① 只有商品的主人才有货币的发行权。物物交换就是拿商品换商品,你一无所有就换不到别人的商品。货币参与交换,只是使交换更方便、更灵活,并没有破坏物物交换的这个原则,所以只有你手里有商品才能发行货币,你没有商品就没有资格发行货币。而且,从一开始张三发明货币的前提条件来看,如果他家里没有布作担保,别人肯定也不会接受他的货币。然而,要是真出现了没有商品而发行货币的情况,会造成什么结果呢?假设张三发行的信物或龟甲在市面上已使用得很顺利之后,他的织布坊倒闭了,家里的布也卖光了,但他仍然拿信物或龟甲去换东西,假使他换的还是李四的小麦。李四看信物或龟甲很熟悉,而且他还不知道张三家里已无布,于是就很痛快地把小麦换给了张三,然后李四再到朱五那儿去换铁器。可是当朱五到张三家去换布的时候,张三只好闭门谢客,朱五也只好大骂一场而去。朱五为什么换不到东西?根源就在张三的欺诈。张三家的小麦是怎么来的,是交换来的吗?不是,是骗来的。所以,没有商品而发行货币,这种货币就是空头货币,它的介入,破坏了“一物换一物”的交换原则,纯粹是“空手道”式的掠夺行为。在货币统一之前,谁发行了空头货币,众人都可以直接找到他的头上,可是在货币统一之后,谁发行了空头货币,究竟是政府还是哪一个私人,就不好找了,所以这样的货币照样流通不误,但最后市场上必然要多余一批货币出来,引起货币贬值,甚至造成有人拿钱买不到东西,守着一大堆钱冻饿而死。既然没有商品就无权发行货币,那么显而易见,在私有制社会里,政府也无权发行货币。同样,银行也无权发行货币。银行只是货币的仓库,银行发放贷款是租借行为,贷款者将钱花出去才是我这里讲的发行货币。如果政府和银行用刚制造出来还没经过私人发行的货币购物或发放薪水,就和上面张三的行为一样,属于欺诈,要引起货币贬值。政府购物和发放薪水只能用税,银行购物和发放薪水只能用利息。
② 在等价交换的前提下,全社会对货币的需要量至多为待售商品总价格的一半,故不需每个商品的主人都发行货币。通常,谁急需购物谁发行货币,但是他要考虑他的商品是否畅销。
③ 对每一个货币发行者来说,他发行的货币量必须和他的待售商品量相当,也就是说,货币和商品之间一定要保持一一对应的关系。例如,某人有总价格为100元的商品,他就只能发行100元的货币;他发行100元的货币,就必须有总价格为100元的商品,或不久之后就能制造出来填补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