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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正义 (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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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11:1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 千里夜行人

一 人 类 的 奋 斗 目 的

(假如一个社会有十个人,平均一个人需要一个馒头,那么总量就需要十个馒头。如果现在只有四个馒头,那么在分配环节,不管怎么分配,不管人们怎么投机钻营,不管怎么使馒头增值,不管赚多少钱,最多都只能有四个人得到满足。这是最简单的算术知识,也是本节要谈的一个基本原理——物质财富的多少决定了人类整体的贫富程度,分配制度决定了个体之间贫富差距的大小。本节还论述了马列经济学中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必然联系的规律。)

人类的奋斗目的是什么?资本主义者说:目的是使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共产主义者说: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两种答案都不正确——前者是为了掩盖剥削压迫的本质;后者则没说到根本。那么人类的奋斗目的究竟是什么呢?且看我慢慢写来。

要知道人类的奋斗目的究竟是什么,先要知道两个问题——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有什么意义?答:人活着还是为了活着,没有任何意义。人为了活着,必须满足四类需求:吃、穿、住、用。满足了这四类需求后,还有更高的第五类需求:玩——旅游、娱乐等。所以,人类的奋斗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吃、穿、住、用、玩。人类发展科技、改造自然、相互侵掠争斗的最终目的还只不过是为了自己吃穿住用玩得好一些;统治阶级制订法律、传播封建迷信和麻痹思想的目的也只是为了自己吃穿住用玩得安稳一些。

吃、穿、住、用、玩都要消耗人类的劳动成果,这些劳动成果就叫消费品。消费品粗略地可分为生产类消费品、科研类消费品、军用类消费品、生活类消费品、治病救灾类消费品等几大类。生产类消费品指的是原材料、机器设备等,军用类消费品指的是枪炮等,生活类消费品指的是食品、衣服、住房等,治病救灾类消费品指的是医药、医疗器械、救灾设备等。

消费品是财富,财富就是指的消费品。前几类消费品中,生活消费品是最重要的,生产类消费品、科研类消费品都是为生产它做准备的,它的种类及数量的多少决定了人类的贫富。货币不是财富,也不代表财富,人类的贫富与货币的多少无关。

上面说了,人的生活需要,粗略地可分为吃、穿、住、用、玩五大类,而细分起来,又可分为很多种类。而一般地,一种生活消费品只有一种用处,只能满足人的一种生活需要,例如,椅子能满足坐的需要,扇子能满足纳凉的需要,所以,人的多种生活需要就要有多种生活消费品来满足。反过来说,一个人拥有的生活消费品的种类越多,他被满足的需要也就越多。我们平常所谓的富裕,其实就是物质生活需要被满足的多;所谓的贫穷,就是物质生活需要被满足的少。富人拥有的生活消费品的种类多,被满足的生活需要多,所以他富;穷人拥有的生活消费品的种类少,被满足的生活需要少,所以他穷。所以,要想让人一样富裕,就必须使人拥有的生活消费品的种类一样多,有特殊需要的人,例如残疾人除外。古代,因为生活消费品的种类比现代的少,没有汽车、电话、电视机、空调等,所以古代比现代穷,现代比古代富。如果生活消费品的种类不增加,而只增加某一种生活消费品的数量,那么人获得的满足度就不会增加,或增加极少。例如,某人有一辆自行车和有一百辆自行车,获得的满足度几乎相等。这一点,就是传统经济学里所说的边际效用递减。

只增加某种生活消费品的数量,虽然不能使个人的满足度增加,但是可以使整体的满足度增加,所以生活消费品的数量也是决定人类贫富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一个社会只有一辆自行车,那么就只能有一个人得到满足,如果有一百辆自行车,就会有一百个人得到满足,社会成员对自行车的占有率就增加一百倍,那么这个社会整体上就比原来富裕。所以,生活消费品的数量越多,社会成员对它的占有率就越大,获得满足的人就越多,就标志着社会越富裕。但是,当某种生活消费品的数量多到极点,超过全体社会成员对它的需要量,形成绝对过剩后,再增加其数量,也不会使社会成员的满足度增加。例如,每个社会成员已经有一辆自行车,这时再增加自行车的产量,就不会使社会成员的满足度增加。这个也是边际效用递减。

除了生活消费品的种类及数量这两个因素之外,生活消费品还有级别和档次之分,消费品的级别和档次也决定了个人和社会的贫富。不管在哪个时代,不管哪一类生活消费品,都有高、中、低级之分。例如,在当今社会,交通类的,高级的有飞机、轿车,中级的有摩托车,低级的有自行车,再低级的就是天生的两条腿;食物类的,高级的有山珍海味,中级的有鸡鱼肉蛋,低级的有窝头野菜。而在每一级别的生活消费品中,又有高、中、低档之分。例如,轿车有豪华轿车和低档轿车等。不同级别、不同档次的生活消费品,给人生活需要的满足度是不同的,当然拥有高级的和高档的生活消费品,就富裕。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档次,指的是经济学上划分的档次,不是市场上划分的档次。例如,同样的月饼,分别使用华丽的和普通的包装,市场就把它们分成不同的档次,而经济学上则把它们划分为同一档次,因为它们给人的营养和口感一样。

把上面几条综合起来,我们就可以知道,人类整体上的贫富由生活消费品的种类的多少,以及每种生活消费品的数量的多少,还有它们的级别和档次这几个因素共同决定的。反过来说,一个社会,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里的成员,是贫是富,就是由他们整体上拥有的生活消费品的种类的多少、各种生活消费品数量的多少、各种生活消费品的级别和档次这些因素共同体现出来的。所以说,一个社会,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它内部的生活消费品的种类越多,每种生活消费品的数量越多,而且每种生活消费品的级别和档次越高,那么它就越富裕。这个道理,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物质财富的多少决定了人类的贫富。

货币,由于它不是物质财富,而且也不代表物质财富,仅仅是物质财富交换的媒介,所以它的多少不能决定人类的贫富,也不能体现人类的贫富,尤其是市场经济里的货币,更是如此。货币的多少,只能体现出商品交易是否普遍,是否频繁,交易量是否大等等。对个人来说,货币倒是能代表物质财富,个人拿货币可以买来物质财富,所以个人拥有的货币越多,就越富裕。不过,这里仍然要求个人必须把货币兑换成物质财富,才能体现他的富裕。如果他不兑换,或者无法兑换,兑换不到,那么不管他有多少货币都是穷光蛋。所以,对个人来说,贫富仍然是由物质财富的多少决定的。而对整个社会来说,货币不仅不是物质财富,连物质财富的代表也不是。因为人类社会之外不再有其它的人类社会,人类不可能用货币向外界购物,不管有多少货币也购买不来物品,所以说货币不是物质财富的代表。因此,人类的贫富与货币的多少没有任何关系。对国家来说,因为一个国家的货币不会被其它国家接受,它用货币从外界也购买不来物品,所以一个国家内的货币量也和它的贫富无关。即使某个国家的货币是世界通用货币,它用本国货币可以购买来外国的物品,但是它的国民的贫富最终仍然是由它的国民占有的物质财富的多少决定的,这和上面讲的个人的情况一样。

因为人类的贫富是由物质财富的数量决定的,而物质财富又是在生产环节中产生的,所以,生产一结束,物质财富的数量就确定下来了,当然人类的贫富程度也就确定了。而分配是在生产结束之后才进行的,不过是把生产环节中生产的物质财富分配到社会成员手中,其实这是社会成员争夺劳动果实的过程,也是物质财富转移的过程,所以,在分配环节中,不管采用什么分配制度,就是自由竞争也好,就是剥削也好,就是武力抢夺也好,就是按资分配也好,就是按劳分配也好,就是按需分配也好,就是平均分配也好,物质财富的总量都不会再增加了,社会整体上的富裕程度也不会在提高了,不同的分配制度,不过是使物质财富产生不同的流向,偏向不同的人罢了。例如,假设一个社会只有十个人,平均一个人需要一个馒头,那么总量就需要十个馒头。如果现在只有四个馒头,那么在分配环节中不管怎么分配,不管人们怎么投机钻营,不管怎么使馒头增值,不管赚多少钱,还是四个馒头,最多只能有四个人得到满足,不同的分配制度不过是使不同的人得到这几个馒头——如果是平均分配,则是每个人得到0.4个馒头;如果是武力抢夺,则是武力强的人得到的馒头多;如果是按劳分配,则是以贡献的大小按比例进行分配,贡献大的人得到的馒头就多;如果是按需分配,则是以饭量的大小按比例进行分配,饭量大的人得到的馒头就多;如果是按资分配,则是出资多的人得到的馒头多;如果是自由竞争,则是赚钱多的买到的馒头多;如果有剥削,则是剥削者买到的馒头多。总之,不管怎么分配,总量都还是那么多,都不能使全体人满足需要。因此,还是物质财富的总量决定了人类整体的贫富程度,分配制度决定的只是个体之间贫富差距的大小。所以要使人类富裕起来,人人都满足需要,人人都达到差不多的同等富裕,就必须增加物质财富的总量。而要增加物质财富的总量,就必须发展科技,提高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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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4:46 | 只看该作者
计划生产是指政府应根据资源状况、人口状况及生产力的大小,合理地安排生产,什么时候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等等。即首先根据全体成员的生活需要制订出生产计划,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然后组织人民去生产。如果原材料不足,应该先扩大重工业的规模,生产出充足的原材料,然后再生产出生活消费品,分配给全体成员。如果资源有限,那么就应该限制人民的消费,在满足基本需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即把图四中的阀门A和C关小一些。

至于详细地应该怎样安排,则不属于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了,故只写到此为止。下面专谈谈分配的管理。
政府向消费者分配消费品,可以直接分配实物,也可以发领条,上面注明名称、数量,让消费者到供销社去领,当然这些办法都比较麻烦,例如连一根针都要写上。最好的办法就是借用货币进行分配。货币分配和实物分配、领条分配的实质都是一样的,区别在于货币分配较灵活,消费者想买(领)什么就买(领)什么,想买(领)多少就买(领)多少。所以用货币分配最好。只是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买卖”是供给,是政府向人民供物,商品买卖是生产者双方用物交换,本质不同。

政府若借用货币进行分配,对货币的制造、发行及回收要按下列原则和步骤进行:
⒈ 仿照商品的定价价值方法,先规定一个工日的价值。例如一个工日用一圆来表示。
⒉ 根据各种原材料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给原材料定价值。
⒊ 国家生产多少原材料,政府就应该根据定价制造多少货币。这就是国家的收入。
⒋ 需要多少原材料投产,政府就应该发行多少货币——直接拨给消费品生产厂。如果政府不把货币拨给消费品生产厂,而是直接把原材料拨给消费品生产厂,把货币发给最终消费者也可以。这就是国家的支出。
⒌ 消费品生产厂用货币到原材料生产厂购得原材料后,原材料生产厂应将货币全部上缴给政府。政府收回,待发给最终消费者。
⒍ 消费品生产出来后,给消费品定价。
⒎ 政府将收回的那批货币发到最终消费者手里。最终消费者用它购物。
⒏ 消费品生产厂将消费品售出后,应将得到的货币全部上缴给政府,政府将这批货币收回,销毁。这样,这批货币和它代表的那批原材料就共同走完了它们圆满的一生。当然,这批货币也可以不销毁,留作下次使用,但千万不能把它当成收入。

上面步骤可以用图五来表示。这个图中,实线表示的是物质的流通路线,虚线表示的是货币流通的路线。物质的起点在大自然,货币的起点在造币厂。

原材料生产厂从大自然取得资源,把它加工成原材料。假设生产出来一根钢铁,一根钢铁消耗一个工日,那么这根钢铁就定价为一圆。这一根钢铁或者一圆钱就是国家的收入。

造币厂制造的货币要交给银行,制造的数量没有规定,但是要足够使用,多了无妨,有银行把关。那边原材料生产厂生产了一根钢铁,定价为一圆,那么银行就要准备好一圆钱。生产两根,就准备好二圆,生产三根,就准备好三圆。总之,要保证钱和物质一一对应。

当需要三根钢铁被投入消费品生产厂,例如自行车厂时,国家就直接把三根钢铁调拨给自行车厂,右边国家也应该以薪水或其他形式把三圆钱发到消费者(工人、农民等)手里,这就是国家的支出。当自行车生产出来后,假设生产了30辆自行车,那么每辆自行车的定价就是1毛(此处忽略自行车消耗的其他原料,例如电),把它交给供销社,消费者就可以拿着三圆钱到供销社把自行车领走。自行车到了消费者手里后,不久就变为废品,被扔回大自然或者被回收到原材料厂。货币到了供销社后,供销社要把它交还给自行车厂,或者直接交给国家。这时的货币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它所代表的三根钢铁已经从仓库里消失,所以这时的三圆货币已经等于废纸,国家可以把它销毁,也可以让银行象回收废品一样回收,等再有三根钢铁投到自行车厂时,再把它发给消费者,进入下一次循环,再利用。注意,这时国家如果把这回收的三圆钱当作收入,就大错特错了。可是,传统经济学都是把回收的废纸当作收入的,引起了一连串的错误,也难怪传统经济学遭人鄙视。

再回头说说,当需要三根钢铁投入自行车厂时,这时国家也可以不直接把三根钢铁调拨给自行车厂,而是把三圆钱调拨给自行车厂,就是拨款,让自行车厂拿这三圆钱到原材料厂去购买(领),三圆钱到原材料厂后,原材料厂把它交给国家,国家再把它发给消费者。消费者到供销社领回自行车后,供销社再把钱交给国家,由国家销毁,或让银行收回,再利用。两种方法一样,但是我认为直接调拨物资比较好,起码可以减少贪污的途径。

(四)公有制的优越性

公平地说,公有制确实比私有制优越,可是优越在哪里呢?公有制比私有制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计划经济比市场经济的优越性上。把图四和图三相比较就可以看出来,计划经济里,不存在消费对生产的反制约,也不存在各行业之间的相互制约,没有经济危机,利于正确处理生产和消费的关系,而且没有技术封锁,能使国家和人民以最快的速度富起来,这是第一点。计划经济的分配制度避免了贫富分化,与钱财有关的犯罪较少,社会较安定,而且公有制里不追求利润,没有假冒伪劣、黄赌毒乱等,这是第二点。这两点就是公有制的优越性。同私有制相比,公有制也就只有这两点优越性,因为只有这两点私有制做不到。其余的,象福利、慈善等公益行为,凡是公有制能做到的,私有制都能做到,不能说是公有制的优越性,它们只是政府安抚社会的手段。平时不绝于耳的“某某人生病无钱医治,政府及人民热情相助,致使疾病得以及时治疗,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节日前,某某市及时把救济金发到困难户,送去了党的温暖”等等新闻报导,都是斜眼的化妆师硬生生地想朝社会主义脸上贴金,却没贴到正地方去,不仅不能服人,反而是授人以柄,自讨其辱。请想想,给穷人施些小恩小惠,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不是做得还好么,如果有人凭此就说资本主义比公有制好,我们岂不要张口结舌?

只有知道公有制的优越性,才有可能衷心地热爱公有制;只有知道公有制的优越性,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出它的优越性,使国民经济快速而稳定地发展。不知道公有制的优越性,即使喊公有制好也是人云亦云,有口无心,一旦尝到了私有制的一点甜头,立即变调;不知道公有制的优越性,在经济建设上就不可能知道怎样去发挥它的优越性,甚至有可能做反,东施效颦,以丑为美,扬短避长。有些领导经常兴致勃勃地泛泛高谈“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争取国民经济在××时达到××水平”,真不知他们要发挥的是哪些优越性,怎样发挥。

计划经济的情况和所有企业都兼并到一个人手里的市场经济是比较相似的。一个私有制社会,假如这个社会里的所有产业,包括农业、工业等都被一个资本家兼并了,那么,这个时候,这个社会里的经济活动方式就是计划经济,生产和消费都有统一计划,产品也由这个资本家统一分配,工厂之间是调拨关系,这时不再有商品,不再有商品买卖,也不再追求利润,也不再有技术封锁,不再有假冒伪劣,不再有经济危机等。与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不同的是,这个时候,这个资本家要给他及官员们供应最好的消费品,而给普通工人农民供应低档消费品,这时仍然有三六九等的贫富差别。当然,这时也会随着制造一种政治思想出来,麻痹工人和农民,说他们就应该享受这样的待遇,而资本家和官员等就应该享受那样的待遇,以使工人和农民没有怨言,社会稳定。

最后要说明的是,在公有制下,仍存在“剥削”,即国家或社会对工人、农民的“剥削”。与私有制下的剥削不同的是,公有制下国家或社会“剥削”的目的是为了储备或扩大再生产,所以剥削的财富,最后还用到全体人民身上,任何私人都不能享受。这和家庭情况是一样的,家庭就是公有制。家庭里,各个家庭成员赚的钱,或生产的东西,并不是各个家庭成员都把它消费光,而是要留一些作为家庭储备,但是这个储备最后还是用在了全部成员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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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4:37 | 只看该作者
计划经济

(一) 统述

计划经济是指生产和消费由社会或国家统一计划,产品由社会或国家统一分配的经济活动方式。

计划经济必须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作为基础,因为在私有制下,社会或国家无权计划私人产业的生产和个人的消费,而且由于生产资料是谁的,产品就是谁的,所以社会或国家更无权把私人产业的产品拿出去分配给所有成员。只有在公有制下,生产资料是大家公共的,产品也是大家公共的,大家才有权力共同计划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才有权力把产品分配给所有成员。所以,要实行计划经济,必须先建立公有制。

对公有制,大家要注意的是,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并非指生活资料即生活消费品的公有制,在公有制里,生活资料仍然是私有制的。在公有制里,由于生产资料是大家的,所以生活资料也是大家的,但是这只局限于生活资料被分配之前,当生活资料被分配给各个成员之后,就是私人的了。例如,分配给谁的衣服就是谁的,别人没有权力穿;分配给谁的自行车就是谁的,别人没有权力骑。有人常说,公有制里没有生活资料的财产权,这是这些人的知识浅薄,或者是故意污蔑公有制,想扰乱视听,让人人都惧怕公有制,谈公色变。不过,在公有制里,象住房等耐用的大件生活消费品,它们的消费者死了,社会是有权力把它们收回再重新分配的,这些消费者的后代没有继承的权力。当然,如果他们的后代想继承,也可以,不过他们就无权再享受这些消费品的分配,所以,愿意不愿意继承,就看他们自己了。

计划经济对生活资料的分配制度有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两种。之所以要实行按劳分配,并不是因为物质财富不极大丰富,而是因为人民刚从私有制里过来,思想水平还不高,不能自觉地劳动和节约。所以,公有制的初期,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强制人民劳动和节约。如果人民的思想水平提高了,能自觉地劳动和节约了,就可以实行按需分配了。不过,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即使在初期,也并不是完全实行按劳分配,而是两种分配制度相结合,即对生活必需品,如住房、衣食、医疗、教育等实行按需分配,对生活非必需品实行按劳分配。

共产主义听起来很神秘,其实一点也不神秘,共产主义就是公有制,公有制就是共产主义。在公有制的初期,存在按劳分配的这一阶段,就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

社会主义不是共产主义,当然也不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社会主义是从私有制到公有制的过渡阶段。由于从私有制到公有制,是翻天覆地的制度巨变,比从帝王制度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变化还要大得多,所以这个巨变在很短时间内是不能完成的,必须有个过渡阶段,这个过渡阶段就是社会主义。所以社会主义就好比从私有制通向公有制的一座桥。就好象会写文章的春桥是通往春天的一座桥梁一样。因为是过渡阶段,所以在社会主义里,私有制和公有制都存在。但是,还因为是过渡阶段,所以在这个时期,私有制成份应该是逐渐减少,公有制成份应该是逐渐增多的。这就好比,蝌蚪到青蛙有个过渡阶段,在这一阶段,尾巴是逐渐萎缩,四肢是逐渐长大的。正因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是不断变化的,所以社会主义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是不成型的一种社会形态。而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则都是静态的,是成型的社会形态。例如,奴隶社会始终是帝王所有制、奴隶主所有制、普通平民所有制这三种私有制不变,共产主义则始终是公有制不变。正因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是动态的,所以不能说社会主义的经济是市场经济,也不能说社会主义的经济是计划经济。如果说社会主义的经济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或是有市场的计划经济也都不正确,因为社会主义的经济活动方式是从私有制的完全的市场经济最终变为完全的计划经济,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经济的规模是逐渐缩小,计划经济的规模是逐渐扩大的。也正因为社会主义是动态的,是不成型的,所以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四种社会形态中,没有社会主义。因此,如果用数学术语来描述的话,社会主义就是矢量,是有方向的量,奴隶社会等四种社会形态是标量,是没有方向的量。社会主义的方向就是从私有制指向公有制,即私有制成份逐渐减少,公有制成份逐渐增多,最后完全变为公有制。如果反过来,公有制成份逐渐减少,私有制成份逐渐增多,这就等于一个矢量完全反向,那么这一阶段就是“负社会主义”,或者叫反过渡、开倒车。这就和青蛙的四肢逐渐萎缩,尾巴逐渐增大的性质一样。

因为社会主义是从私有制到公有制的过渡阶段,所以社会主义的唯一任务就是把私有制变为公有制。因此这一时期应该从文艺上等多方面教育人民抛弃私有观念,抛弃个人奋斗,发家致富等观念,抛弃想高人一等,想奴役别人的享乐观念,这样才能顺利完成把私有制变为公有制的任务。至于发展生产力,这一时期也是应该发展生产力的,不过这不是社会主义这一身份的任务,而是人类社会本身的需求,不管什么社会都得发展生产力。在人类社会的几个阶段中,任何一个阶段,都有两重身份,第一重身份是人类社会的身份,第二重身份是这个阶段的身份;如果说人类社会没有第二重身份,那么也就没有各个阶段的区别了。例如封建社会,它首先是人类社会,人类要自动地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其次,它是封建社会,作为这个身份,它要建立并维护帝王制度,并迷惑人民都要忠于帝王,否则,它就不是封建社会,所以不能说封建社会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这就好比一个人,是一个地方的领导干部,他就有两重身份。作为一个人,他要获得衣食等养活自己;而作为领导干部这个身份,他应该抓他那个地方的工作,所以,虽然是同一个人,不同的身份就有不同的任务,不能混淆,不能说领导干部的任务就是养活自己,如果这样就乱套了。

至于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建立条件,有人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理论认为,如果生产力不高度发达,就不能建立公有制,就得回去补课,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我们都知道,如果资源不枯竭,人类不灭亡的话,生产力就要不断发展,是没有顶的,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什么时候的生产力才是高度发达的呢?任何时候的生产力都不是高度发达的。你要说200年后的生产力是高度发达的,那么同400年后的生产力比较起来,它又是高度低下的。这就好比在自然数列里,找不到一个无比巨大的数,任何一个数与它后面的数比起来,都是小的。所以,如果按这个理论,永远都没条件建立公有制。不过,如果反过来看呢,任何一个数与它前面的数比起来,都是大的,同样的道理,任何时期的生产力与它以前的生产力比起来,都是发达的,所以,我们又可以说,任何一个时期,都具备建立公有制的条件。所以,我们说,公有制和生产力的大小无关。

如果说公有制和生产力的大小无关的话,那么在很久以前的古代,生产力是很小的,那个时候能建立公有制吗?完全可以。那个时候的生产力虽然小,但是那个时候人民的生活需要也少,那个时候不需要汽车,不需要空调等等,那个时候主要需要的就是衣食。现在,生产力虽然比那时大多了,但是人民的需要也多多了。将来的情况也是这样。所以生产力的增长是永远都赶不上人民需要的增长的。那么,生产力的生产速度跟不上人民的需要,如何实现公有制,如何分配不足的生活消费品呢?有办法。公有制可以适当控制人民的消费量,尤其是能控制住私有制情况下少数人的超量奢侈消费,控制住畸形生产力的发展,这样普通消费品的量就可以增加了,由原来的不足变为比较充足。这就好比,同一源头的两条并行的河流,堵死一条,另一条的水量就会增大。所以,在红军时期,我们能实行公有制形式的配给制也是这个意思。

尽管马克思曾说过:“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力的推动下,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到共产主义社会”,但是,这些话的意思是指在人类不知道有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时候,人类闭着眼,完全在生产力的推动下自然向前发展的规律,并不包括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在内。所以,当人类发现了公有制之后,就可以通过主观能动性的作用,主动地去建立公有制,使公有制提前建立,不需要生产力发展到某个程度,也不需要非得在资本主义之后才能建立公有制。例如,番茄春生夏熟是它的自然生长规律,可是如果我们给它盖上温室,或者再喷上激素,那么一年四季都可以享受到它的美味,不必非等到夏天不可。同样,人类社会上面的那个发展规律也是在人类没发现公有制的条件下,人类社会完全在生产力推动下的自然发展规律,当人类发现公有制后,就可以用人力代替生产力促使人类社会跳跃着发展,让人类提前跨入美好的社会,而不必拘泥于常规。否则马克思探索这个规律还有什么用,不如两眼一闭,任人类社会信马由缰算了。否则,马克思那个时候他就搞共产主义运动,那个时候的生产力比现在小得多,他岂不自相矛盾?一些小儒规规焉以为人类社会必须按部就班地发展,没有别的原因,要么是知识浅薄,要么是想阻止建立公有制,挡一天算挡一天。

(二) 计划经济的规律

计划经济里,原材料及消费品的生产量都根据全体人民的生活需要量来生产,当然这得是在资源无限的情况下。如果资源有限,则要限制人民的消费量。但是这个时候,原材料及消费品的生产量仍然根据全体人民被限制后的生活需要量来生产。这就是计划经济最基本规律。

计划经济的运行规律可以用图四表示。

这个图和图一是一样的。这也说明计划经济完全符合第三节中讲的基本原理,是最美好的经济活动方式。
从这个图中可以看出,人民的消费量不会制约生产,消费不足不会使生产停止,引起经济危机。只要人民需要,而且只要资源充足,生产就可以一直持续下去。当某种消费品已经满足全体人民的需要时,就可以关闭阀门A,停止这种消费品的生产,原材料则向其它行业流动。这时这个行业的工人就可以休息,或帮助其他行业去。

(三)计划经济的管理措施

计划经济可分为计划生产和产品分配两个环节,故其管理包括生产管理和分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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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4:28 | 只看该作者
上面说的是一家生产铁锄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垄断情况。垄断情况下,生产商是通过控制产量来维持住高价格的。也就是说,在某一高价格下,垄断商控制自己的产量,使其商品的产量和消费者对这种商品的消耗量差不多一样,这样他的商品就能始终维持在这个高价格上不变。例如,假设一个社会有10家地主还有许多贫农,每家地主每年都能剩余2000斤粮食,每个地主都有3000斤以上的余粮。假设这个时候出现一个人发明了织布机,垄断生产,织布机的寿命是两年,他一年只造5架,一架要价2000斤粮食,那么第一年就有5个地主有织布机,第二年剩下的5个地主也会有织布机。第三年,在第一年买织布机的5个地主的织布机已经坏了,又需要新的,又要购买,他又能以此价格卖掉5架。第四年,在第二年购买织布机的5个地主的织布机已经坏了,他们又需要买新的,他仍然能以此高价卖出去。所以,垄断商是以控制产量来维持高价的,其他贫农根本就买不起。这个例子所说的其实是供求平衡的情况。所谓供求平衡,就是指在一定的价格下,一种商品的供应量与市场对它的需求量相等。当供求平衡时,商品的价格就能维持在一定数值不变。如果是多家同时生产一种商品,出现竞争,那么产量就不能控制了,会很快超过某一价格时的市场需求量,使价格下降。这时的价格下降还是由供求关系的变化引起的。

物物直接交换的情况我们谈完了,下面再来谈谈货币参与交换时的情况。

货币参与商品交换的情况,本质和物物直接交换一样,所以明白了上面的道理后,这个道理也就容易明白了。由于人的劳动能力不同,或者剥削、贸易掠夺等的原因,所以每个商品生产者的产量是不同的,他们换得的货币量也就不同。除了商品生产者之外,社会上还有雇工、官员这些拿薪水的,他们的薪水也不同,那么每个人拥有的货币也就不同。这样从货币的多少上也可以看出贫富分化。因为有这个贫富分化,所以当一种新商品刚出现时,它的市场供应量必然很少,那么价格也就必然很高。随着它的市场供应量的增加,价格也会逐渐降低。当降低到接近其成本价格时,商人就要停止生产。其中的道理和上面的物物直接交换中的道理是一样的。

当政府滥发货币时,我们都知道,这样会使物价上升。其实,这时的物价上升,也是由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引起的。因为人拥有的货币增多了,而如果物价不变的话,人的市场需求量也就增多了,而这时市场上商品的供应量还是和原来基本一样,所以这就出现了供小于求的情况,就会引起价格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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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4:19 | 只看该作者
以上的一段,其实马列主义的理论早已就论述得很详尽了,只是由于它太深奥,所以不易被一般人理解。我这里只算是用大白话给它作个注解,以让它适合大众的口味,因此请大方之家们千万不要嫌我这一段太浮浅,或者说是拾人牙慧。

至此,市场经济的真面目大家应该能看得很清楚了吧!市场经济不仅会引起贫富分化,出现许多人被剥削和贸易掠夺到非常贫穷的悲惨状况,而且贫富分化会使大多数人的购买力不足,少数人的购买力过剩。而多数人的购买力不足,在市场经济的生产规律等的作用下,就必然引起某些产品的生产停滞甚至经济危机,破坏和浪费正常的生产力。这就难怪在目前我国还有不少人“粮食不够糠菜凑”的时候,政府却大叫“吃不了了!吃不了了!”“抓紧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要想富得快,铲了粮食种蔬菜。”这就难怪在目前我国住房的产量还严重不足的时候,政府就惊呼:“多了!多了!住房过剩了,要防止住房业过热!”可是,粗略估计一下,我国最起码还得缺两三亿套住房,怎么能说住房已经过剩不要大量建造了呢?又或者新疆的棉田,今年比去年减少300万亩,说是种多了没有,哈哈,真是形势一片大好,敌人正一天天烂下去。

政府采取的无非是上面二、三两法。而少数人的购买力过剩,则会使生产商和政府刺激鼓励这些人高消费,奢侈消费,并为这些人生产超量的、奢侈的消费品,这就要引起生产力的畸形发展。而且由于贫富分化以及每个人都对金钱的狂热追求,所有人都是互相攀比,互相竞争,你追我赶,生产和消费失去控制,富人浪费消耗大量资源及生产力,这就必然使资源过快地枯竭,环境迅速恶化,从而会使人类过早灭亡,或者返回石器时代。既必然造成贫富严重分化的惨状,同时又必然造成正常生产力的被破坏和浪费,畸形生产力的发展,还必然造成资源过快地枯竭,环境迅速地恶化,这就是市场经济的主要恶果。


(十一)商品的价格规律

市场经济里,价格是怎样形成的?价格有时候高,有时候低,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前面我们就说了,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那么当然价格也就是由供求关系形成的,价格的高低变化也是由供求关系的变化引起的。

供求关系中的“供”,是指商品的主人向市场供应某种商品,这一方称为供方,或卖方;“求”,是市场需求,是指人民已经购买或者正在购买这种商品,或者正要购买这种商品并且有能力购买,这一方称为求方,或买方。虽然卖方和买方不同,但是在商品交换中,卖方和买方的身份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互相转化的,所以卖方也是买方,买方也是卖方。一个人,在卖东西的时候是卖方,但是他卖了东西后必然要买,这时候他又成了买方。一个人,在买东西时是买方,但是在买东西之前,他就已经卖了东西出去,所以在他是买方之前,是卖方。在物物直接交换的时候,商品交换的双方则同时都是以卖方和买方的身份出现的。例如,甲用大米换了乙的衣服,那么甲向乙供了大米,求了乙的衣服;乙则向甲供应了衣服,求了甲的大米,所以他们俩人同时都是卖方,也都是买方。

所谓供求关系,是指某种商品的供应量和市场对它的需求量之间的大小关系,是供大于求,还是供等于求,还是供小于求。某种商品的供应量由其产量决定。一般地说,生产的多,供应的也就多;生产的少,供应的也就少。而某种商品的市场需求量则是指在一定的价格下,具有购买这种商品的消费单位对这种商品的需求量,这个数量由具有购买这种商品能力的消费单位的数量以及每个消费单位对种商品的正常需要量两个因素共同决定的。例如,假设电视机的价格是1000圆,社会里共有100个家庭,而且每个家庭对电视机的正常需要量是1台,但是能出得起1000圆并且正想购买电视机的家庭只有10个,那么这时电视机的市场需求量就是10台。而如果每个家庭对电视机的正常需求量是两台,而且能出得起2000圆并且正想购买两台电视机的家庭只有4个,那么这4个家庭就要买8台电视机,那6个家庭则要买6台,这时电视机的市场需求量是14台。

上面说的某种商品的市场需求量由人的购买力和人对这种商品的正常需要量两个因素共同决定,这里面,人对一种商品的正常需要量是由人的正常需要量本身决定的,这个我们就不说了,我们就单来看看人的购买力是由什么决定的。上面我们就说了,在商品买卖中,卖方也是买方,买方也是卖方,所以,商品生产者购买力的大小,说到底是由他的供应量决定的;如果他的商品能全部卖出去的话,也可以说是由他的商品产量决定的。例如,地主能买起马车,而贫农买不起,就是因为地主向市场供应的粮食多,贫农向市场供应的粮食少。当然,地主的粮食,大多是剥削雇工的,这一点我们必须知道。所以,要提高商品生产者的购买力,使他们能买起其它商品,就要提高他们商品的产量。这一点,就是我们前面说的“各种商品的产量必须协调,一种商品的产量提高,就要求其它商品的产量也要提高”这个道理。所以,供求关系,如果说得不严格一点,也可以说成“供供关系”,即各个商品生产者的供应量和供应量之间的关系。除了向市场的供应量决定了商品生产者的购买力之外,商品的工价也决定了商品生产者的购买力。例如,农民和铁匠,假设他们生产的时间相同,创造的价值一样,但是农民买不起轿车而铁匠能买起,就是因为粮食的工价比铁器的工价低,同等价值的粮食和铁器,价格相差很大。所以,商品生产者的购买力由他们向市场的供应量及他们的产品的工价决定。与商品生产者,即商品的主人不同的是,雇工的购买力的大小是由他们获得的报酬的多少决定的,也可以说是由雇主的剥削程度决定的。雇主的剥削程度大,则雇主的购买力大,雇工的购买力小。如果雇主的剥削程度不大,但是雇工多,雇主的购买力仍然可以很大。

知道上面的道理之后,我们再来看看价格是怎样由供求关系形成的,又是怎样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

要知道价格是怎样形成的,当然应该从新产品上看,而且要从物物直接交换才能看清楚。我们假设一个社会共有100个农民,因为能力不同或者剥削的原因,他们的贫富肯定是不同的,即他们拥有的余粮不同。假设甲最富裕,有余粮200斤;乙次之,有余粮160斤;丙再次之,有余粮140斤;丁再次之,有余粮120斤;往下逐渐减少,有的有十几斤,有的颗粒无有,还有的欠债,就象标尺上的刻度一样,越往下越小。再假设这时有一个人叫朱五的发明制造出了一张铁锄,他要和农民交换粮食,那么交换比例会是多少呢,即这一张铁锄的价格应该是多少呢?由于铁锄是新产品,是高科技产品,而且农民都非常喜欢,一心想得到,所以价格的主动权掌握在这个人手里。那么他会要多少呢?由于铁锄是个崭新的产品,没有类似产品的价格参考;又由于他对每个农民的余粮量不清楚,只能大概地估计,所以他肯定只能靠估计尽量往高处要。假设他开始要这张铁锄换500斤粮食,那么这个价格我们就称为初始价格,或者叫试探价格。那么这个价格能不能成立?肯定不能,因为没有一个农民可以出得起500斤粮食。没有一个农民出得起500斤粮食,就是农民对铁锄的市场需求量是零,这时只有市场供应而没有市场需求,供大于求,所以这个价格不成立就是由供求关系造成的。这个时候,铁锄的价值是不管用的,不管铁锄的价值是0也好,是1也好,是100也好,这个价格都不能成立,所以价格与价值无关。这个价格下卖不出去,他肯定要降价。为了简单起见,我们就假设他一下子把价格降到130斤,那么这个时候甲、乙、丙三个农民肯定要争着买这张铁锄,这个时候就是供小于求。这个时候,不管铁锄的价值是多少,这个价格都能成立。假设乙抢先一步把铁锄换了去,甲和丙遗憾地离去,那么这个时候朱五就会认为他要的价格低了。所以当他生产出第二张铁锄的时候,他要的价格就要高于130斤。假设他要的是180斤,只有甲一个人来把这张铁锄换了去。这个时候就是供等于求。当他生产出第三张铁锄的时候,他仍然想以180斤甚至高于180斤的价格成交,但是这个时候肯定不能成交了,因为这个时候其余那些需要铁锄的农民没有一个出得起这个价格,这个时候是供大于求。这样就逼迫他降价。而且这个时候丙又可能来和他讨价还价。假设铁锄的价格在140斤时成交。这个时候这个价格之所以成立,也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因为朱五向市场供应一张铁锄,而丙向市场只能供应140斤粮食。再往后,第四、第五张铁锄被生产出来,价格都要逐步降低。总之,在一个消费周期内,即在第一张铁锄还没损坏的时间内,随着铁锄总供应量的增加,其价格就会逐步降低。但是其价格并不是能无限制地降低,能被所有人买起的,因为当降低到接近其成本价格时,商人就要停止生产,所以连其成本价格都出不起的穷人永远都不会或很难拥有这种消费品。从上面一段内容大家也可以看出,商品的价格之所以会随着供应量的增加而下降,就是因为有贫富分化。如果没有贫富分化,所有农民的余量都一样,都是200斤,那么铁锄的价格就会固定在接近或等于200斤的某过数值不变。

上面罗里罗嗦地讲了一大段,大家可能还对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道理不太明白,下面就在以上的基础上再举个例子。假设朱五一开始制造的不是1张铁锄,而是4张铁锄,而且每张铁锄要价130斤,那么这个时候铁锄的市场需求量就是3张,供大于求,只有3张铁锄能卖出去,第四张铁锄只有降价才能卖出去。当铁锄的供应量继续增加,那么价格也会继续降低。这就象标尺上的指针,随着铁锄数量的增加,指针会被撑得沿着标尺的刻度逐渐向下移动。图三中活塞S的上下移动就表示了这个意思。所以说,供大于求会使价格下降。假设开始朱五制造了两张铁锄,每张要价130斤,那么这个时候铁锄的市场需求就是3张,供小于求,朱五在卖了1张铁锄后,还会有两家争着要买另一张,这就会使朱五提价。这也象标尺上的指针,随着铁锄数量的减少,指针会收缩,沿着直尺的刻度逐渐向上移动。这也很象拍卖,谁能出得起高价,谁就能得到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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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4:10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马列主义所讲的“在利益驱使下生产的无限扩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除非又有新产品问世,或者原来的消费品需要更新,才能稍微打破僵局。例如,在上例中,木匠打了二十辆马车有十七辆卖不掉,无法干下去,正在发愁;地主有八千斤小麦眼看要霉烂,也正打算停几年再种地,这时有一位农民鼓捣了一台什么治疗仪器出来,让地主很感兴趣,他就拿一千斤小麦换了过去。那位农民飞快地用这一千斤小麦到木匠那里换了一辆马车,使木匠看到了一丝亮光。再例如,有一个穷人的女儿当了妓女,地主去嫖,这个穷人的女儿用赚来的粮食买了一辆马车。过几年后,原来地主的两辆马车已经坏了,又换了两辆过去。这样,地主的小麦就逐渐被换得一干二净,木匠的马车也一辆接一辆地被换走,僵局就被稍微打破了一点,生产开始稍微地恢复一点,于是木匠干得更欢了,地主种地的劲头也更大了。可是,不久他们又会重复遇到前面的麻烦,问题还是不能彻底解决。

再顺便说一句,从上面的妓女的例子可以看出,色情业是市场经济很好的润滑剂,它不仅能让一些穷人富裕,而且还能打破市场经济的僵局,延缓经济危机的到来,所以市场经济是欢迎色情业的。一些主流经济学家提出要发展色情业,他们的道理也无非就是这个。所以虽然有些市场经济国家表面上禁止色情业,而实际上暗里是纵容的。不过,要知道的是,妓女的致富,其财富是转移来的,所以她们富裕了,并不代表整个社会因此就富裕了。财富的二次分配。

相对过剩虽然是虚假的过剩,实际并不能满足全体人民的消费需要,但是市场经济下,某种商品出现绝对过剩,也未必全体人民就一定能获得对这种商品的需要的满足。例如,假设一个社会有100人,平均每人一年需要500斤粮食,而这个社会年产粮食8万斤,平均每个人800斤,这个情况就是绝对过剩,但是这个时候照样有揭不开锅的,因为有少数人占有大量粮食的现象存在。

上面说的商品过剩是由各种商品的生产速度、消费周期、及市场需求量不能协调造成的,但这是造成商品过剩的深层次原因,或者说是根本原因,要想说清楚其中的道理是很麻烦的,所以这里就不说了。这里就只从表面上简单说一下造成商品过剩的原因。假设一种消费品的平均寿命是T年,即它的消费周期是T年;再假设一个社会共有N个这种消费品的消费单位,对这种消费品的正常需要量是M(M≥N),那么这种消费品的合理生产速度就是M/T。这个速度才能恰好满足全体人民的需要,又不造成生产力的浪费,为供求平衡。如果生产速度大于M/T,就会造成绝对过剩。但是通常生产速度都要略大于M/T,因为要留一定的储备或余地。但是某些非常耐用的消费品,例如住房是特例。因为它们的消费周期长达近百年,如果这样生产,最后分到住房的要等上百年,谁也不能这样等。市场经济下,假设这种消费品的成本价格是A圆(由于技术的不断进步及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等原因,商品的成本价格是不断下降的,所以才有此最低成本价格这一假设),即当它的销售价格等于或低于A圆时,厂家就要停产或破产;再假设,当这种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A圆时,这个社会内能买起这种消费品的消费单位共有K个(K≤N),对这种消费品的正常需要量是S(S≥K,M/N=S/K),那么这时合理的生产速度应该是S/T,这时恰好供求平衡,这样才能保证不相对过剩。但是,在这种消费品刚问世时,因为生产厂家少,它的产量很低,供远远小于求,所以价格很高,远远高于其当时的成本价格,利润很大,这就刺激原有的生产厂家拼命扩大生产规模,其他商人看了眼红,也拼命往这种消费品上投资,一窝蜂地上马,这就会使生产速度远远大于S/T,价格逐步降低到接近A圆,在小于T年的很短时间内使这种消费品布满S个消费单位。这就好比向一个底漏的密闭容器内注水,注水速度远远大于漏水速度,很快就会把容器注满而注不下去。然后就出现相对过剩,许多厂家在竞卖中倒闭破产。

由过剩引起的商品卖不出去,就是生产大于消费,它必然要使生产停止,阻碍人类共同致富。然而,因为当今社会商品的种类很多,所以如果只有几种商品过剩,不会给社会造成多大影响,但是,当有很多种商品甚至所有的商品都过剩时,就会导致大量的工厂倒闭,大量的工人失业,这就是经济危机。经济危机的爆发周期由生产力和市场的缓冲能力共同决定。生产力越小,市场的缓冲能力越大,爆发经济危机的时间间隔就越长。经济危机爆发后,虽然一些商品的生产停止了或减少了,但是对它的消费却不停,过了一段时间,“容器C”就会腾出空来,生产就可以恢复了。

经济危机虽然是过剩引起的,但一般来说,过剩却是开发新产品(社会分工)的前提条件和动力,因此可以说,没有过剩就没有商品社会的进步,这是它对商品社会的贡献。

经济危机对社会的破坏是巨大的。由过剩引起的商品生产的停止,使社会生产从整体上看是个时断时续的过程。生意红火时,一窝蜂上马,重复投资;生意清淡时,大量的机器设备和人工又闲置起来,严重浪费了生产力并阻碍了它的发展,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弊病。不仅如此,经济危机还造成了社会财富的大量浪费。记得上小学时,课本里曾讲到,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穷人饿得死去活来,但资本家却把牛奶往大海里倒;穷人几代同挤在一间茅棚里,甚至露宿街头,但资本家却有一幢幢高楼大厦清闲着任凭风剥雨蚀,鸦居雀占。另外,市场经济还有一个弊病,就是技术被当作商品买卖,耽误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所以说,如果我们来个史海钩沉,套用马克思的一句话,说市场经济是腐朽没落的经济体制,看来一点都不过时。别看市场经济使每个人的神经都绷得跟弓弦一样,天天都殚精竭虑,行色匆匆,好象效率怪高似的,可是实际上很多人都是为销售、投机、市场策划而忙,真正忙于生产的并不多。而公有制社会就省了销售、投机、市场策划这一套,所以人民就显得悠闲得多。

既然经济危机对资本家及整个社会都有危害,那么就要求摆脱正在发生的经济危机以及防止将要发生的经济危机,而经济危机又是自由市场经济必然产生的,自由市场经济无法避免经济危机,于是政府就出手了,这就出现了政府调控的市场经济,即看得见的手调控的非自由的市场经济。为了尽快摆脱正在发生的经济危机,政府的首选办法就是刺激消费,即增大D处的流速,使容器C尽快腾出空来。于是就出现了“消费越多,贡献越大”“天灾人祸也有利”等等高论,真是有奇树,必结怪果。而若论刺激消费,自然还是富人的潜力大,所以就有人生产别墅、第二套住房等硬恳求富人购买,尽管富人的住房等已经多得住不了了。但那些露宿街头的,及一家几代挤于斗室的,哪有人去管他们。这真应验了老子说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这句话了。可能有人会说,你不用着急,等富人把别墅等购买了,生产就可以恢复,国家就会富裕,自然就有穷人的了。但愿如此!可是真会这样吗?富人购买的越多,资源、原材料、生产力就会被他们占有和消耗的越多,穷人就更没指望了。

那么刺激消费能不能摆脱经济危机呢?尽管有时候刺激不起来,但是多数都还是有点作用的。不过,即使有作用也只是扬汤止沸,不久经济危机还是会光临的,因为富人的需要量毕竟是有限度的。有没有釜底抽薪的法?有,那就是废除私有制,实行计划经济,建成图一的那种系统,就永远都不会有经济危机。可是有人一听这个办法,肯定是要害怕的,他们会大叫:“使不得,万万使不得!”既然使不得,那么除此之外,还有没有稍次一点的?

好象还有几个。

既然经济危机是由商品过剩引起的,而商品过剩多数又都是由财富过度集中引起的,那么如果对剥削和贸易掠夺加以限制,不让财富过度集中,就一定能推迟经济危机的到来,这是第一个办法。不过,这个办法看起来很难行通,因为富人不可能答应。即使富人答应了,有些穷人也不一定答应,他们要翻本,也想暴富起来,这就好比赌博,赢的人不愿意赌了,输的人还不答应呢。

当发现某种商品快要过剩时,立即限制它的产量,怎么样?这是第二个办法。这个办法显然也不行。请想想,眼看着生产这种消费品非常赚钱,政府却不让生产,哪个会答应?再说,谁能保证按倒葫芦不起来瓢?因为这种商品的产量被限制住了,其它商品的产量却没被限制,其它商品就要过剩。况且,悬崖上又焉能勒住快马?

既然这个办法也不行,那么我们就想第三个。因为某种商品过剩,是由于缺少其它商品与之交换,所以当发现某种商品快要过剩时,立即增加其它商品的产量或开发新产品,怎么样?这个办法和第二个其实是一个娘生的。增加其它商品的产量,又怎能保证这些商品不过剩?若处理不当,反而会积少成多,造成很多商品都过剩,爆发更大的经济危机。况且开发新产品是技术上的事,哪是说开发马上就能开发出来的。就是开个小卖店,很多产品也是越积越多。

第四个办法,提高市场的缓冲能力,可以吗?同样不可行。因为市场的缓冲能力是由人口数量、商品的种类及数量等客观因素决定的,人的主观意识是不能想改变它就改变它的。

第五个办法,让过剩的商品降价,应该可行了吧?这个办法就等于割商人的肉,他们很难答应。而且就算答应了,也只能在刚开始降价时比较灵,但很快就会出现新僵局,而价格又不能无限制地降,况且这种商品降价了,其它商品就会过剩,所以这个办法还不行。

第六,冲破经济封闭的圈子,到外国去找销路,行不行?这真是要饭的要到叫花子家——大家都想到一块去了,其他国家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对发达的国家来说,这就不能不说是一个很有效的办法,因为它们能向落后国家灌输先进产品而落后国家则不能向它们灌输先进产品。可是,再有效也是暂时的,世界市场总有饱和的那一天,总不至于再推销到月亮上去吧!所以,对整个商品社会而言,经济危机还是虎视眈眈,蓄势待发。

总之,在以上的诸方法中,选来选去,还是刺激消费最有效、最简便、最稳当,而刺激消费又只能苟且一时,因此说,对商品社会而言,经济危机就如同邪魔附体,永远都驱赶不走。根源还在于商品的生产规律对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要求太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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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4:02 | 只看该作者
一种商品的产量不仅受其它商品产量的制约,而且还受具有消费它的能力的消费群体对它的需要量的制约。前面我们就已经证明,市场经济下必然有穷有富,这样就必然有许多人的产量很低,或薪水很低,因而就造成他们的交换能力很低,或者说购买力很低,他们就必然交换不起或购买不起一些价格比较高的商品,只有富人才买得起,因而这些商品的产量也就受到了这些富人对这些商品的需要量的制约。

例如,在一个经济封闭的区域里,有三十户农民和一户木匠,木匠专门打造马车,当时马车与小麦的通行交换比例是一辆马车换一千斤小麦;三十户农民中有一户是地主,他们共有剩余的小麦两万斤,但其中地主占一万斤,请问木匠应该打造几辆马车才合适?虽然三十户农民对马车的最低需要量是三十辆,但是因为他们只有两万斤小麦,所以木匠最多只能打造二十辆。但是二十辆就一定能全部卖出去吗?由于两万斤小麦被地主占了一半,其余的二十九户农民平均每户才有三百多斤,有的有200多斤,有的有400多斤,没有一户能交换得起,或许能有几户愿意凑起来换一辆,而地主最多需要两辆,所以木匠最多打造三辆就够了。在这个村庄里,地主和那几户凑起来换马车的农民是具有消费马车能力的消费群体,他们对马车的需要量是三辆,所以马车的产量不能超过三辆。如果再假设马车的平均寿命为10年,那么10年之内地主都不再需要马车,如果其他农民在这10年之内仍然买不起马车,那么这10年之内木匠都不能再生产一辆马车。

这个例子说明,一种商品的产量虽然受其它商品产量的制约,但是因为市场经济下必然存在着少数人(例如地主和资本家等)占有大量财富,许多人购买力很低的现象,而且富人的需要量也是有限度的,所以一种商品的产量最终是受具有消费它的能力的消费群体对它的需要量的制约的。

所以市场规律要求:在一定的交换比例或一定的价格下,任一种商品的产量均不能超过具有交换该种商品能力的消费群体对它的需要量.,即它的市场需求量。这就是商品的生产规律。如果一种商品的产量超过了这个需要量,就是过剩。过剩就要降价,以增大具有交换该种商品能力的消费群体。如果不降价或无降价余地,该种商品的生产马上就要受到抑制。

因此,商品的生产和消费是自动地相互制约的,这就是市场的自动调节作用,也就是传统经济学里所说的看不见的手的自动调节作用。生产和消费之间这种自动地相互制约关系可用图三表示。

大家可以把这个图和图一进行比较,看看它们的区别。因为市场经济里,政府无权控制各个商人的生产,所以这个图里没有阀门,这是和图一最大的区别。这个图中,泵1表示的是原材料生产厂,它从自然界获取资源,把资源加工为原材料(例如粮食、煤炭、钢铁);泵2表示的是消费品生产厂,它把原材料加工为消费品(例如馒头、蜂窝煤、自行车)供人民消费。容器E是封闭的,内部装的水表示原材料,它的容积表示的是某种原材料加工企业所能承受的产品的最大积压量。当这种原材料的积压量超过企业能承受的最大积压量时,企业就要停产或破产,即当容器E被充满时,泵1就停止工作。容器C也是封闭的,内部的水表示消费品,其容积表示的是某种消费品加工企业所能承受的产品的最大积压量。当消费品的积压量超过企业能承受的最大积压量时,企业就要停产或破产,即当容器C被充满时,泵2就停止工作。活塞S的位置表示的是消费品的价格,S的位置越高,表示消费品的价格就越高。S的下面是弹簧,S在图中所处的位置表示的是消费品的成本价格,即消费品所能降到的最低价格,此时弹簧被压缩到接近它的最短值。活塞S上面的水量表示的是容器C内的这种消费品被消费者的拥有量,即这种消费品已经被售出并且在消费者手中正在使用还没损坏的量。右侧从上到下有许多水龙头D,最富裕的人拥有最上面的水龙头,在活塞S上面的水龙头下都能接到水,即可以买得起这种消费品。



这个图表示的意思是:原材料企业给消费品企业提供原料,消费品企业生产的消费品提供给消费者。在这个系统里,消费品的生产速度(泵2的流速)不能高于原材料的生产速度(泵1的流速),人的消费速度(几个水龙头的总流速)也不能高于消费品的生产速度(泵2的流速),这就是泵1的流速制约着泵2的流速,泵2的流速制约着水龙头D的流速,即生产对消费有制约作用;反过来,泵2的流速也不能高于水龙头的流速,泵1的流速也不能高于泵2的流速,因为如果泵2的流速高于水龙头的流速,泵1的流速高于泵2的流速,容器C和E就要逐渐先后被充满,泵2和泵1就要先后停止,这就是水龙头的流速反制约着泵2的流速,泵2的流速反制约着泵1的流速,即消费对生产有反制约作用。这就是市场经济下消费量对生产量的反制约作用。图的最右边表示的意思是:当某种消费品刚问世时,产量很少,故活塞S的位置很高,这种消费品的价格也就很高,所以只有最富的人才能买得起。当这种消费品的数量逐渐增多时,富人就完全拥有了这种消费品,所以他们就不再购买,这时活塞S就被往下挤压,这种消费品的价格也就低下来了,次富的人也就能买起了。当活塞S被挤压到最低位置,即图中的位置时,所有能买得起这种消费品的人都已经拥有了这种消费品,市场已经不对这种消费品有需求,那么容器C内的积压量也就逐渐增多,直到充满。接着就要引起泵2和泵1停止工作。

正是因为生产对消费的制约作用和消费对生产的反制约作用,所以要想正常运行,即整个系统要想长时间地正常工作,泵1、泵2、水龙头三处的流速必须正好相等才行。


可是实际上,三处的流速是不可能正好相等的,通常D处的流速总是小于泵2的流速,也就是说,通常总是有过剩存在的,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各种商品的生产速度、消费周期以及社会对它们的需要量不可能完全相协调,所以在一定的交换比例或一定的价格下,各种商品不可能都正好交换完毕,总有剩余的,有不足的。还拿上例来说,假设木匠共打造二十辆马车,如果按一辆马车换一千斤小麦进行交换,就会有十七辆马车过剩,地主有八千斤小麦过剩;如果马车的价格降为一辆马车换三百斤小麦的保本价格,那么可能就有十户农民能换起,马车还会过剩七辆,地主也有八千斤小麦过剩;而其他十九户农民就没有马车用,处于贫穷状态。总之,不管按怎样的比例交换,它们都不能正好交换完毕,所以过剩是不可避免的。


由于产品过剩,这就迫使活塞S逐渐下降,当降低到成本价格的位置时,已经很难再下降,容器C内就会被装得满满的,企业已经生产不下去了,这时经济危机就出现了。资本家就开始千方百计地寻找市场,刺激消费。

这里我们拿住房的生产做个例子。假设现在建筑公司刚分工出来建造住房,人民一套住房都没有。当第一套住房建造出来时,活塞S就被从最高点挤下来一点,这时这套住房的价格最高,只有最富裕的人才能买的起。当后来住房越来越多时,活塞S就被挤得越来越低,住房的价格也越来越低,次富的人也陆续能买起了。当住房越来越多,活塞S被挤到住房的成本价格位置时,建筑公司就不会再生产了,这时就出现住房这方面的经济危机(因为仅以住房为例,所以不是全面的经济危机),当然活塞下面的穷人就不可能有住房了。


接下来房产商就要刺激消费。虽然穷人买不起住房,但是房产商却刺激富人买第二套、第三套住房,或者买别墅。等到富人买了住房,容器C内就会誊出一点空来,即活塞S又上升一点,这时住房的生产又能持续一阵子,但是活塞S还是降到原来的那个最低位置就停止了,所以穷人还是买不到住房,接下来房产商又开始刺激富人买房了。

为什么商人要刺激消费?因为不刺激消费,生产就进行不下去。生产停止,商人就没法赚钱了,政府也没有税收了,所以政府也支持刺激消费,而且还帮着刺激。只要那个系统中有水流动,商人就有钱赚,政府就有税收;没有水流动,商人就没有钱赚,政府就没有税收。


刺激消费,只能使富人更加浪费,穷人的生活需求更加不能满足,这本是畸形的经济活动,可是很多赞美的人却认为,刺激消费是正常合理的经济活动,是发展经济所必须采取的最完美的措施,可以更好地发展经济。如果他们还知道有个计划经济,他们就会知道他们是多么可笑了。这就好比一个瘸子国里的人都拄拐杖走路,他们就认为拄拐杖是最美好的,如果他们到正常人的国家里去看看,他们就会知道他们拄拐杖是多么的不妙的了。又好象市场经济里的人全在一个垃圾堆里刨食,可是,他们却不知有一个一边计划,一边生产,愉快地生活的地方或社会。

过剩有绝对过剩和相对过剩之分。绝对过剩指的是某种商品的产量超过了它的全体消费单位对它的生活或生产需要量,造成有一部分卖不出去。绝对过剩极少出现,多数是相对过剩。相对过剩指的是某种商品的产量超过了具有购买该种商品能力的消费群体对它的需要量,但却低于它的全体消费单位对它的需要量,即超过它的市场需求量。其实这是虚假的过剩。用句通俗的话说,就是“想买的,买不起;能买起的,不想买。”

还拿上例来说,所有的农民都想买马车,但买不起,地主虽然能买起十辆,但是买两辆就够了,造成木匠的二十辆马车有十几辆卖不掉。但是,剩余的十几辆马车如果分配给农民,仍然不能满足全区域人的需要,所以这是虚假的过剩。再拿当今社会来说,穷人需要住房、需要空调、需要轿车,但买不起;富人能买起住房、能买起空调、能买起轿车,但他们不买,因为早就买得很多很多了,什么都不缺。置厦万间,夜宿不过七尺;积粟千仓,顿餐仅止满腹,买那么多干什么,他们肯定要把钱存放起来,这也造成一部分商品卖不出去,相对过剩,因而这些商品的生产就无法继续,生产与销售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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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3:54 | 只看该作者
那么什么是市场需求呢?可以这么简单的理解:在市场经济里,假设你需要某种东西,而你又有钱买,能买的起,而且正拿着钱焦急地等着买,那么你的需求就是市场需求,因为商人认为这时市场上正需求这种东西。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形成市场需求有两个必要条件:一 人民在生活或生产上需要某种东西;二 人民有钱购买。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例如,假设大家都象乞丐一样穷,虽然需要面包,但是没有钱,面包卖不出去,所以商人就认为没有市场需求,也就是说,市场经济认为大家都不需求面包;假设大家都象一样财主富,已经吃腻面包了,或者家里的面包吃不了,虽然有钱,但是暂时不想买,也就是大家不再需要面包,那么这时商人也认为没有市场需求,也就是说,市场经济认为大家这时都不需求面包。

知道了什么是市场需求,那么也就知道了市场需求量。市场需求量就是:在一定的价格下,需要某种产品而且又能买得起这种产品的一些人,对这种产品的需求量。例如,电脑是4000圆一台,有十万个人每人需要一台电脑,但是只有一万个人能买得起,那么在4000圆的价格下,电脑的市场需求量就是一万台,就是那一万个人的需求量。

可见,要想增大市场需求量,只有三个办法:一 降低商品的价格,使原来接近能买起的人现在也能买起;二 刺激富人消费,例如刺激那个财主撕开肚皮吃面包,使他多买;三 寻找新市场、新人群,例如到没有面包的地方去推销面包。

什么是生活需求呢?可以这样简单的理解:生活需求是人天生就有的需求,和有钱无钱没关系。为了生存,为了活得更好,人总要需求某些东西,这样的需求就是生活需求。例如,人一生下来就得吃饭、穿衣,这就是生活需求。乞丐虽然没钱,但是他看到别人有轿车,他也需要轿车,这也是生活需求。

生活需求有这样三个特点:一 每个人的生活需求都是一样的。例如,你需要面包,他也需要;你需要轿车,他也需要,而且你喜欢最高级的轿车,他也喜欢。这个是不要挨家挨户调查的。当然,也有特殊的人,需要不同。例如残疾人需要轮椅,老人需要拐杖,近视眼的需要眼镜,这些特殊需求要单讨论。不过,这里为了简单起见,这里暂时不考虑特殊人,只考虑正常人,即把所有的人都抽象起来,认为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人。二 生活需求随着新产品的产生而增加。例如,昨天没有空调,那么人们就不需要空调;今天生产出来空调了,那么人们在生活上就需要空调了,生活需求增加了。三 人们对某种消费品的生活需求量是稳定的。假设社会有1000户人家,每家需要1套住房,那么这个社会就需要1000套住房,这个量是稳定的。假设今天生产出来第一台空调了,那么你就应该知道社会需要1000台空调,如果资源和生产力允许,那么你就应该把1000台空调列入生产计划。这个量也是稳定的;也是不需要调查的,你需要,别人就需要,察己而知人。

市场需求和生活需求的关系是:
一 生活需求是市场需求的基础,没有生活需求就没有市场需求。例如你在生活上不需要拐杖,那么商人卖给你拐杖你是不会买的。只有既有生活需求,又有钱,才会有市场需求。
二 生活需求量大于市场需求量。上面我们就证明了,市场经济社会里总是有穷有富,购买力不同,那么一些钱少的人,他们在生活上需求的东西因为缺钱而买不起,所以市场需求量小于生活需求量。例如,现在社会有1000户人,对住房的生活需求量是1000套,可是因为能买起住房的只有100家,而且1家买1套,那么住房的市场需求量就是100套,小于生活需求量。

市场经济里所说的需求都是指市场需求,它的教科书里所教的需求也都是指市场需求,它从来不提生活需求,学生们也不知道有个生活需求。市场经济为有钱人而生产,对于穷人,它则认为他们不需求,掩盖了穷人的生活需求。例如,一个房产调查员向大街上的一个行人调查:“你要买房子吗?”那人说:“我不买,我买不起。”那么这个调查员就说这个人不需求房子。其实那个行人在生活上是需求房子的,而这个调查员却说行人不需求房子,这里调查员说的需求指的是市场需求。大家看看,这就把人的生活需求给掩盖了。现在,大家应该知道,还有个生活需求,买不起,不等于生活上不需求,只是没有市场需求。

计划经济是为全体人而生产的,计划经济里没有市场,所以它所指的需求是生活需求。只要你是人,而且只要你参加劳动,那么计划经济就为你生产,产品就有你的一份。例如,假设社会有1000户人家,而且每个人家都参加了劳动,那么对于住房来说,计划经济就要计划生产1000套,每户都有一套,不漏一家;对于衣服来说,每人都有一身或几身。

过去,有人攻击计划经济,说需求是复杂多变的,计划经济里根本无法计划。其实这是他们不知道市场需求和生活需求的不同,把需求完全理解为市场需求了。市场需求确实是复杂多变的,比方说一个人原打算买房子,可是因为生病,就不买了;有钱人想买最高级的电脑,钱少的人想买低级的,究竟生产多少高级的,生产多少低级的,厂商很难把握;有10000个近视眼,当中有多少能买起眼镜的,有多少能买起高级眼镜的,这也很难掌握,等等。而生活需求呢,上面就说了,人的生活需求是稳定的,根本没有多大变化,很好计划。例如,那10000个近视眼,就给他们生产10000副眼镜就是了,不要调查谁“要”谁“不要”。当然,生产多少200度的,多少300度的,这是需要调查的,不过这个调查就简单多了。至于眼镜的级别,当然要根据社会的情况来决定——如果社会的资源充裕,当然尽量生产高级的,如果社会资源不充裕,生产中低级的就行了。

因为生活需求量远大于市场需求量,又因为资源和生产力都是有限的,所以如果不限制消费,计划经济里,永远都存在供不应求的局面。例如,当第一辆轿车生产出来的时候,这时整个社会里每家都想有一辆轿车,社会要想满足人民的这个需求是很困难的,实际生产量远远不够需求量。而市场经济里就不一样了,市场经济里,当第一辆轿车生产出来的时候,虽然整个社会每家都想有一辆,可是绝大多数家庭都买不起,市场需求不多,只要生产少许的给富人就行了,稍微生产一点就马上相对过剩。

计划经济里,因为人民的需求很大而必然造成的供不应求的局面,使很多习惯了市场经济理论的人,可能认为这是好事——供不应求,生产始终旺盛难道不好吗?这可是市场经济求之不得的——实际上这是坏事。要知道,不管是市场需求还是生活需求,需求越大,消耗的资源就越多,社会就越贫穷,人民的需求大永远都是坏事。所以计划经济里害怕人的生活需求太多太高级,害怕出现供不应求。因此,如果资源和生产力不允许,计划经济应该限制人的生活需求,只让人们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不提供给人们高级的生活需求。这样就能使整个社会长久地、稳定地生存下去。例如,如果资源、环境、生产力等不允许人们都拥有轿车,那么计划经济里就不生产轿车,或者只生产少量的用在特殊需要的地方。因为大家都没有轿车,所以大家也就不攀比,也就没有治安问题。

而市场经济里,因为都是各自为政,各赚各的钱,所以就没有人为整个社会的前途担忧,没有人为资源担忧,商人都害怕市场需求不足,都想方设法扩大市场需求。即使有些社会人士为资源担忧,他们的呼吁也没人理,阻止不了市场经济对资源的无节制地开采。这就好象一大队人流都向前跑去抢财宝,社会人士大声呼喊前面有悬崖,阻止人去,但是人都疯了,哪有人理睬他,最后他也被人流裹着去了,一起掉进悬崖里。所以,单从市场经济刺激需求这一点来说,市场经济就是不合理的,应该消灭市场经济。

关于计划经济里害怕生活需求太大,市场经济里害怕市场需求太小的问题,我打个比方。假设你是个开商店的,你的孩子天天向你要巧克力吃,要鞋穿,等等,这就是他的生活需求,你就非常害怕,因为他的需求量越大,你就越穷。而你邻居的孩子,天天向你买巧克力、鞋等,他这就是市场需求,你就希望他的需求越大越好。可是,不管是谁的需求,就算是你邻居孩子的市场需求使你发了财,但是你邻居孩子在过量消费的时候,整个社会的财富还是减少的,对整个社会还是个坏事,这个不能不知道。

总起来说,大家要能知道,除了市场需求之外,还有个生活需求,要能分清这两种需求的不同含义。还要知道,市场经济里既存在市场需求,也存在生活需求,但是市场经济只为市场需求而生产,不理会生活需求;计划经济里只存在生活需求,没有市场需求,计划经济为生活需求而生产。


㈩商品的生产规律

第三节中已讲过,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比例最好由政府根据自己国家或社会的实际情况来调节,这样最有利于国家或社会的稳步发展。可是在商品社会里,政府是无权调节生产和消费的,生产和消费是由市场调节的。政府倒落个清闲,只要给企业打好场子,让它们安心厮杀,最后等着吃抽头就行了。

那么市场是如何调节生产和消费的呢?

由于商品生产的目的是交换其它商品,所以各种商品的产量必须协调,当一种产品的产量很高时,就要求其它产品的产量跟上来,“孤阴独长”不行。也就是说,在一定的交换比例或一定的价格下(如一辆马车换一千斤小麦、一把斧头换一尺布),各种商品的产量必须符合这个比例。否则,就必然有一些商品找不到交换对象,造成过剩,被迫停产。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某时世界上只有两种商品:斧头和小麦,而且这时斧头和小麦的通行交换比例是1把斧头换20斤小麦,那么这时就要求社会上每生产1把斧头,农民就得生产20斤商品小麦。如果不符合这个比例,假设斧头有10把而商品小麦只有100斤,那么就要有5把斧头找不到交换对象而相对过剩,斧头就得停产,尽管这时斧头的产量还远远达不到全体人民的需要量。所以说,商品社会里的各行各业就象被链在一起的一大群男女老少,产量互相制约着,哪个如跑得太快,非被摔得鼻青脸肿不可,很符合“木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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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3:45 | 只看该作者
上面一段内容可以这样理解:早上,企业把原料投产后,雇工用一天的时间把它加工为成品,价值增加,增加的这部分价值是企业的第一步纯收入;晚上,当企业把成品拿出去交换后,又赚了一些回来,价值又增加一部分,这部分价值是企业的第二步纯收入,两步加起来,就是企业的总纯收入。在鞋厂那个例子中,工人为鞋厂创造了44工的剩余价值,但在交换时,鞋厂没能保住,又拱手送出去了10工,再加上又去掉14工的税,故纯收入只有20工。

如果资本家也参与了必要的生产经营管理,那么他的劳动也应该算入商品消耗的必要劳动,他每劳动一标准天创造1工的价值,所以这时公式(19)应该变为:

纯收入=产品主人自己创造的价值+ m + 贸易掠夺价值 - 捐税价值……(20)

如果原料、设备是借贷购买的,那么原料、设备的价值即为企业的第一步纯收入,剩余价值和贸易掠夺价值分别为企业的第二步和第三步纯收入,同时还应去掉捐税价值和还款价值,所以,这种情况下,

纯收入 = c + m + 贸易掠夺价值 - 捐税价值 - 还款价值……(21)

在商品社会里,资本家的贫富是由企业的纯收入决定的,与赢亏没有必然的联系。这是因为纯收入是由剩余价值和贸易掠夺价值共同决定的,赢利企业并不一定比亏损企业的纯收入高。例如,有一些已近暮年的大企业,工人多,它们剥削的剩余价值也多,虽然在交换时亏了一些,但是纯收入仍然很高,资本家仍然很富;有一些新兴的小企业,工人少,它们剥削的剩余价值也少,虽然在交换时赚了一些,但是纯收入仍然很低,资本家仍然很穷。

按照企业纯收入的多少,可把企业分为上、中、下三等。有些企业剥削的剩余价值很多,甚至还有些企业在商品交换时又从外界掠进了许多,这些企业就是上等企业,财大气粗,或者兴旺发达。这些企业有很多是生产新产品的企业,价格最虚假。有些企业剥削的剩余价值比较多,但在商品交换时又被其它企业掠走一小部分,或者剥削的剩余价值比较少,但在交换时能从外界掠进一小部分,这些企业就是中等企业,能安然度日。有些企业剥削的剩余价值本来就少,但在交换时又被其它企业掠走一大部分,甚至连原料成本都贴了进去,这些企业就是贫困的下等企业,油将尽、灯将熄。

有什么办法能挽救贫困破产的企业吗?没有。只要有竞争,就有赢有亏,有贫有富。在商品社会里,上面的三类企业是互相依存的,任何一类都不能少。在一个经济封闭的区域内,哪怕企业被兼并得只剩下两家了,也是赢亏分明。这就象地上只要有高山,就必然有平原和大海一样。我们想消除贫困破产,就象我们又想保留高山,又想填平大海是一样地不可能,除非把海底架空或到月亮上取土;也象我们即使有再好的赌博不败秘术,也不能让赌博的都赢钱一样。即使我们运用回春妙手救活了一些贫困破产的企业,也是道婆子驱鬼——兴一家、灭一家,或者说救了小羊,又饿死了狼,或者挖一个坑去填另一个坑,毫无意义。在一个经济封闭的区域内,如果谁要为“今年又有××家企业脱困”这样的消息欢欣鼓舞的话,就说明他不懂辩证法。

竞争是残酷的,贫困破产是必然的,任何的贫困破产都不能去同情。古人有诗云:“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优胜劣汰看起来很残酷,其实是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再说,不管谁赢谁亏,反正是肉烂在锅里,只要不亏到外国去就行。所以,政府对待贫困破产的企业,最好的态度就是冷眼旁观,让它们自生自灭。政府只要做好残兵败将的安抚工作,以护好“赌场”的秩序,对得起自己提的抽头就行了。

下面举一个较实际的例子,对商品社会里的剥削、贸易掠夺、赢亏等作全面说明。已知在一个经济封闭的部落里,有若干户农民,平均每个工日产小麦两斤,售价为1圆/斤;有一个炼铁匠,平均每个工日炼铁十斤,原料自产,售价为1圆/斤;有一家铁匠铺,内有三名雇工,平均每个工日打造斧头两把,每把斧头耗铁一斤,售价为5圆/把,每日缴税5圆,每个雇工的日薪水为1.5圆。假设某一天,铁匠卖掉六把斧头后,发去4.5圆的薪水,缴了5圆的税,又买回六斤铁,14.5斤小麦;炼铁匠卖掉六斤铁后,买了一把斧头、一斤小麦;农民卖了15.5斤小麦后,买了三把斧头,手中还余0.5圆,试计算这一轮交换中各家的赢亏及纯收入。
解:

⒈ 计算各种商品的价值:
小麦:因每个工日产小麦两斤,故小麦的价值=1/2=0.5工/斤;
铁: 因每个工日产铁十斤,故铁的价值=1/10=0.1工/斤;
斧头:因每个工日产斧头两把,故雇工在斧头上新创造的价值=1/2=0.5工/把,
又因每把斧头消耗的原料价值为0.1工,故由公式(1)得:
斧头的价值=0.1+0.5=0.6工/把。
⒉ 计算各家的赢亏及纯收入:
炼铁匠:卖了六斤铁,买了一把斧头、一斤小麦。
因一把斧头的价值为0.6工,一斤小麦的价值为0.5工,
故卖六斤铁的总收入=0.6+0.5=1.1工。
又因六斤铁的总价值为0.6工,故由公式(18)得:
赢利=1.1-0.6=0.5工;
又因炼铁匠投入的原料成本为0,故由公式(17)得:
纯收入=1.1-0=1.1工。(这1.1工的纯收入,包括自己创造的0.6工,掠夺来的0.5工。)
农民:共卖15.5斤小麦,买了三把斧头,还余0.5圆。
因三把斧头的价值为1.8工,余下的0.5圆钱的价值不能确定,
故卖15.5斤小麦的总收入可记为:1.8工+0.5圆;
又因15.5斤小麦的总价值为7.75工,故
赢利=(1.8工+0.5圆)-7.75工=-5.95工+0.5圆。
又因投入的原料成本为0,故
纯收入=(1.8工+0.5圆)-0=1.8工+0.5圆。
铁匠:卖了六把斧头,得30圆,发去4.5圆薪水,缴了5圆税,买了六斤铁、14.5斤小麦。
由公式(7)得:薪水价值=(4.5/5)×0.6=0.54工(0.9把斧头的价值),
因三名雇工在六把斧头上新创造的价值为3工,故
剩余价值=3-0.54=2.46工;
由公式(11)得:捐税价值=(5/5)×0.6=0.6工(一把斧头的价值);
由公式(12)得:净剩商品量=[30-(4.5+5)]/5=4.1把(铁匠用4.1把斧头换铁和小麦);
由公式(13)得:净剩商品的总价值=0.6×4.1=2.46工;
因六斤铁的价值为0.6工,14.5斤小麦的价值为7.25工,
故铁匠的总收入=0.6+7.25=7.85工;
由公式(18)得:赢利=7.85-2.46=5.39工;
因六把斧头共耗铁六斤,价值为0.6工,故由公式(17)得:
纯收入=7.85-0.6=7.25工(包括剩余价值2.46工、贸易掠夺价值5.39工,去掉捐税价值0.6工)。

因为农民还余下0.5圆,铁匠还欠外界0.1把斧头,所以这一轮交换还没有完全了结,因此总的赢亏不能正好相抵。从这个例子大家还应该看出,在全部参与交换的商品中,15.5斤小麦的价值是农民创造的,为7.75工;六斤铁的价值是炼铁匠创造的,为0.6工;六把斧头的新增价值是三名雇工创造的,为3工,但通过交换及付薪水及缴税后,价值被重新分配,农民得到了(1.8工+0.5圆),炼铁匠得到了1.1工,铁匠得到了7.25工,三名雇工得到了0.54工(薪水价值),政府得到了0.6工(捐税价值)。所以说,商品交换的过程,就是掠夺和被掠夺的过程,也就是价值重新分配的过程。

㈧ 富裕个体致富的秘密

市场经济下,不管什么地方,不管什么时期,总有富人、富国、富裕的地区和行业,那么这些富裕的个体,致富的秘密是什么呢?它们拥有的财富是它们自己创造的吗?
我们来看看公式(20): 纯收入 = 产品主人自己创造的价值+ m + 贸易掠夺价值 - 捐税价值。这个公式告诉我们,那些富裕个体的财富的来源有三个,一是自己创造的价值,二是剩余价值,三是贸易掠夺价值。由此公式可知:

如果一个人,自给自足,也没雇工,也不和外界进行商品交换,即公式中的剩余价值=0,贸易掠夺价值=0,那么他的财富的来源就是自己创造的价值(按理来说,自给自足之下没有价值,但是这里为了比较,就借用这个概念来说明道理)。如果一个人,只有剥削,不参与或很少参与商品交换,没有贸易掠夺,例如奴隶主或早期的地主,那么他的财富的来源就是自己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但是他自己创造的价值和其他人差不多,因为大家平均起来每个人劳动一标准天创造1工的价值,所以他每天创造的价值不会比平均数高多少,所以按理来说,如果仅凭他自己创造的价值,他不会比别人富裕多少,会比较接近于平均数,而实际上他拥有的财富比平均数高出许多,比穷人高出的更多,那么他这多余出来的一部分就来源于剩余价值,所以他致富的秘密就是剥削。如果一个人,他没有剥削,只有商品交换,例如没有雇工的个体手工业者或农民,那么他的财富来源就是自己创造的价值和贸易掠夺价值。与上面同理,他致富或致贫的秘密就是贸易掠夺。而资本家呢,他们既有雇工,又参与商品交换,那么他们致富的秘密就是剥削和贸易掠夺。那些富裕的地区和国家,它们致富的秘密也是这两个,既剥削外界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又对外界进行贸易掠夺。那些富裕的行业,致富的秘密就是剥削和贸易掠夺其他行业。

可见,市场经济下,富人、富国和富裕的地区等个体之所以富裕,并不是因为它们自己创造财富而富裕的,而是因为剥削和贸易掠夺才富裕的。而剥削和贸易掠夺发生在分配环节,不能使财富增加,因为在生产环节,财富的总量就已经确定下来了,所以剥削和贸易掠夺只是使财富发生转移,向少数人身上集中。这就是我们在前面说的,把许多筷子都截掉一截往少数筷子上接,本来一样长的筷子结果变得有长有短,但是总长度没变。因此我们说,富人富裕,并没有使社会财富的总量和总价值增加,只是他们把劳动者创造的财富和价值聚拢到自己身上。而且又因为不可能人人都剥削别人,人人都贸易掠夺别人,所以富人不可能带动穷人致富,市场经济下,必然总是有穷有富。富是穷的根源,穷也是富的根源。


㈨市场需求和生活需求

市场需求和生活需求(也叫生活需要)是不同的,必须能把它们区分开来。

我们现在经常说“需求”的问题,如需求不足、需求旺盛等,其实,因为我们现在所处的是市场经济时代,所以这里所说的需求都是暗指市场需求,用句时髦的话说,现在“需求”的默认值是“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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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3:37 | 只看该作者
从公式(8)可看出,当薪水大于或等于总销售额×[1-(单位商品消耗的C/单位商品的价值)] 时,剩余价值≤0,意味着雇工不受剥削。在这种情况下,雇主的财富是由掠夺得到的,不是由剥削得到的。所以读者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成为雇工不一定要一无所有,高薪水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例如,有一个农民一天只能生产小麦两斤,铁匠想雇佣他打造斧头,每天的报酬是三斤小麦,这时这个农民就可能弃田受雇,而且,有些农民在农闲时也可出卖劳动力。

同马克思把劳动时间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相类似,这里也把雇工生产的商品分为付酬商品和酬外商品(不同于政治经济学中的“剩余产品”)两部分。薪水中包含的商品叫付酬商品,其总价值等于薪水价值;薪水外的商品叫酬外商品,其总价值等于剩余价值(用m表示)及全部商品消耗的原料设备的价值之和。用公式表示为:

酬外商品总价值 = c + m
= 单位商品的价值×酬外商品量…………(9)

现举一例对以上内容作说明。假设在某个经济封闭的区域内只有一家鞋厂,该鞋厂有100名工人,平均每人每日做鞋5双,每双鞋消耗的布、胶、线等原料的价值为0.5工,每双鞋的售价为5圆,每个工人的日薪水为4圆。问:该厂每天从工人身上剥削的总剩余价值是多少?
解: 因为该区域内只有一家鞋厂,所以平均每个工人每天创造的价值就是1工。
那么工人在每双鞋上新创造的价值=1/5=0.2工
由公式(1)得:鞋的价值=0.5+0.2=0.7工/双
又因为鞋的售价为5圆/双,每个工人的日薪水为4圆,所以
付酬商品量=4/5=0.8双(意味着资本家每天拿0.8双鞋给一个工人作报酬)
每个工人的酬外商品量=5— 0.8=4.2双(每个工人每天给资本家做鞋5双,资本家拿出0.8双作报酬,自己还余下4.2双)
薪水价值=0.7 X 0.8=0.56工(0.8双鞋包含的价值为0.56工)
由公式(8)可得:每个工人每日创造的剩余价值=1?0.56=0.44工
则100名工人一天创造的总剩余价值=0.44 X 100=44工。
上面这个例子应当这样来理解:早上资本家给每个工人送去了价值为2.5工的原料,一个工人用一天的时间把它们做成了5双鞋,这5双鞋的价值就增为3.5工。晚上,资本家拿出0.8双鞋作报酬,自己还余下4.2双。4.2双鞋的价值=0.7×4.2=2.94工,比早上多出了0.44工,这就是一名工人一天的剩余价值。一名工人一天共创造1工的价值,自己拿走了0.56工,故还给资本家留下0.44工。

对某些非生产性的企业来说,虽然它们没有创造价值,但它们仍有设备折旧和工人的劳动价值,所以这类企业收入的货币可看作是设备折旧价值和劳动价值共同换到的,剩余价值的计算可仿照上法。即先计算薪水中包含的价值,然后从劳动价值中扣除该价值,即为剩余价值。可是,因为每个工人的效率不一样,故劳动价值应取实效劳动价值。实效劳动价值即为工人用服务实际换取的价值。

换取价值= 一个工日的劳动价值×(一个工日收入的货币量/全社会同行业平均一个工日收入的货币量)

故:

剩余价值=换取价值-(一个工日的设备折旧价值+换取价值)×(一个工日的薪水/一个工日收入的货币量)……(10)

其实这个公式和上面的公式(8)只是换汤不换药。

剩余价值率=剩余价值/薪水价值=(总销售额/薪水)×[1-(单位商品消耗的C/单位商品的价值)]-1,它反映的是雇工受剥削的程度。它不仅与薪水有关,还与总销售额有关,所以薪水高的,不一定受剥削的程度低;薪水低的,也不一定受剥削的程度高。

⒊ 贸易掠夺和剥削的区别

贸易掠夺和剥削虽然都是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但它们也有不同。贸易掠夺只产生在交换者之间,例如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剥削只产生在雇主与雇工之间,例如奴隶主与他的奴隶之间、地主与他的雇农之间、资本家与他的工人之间、帝国与殖民地之间。

通过合理的推理我们可以知道,大量的剥削应该出现在贸易掠夺之后。因为,在开始自给自足的时候,大家的贫富情况相差不大,后来因为少量的商品交换产生了贸易掠夺,使某些人越来越富裕,如上面例子中的铁匠朱五,这样就会有雇佣出现,也就出现了剥削。

㈢ 捐税

捐税是私有制社会的特产。在私有制社会里,因为财富都掌握在私人手里,政府什么都没有,但是它要供养官员,要搞国防建设及公益事业等。这些钱从哪儿来?只有向大家筹集。谁赚得钱多,谁就多贡献一点。政府就象一个开赌场吃抽头的老板,稳赚不输。

捐税也是影响生产经营者收入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在计算收入时不能把它们落了。但是因为捐税是用货币缴的,故也应把它们折算成价值,然后再计算。

怎样折算呢?因为捐税是生产者卖商品之后缴的,故可以仿照薪水的折算方法。即先计算捐税中包含的商品量,然后再计算这么多商品的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捐税价值=单位商品的价值×(捐税额/价格)……………………(11)

同付酬商品一样,捐税中包含的商品叫付捐税商品。从全部商品中去掉付酬商品和付捐税商品,剩下的一部分叫净剩商品。净剩商品是资本家用来同外界交换的商品。也就是说,资本家买东西的钱,是销售净剩商品得到的。

净剩商品量=总商品量-(付酬商品量+付捐税商品量)
=[总销售额-(薪水+捐税)]/价格……………………(12)

净剩商品的总价值 = 净剩商品量×单位商品的价值
= c + m – 捐税价值 …………………(13)

㈣ 借贷

如果原料、设备是借贷买到的,就需要还本付息,也就是还款。还款额也应折算成价值,这个价值就叫还款价值。

还款价值=单位商品的价值×(还款额/价格)…………(14)

还款额中包含的商品叫还款商品。这种情况下的净剩商品是指从全部商品中去掉付酬商品、付捐税商品、还款商品后剩下的那一部分。这时

净剩商品量=总商品量-(付酬商品量+付捐税商品量+还款商品量)
=[总销售额-(薪水+捐税+还款额)]/价格………………(15)


净剩商品的总价值 = 净剩商品量×单位商品的价值
=(c + m)-(捐税价值+还款价值)………(16)

㈤ 企业的收入

这里还要强调:收入不能用货币的收入来衡量,只能等企业将商品卖掉又购回商品后,用价值的收支来衡量。

收入有总收入和纯收入之分。所谓总收入,是指企业用净剩商品换回来的商品的总价值。纯收入是指比投资(不包括薪水)多出来的价值。
如果原料、设备是自己掏钱购买的,那么纯收入是指从总收入中去掉原料价值及设备折旧价值后剩下的价值,故:

纯收入 = 总收入 – c ………………………………(17)

就拿上面那个鞋厂来说,鞋厂一天投入原料的总价值=0.5×500=250工。生产出500双鞋后,共卖2500圆,去掉400圆的薪水,如果再去掉100圆的税,还剩2000圆。这2000圆就是400双鞋(净剩商品)的总销售额。假设鞋厂用这2000圆买了一台电视机,这台电视机就是鞋厂用一天的全部净剩商品(400双鞋)换来的。早上鞋厂投入了250工的原料,到了晚上,只收回来一台电视机,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所以这台电视机就是鞋厂一天的总收入。假设这台电视机的价值是270工,那么鞋厂这一天的总收入就是270工。纯收入=270-250=20工。

如果原料、设备是借贷购买的,那么这就说明生产者手里原来是空空如也,他用净剩商品换回来的价值是多少,他手里的价值即多出来多少,所以这种情况下,纯收入=总收入。如果是分期还款,则情况要复杂一些,但只写到此为止。

㈥ 企业赢亏的计算

企业的赢亏可以用平均交换价值来计算,但前面已交代得比较详细了,此处不再烦人了。因为大家习惯于用收入来计算赢亏,所以此处单讲讲如何用收入来计算赢亏。

在用收入来计算赢亏时,大家首先应更正一个长期养成的错误观点,即认为当总收入超过原料价值及设备折旧价值时,也即当纯收入>0时,就为赢利。例如对于上例来说,我们就会认为鞋厂那一天赢利20工。这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前面就已经反复强调过了,在计算商品的成本时,一定不能只计入原料设备的价值,还要计入工人新创造的价值,这一点请大家千万不要忘记。同时还因为资本家同外界交换用的是净剩商品,所以应当用净剩商品的总价值来计算赢亏。当资本家换回来的价值(即总收入)正好等于净剩商品的价值时,资本家天经地义就应该得这么多,不能算赢利;当换回来的价值超过这个价值时,才能算赢利。故赢亏应当用总收入与净剩商品的总价值进行比较。
赢利价值(贸易掠夺价值)= 总收入 - 净剩商品的总价值………(18)

在上例中,鞋厂的总收入是270工,净剩商品(400双鞋)的总价值=0.7×400=280工,故鞋厂赢利价值=270-280=-10工。鞋厂亏损10工,而不是赢利20工。

到这里大家应该看到了,纯收入和赢利是两回事,纯收入高于零的不一定赢利。这是因为赢利其实是指该收入到某一个数量却超过了这个数量,亏损是指该收入到某一个数量却没有收入到这个数量。还拿上例来说,鞋厂用价值280工的鞋去交换商品,换回来的价值也应该是280工才对,但它只换回来270工,所以尽管它有20工的纯收入,却仍亏损10工,因为它应该有30工的纯收入却没达到。

㈦ 企业收入的来源

资本家将原料投产并进行买卖后,收回来的往往比投入的多,所以资本家大多都过着富裕的日子。那么这多出来的一部分是从哪儿来的呢?马克思认为,多出来的一部分是雇工创造的剩余价值。这是不全面的。在商品社会里,每一个企业都不仅与自己的雇工有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还与其它企业有掠夺和被掠夺的关系。一个企业在剥削了自己雇工的剩余价值之后,它得到的这么多价值并不是就固定不变了,当它与其它企业交换时,这部分价值有可能被掠走一些,使它拥有的价值减小;也有可能又掠来一些,使它拥有的价值继续增加。所以,企业的纯收入的来源有两个,一个是剩余价值,一个是贸易掠夺价值。当然,还不要忘了缴税,因此企业的纯收入可用公式表示为:

纯收入 = m + 贸易掠夺价值 - 捐税价值………………(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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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3:28 | 只看该作者
假设在原始社会末期,在一个经济封闭的部落里,人们全部从事农业,用的还是石刀、石斧,但那时已有了冶铁、锻打的技术,而且有不少家庭的粮食、衣服已有了剩余,打造铁刀、铁斧的条件已经具备。这时有个叫朱五的精明人,心想打造铁刀、铁斧肯定能发财,于是他就弃农从商,开了个铁匠铺,专门打造斧头,平均每个工日打造一把。因为这个部落内打造斧头的就独他一家,所以他的斧头的价值为1工/把。再假设农民平均每个工日能生产小麦二斤,则小麦的价值为0.5工/斤,那么一把斧头就和二斤小麦等价。当朱五把斧头打造出来后,就要进行交换。那么一把斧头换几斤小麦呢?如果他老老实实地遵守等价交换的原则,一把斧头换二斤小麦,这样的结果朱五满意不满意?当然不满意。因为这和他当农民时一样,辛苦一天只能得二斤小麦,永远都不能截然地出人头地,这就违背了他弃农从商的初衷,所以他肯定是不愿意等价交换的。当然那时他也根本不懂得什么等价不等价,他只是想尽量地多换小麦。假设他想拿一把斧头换二十斤小麦,能成交吗?肯定没问题。因为铁斧是新产品、时髦货、稀罕物,锋利轻便,有之则趾高气扬,无之则昼思夜想,人人都急切得到手,而且有些农民家的粮食足够支付,所以交换成功不在话下。这就象电脑刚问世时,价格虽高得烫手,但照样有不少人咬着牙去抱是一样的。当朱五以一把斧头换二十斤小麦的价格开始交易后,一年他就囤积了七千多斤小麦,成为轰动一时的爆发户。别人有看着眼馋的,也跟着效仿,或者说是在朱五的带动下吧,于是就有了第二家铁匠铺。这家铁匠铺有俩人,平均每人每个工日打造斧头两把。这时该部落内斧头的价值就降为0.6工/把,一把斧头与1.2斤小麦等价。但他们仍以一把斧头换二十斤小麦的老价钱交换,也很快就发了。但好景不长,往后市场逐渐饱和起来,能换起的家庭都换了,不能换起的家庭还是换不起,于是斧头的价格被迫一降再降。当降到一把斧头换1.2斤小麦时,这时正好属于等价交换,铁匠和农民各不吃亏。当斧头的价格继续下降时,铁匠开始亏损,朱五更觉得不合算,不得不关门大吉,回家种地,只剩一家半死不活地撑着。如果朱五无地可种,又无其它生意可做,他就有可能坚持到底,哪怕一把斧头只能换一两小麦,他也要干,在他认为,总比白睡一天要强。又过了一段时间,农民的余粮又积累多了,而且有些人家原来换的斧头也该更新了,于是斧头的生意又红火起来,朱五又开始重操旧业。私有制社会一路上就是这样步履蹒跚地过来的。


一开始铁匠为什么能发财?他们的财富是从哪儿来的?是他们自己创造的吗?不是,他们每天创造的价值和农民的一样多,按理不会比农民富。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更不是。是掠夺农民的。是怎样掠夺的呢?归根到底是通过不等价交换。斧头的价格抬高了,就等于小麦的价格被压低了,农民本来用二斤小麦就可换一把斧头的,却用了二十斤,农民亏了十八斤,铁匠赚了十八斤,这十八斤就被铁匠白白掠走了。这就相当于一个铁匠白白占有了九位农民的劳动成果,九位农民每天产的十八斤小麦白白地被铁匠占去了,所以说,赢利的本质就是掠夺。千万不要误以为只要是掠夺就得拿刀枪对着你,其实凡是以无换有、以少换多、以次换好的都叫掠夺,而且还是更高明的大手笔。比方说,有人抢了你一根金条是掠夺,那么有人拿一把烂稻草换你一根金条算不算掠夺?算不算高明?相比之下,拿刀枪明抢就显得蠢多了,为智士所不齿,只有实在换不成时才不得已而为之。因此说,掠夺分为两种。一种是现在正讲的贸易掠夺,是商品交换者之间以低价值商品换取高价值商品的行为。 它是商品社会中比剥削隐藏得还深的富人致富的另一个秘密。另一种是非贸易掠夺,是不通过商品交换而占有他人财富的行为,包括偷抢、诈骗、贪污、受贿等。这两种掠夺,虽手段不一样,但目的和结果都是一样的。如果硬说它们不同的话,也不过一种是明枪,一种是暗箭。


赢与亏、贫与富、掠夺与被掠夺都是互相依存的矛盾,有一方必然有另一方,不可能单独存在。所以,这个人赢利,那个人就得亏损;这个企业赢利,那个企业就得亏损;这个行业赢利,那个行业就得亏损;这个地区赢利,那个地区就得亏损;这个国家赢利,那个国家就得亏损。拿上例来说,铁匠赢利了,农民就亏损,铁匠是掠夺农民富起来的;铁匠富了,农民就穷了。铁匠的财富是农民不知不觉的“集资”,是财富的转移集中。这就好象原来一般高的一把筷子,都截下来一截,往一根上接。不过,由于农民比较多,铁匠只有两家,所以各个农民的亏损不会很多,表面上也许只能看到铁匠暴富,看不到农民暴贫,没有偷抢那么明显,很容易让人误以为铁匠的财富是他们自己的勤劳所得,农民都不勤劳。但是,这也没关系,只要我们牢记物质不灭定律——山不会无缘无故地高,海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洼,就不能轻易被假象迷惑住了。


既然掠夺与被掠夺决定了一个经营者的生死存亡,那么应当怎样判断哪个是掠夺的一方,哪个是被掠夺的一方呢?可以通过平均交换价值来判断。如果一种商品的平均交换价值高于其价值,则表明该行业掠夺了其它行业,如果低于其价值,则表明该行业被其它行业掠夺;如果一个企业的商品的平均交换价值高于其价值,则表明该企业掠夺了其它企业,如果低于其价值,则表明该企业被其它企业掠夺。还是拿上例来说。当第二家铁匠铺刚开业时,斧头的价值为0.6工/把,小麦的价值仍为0.5工/斤,一把斧头换二十斤小麦,则斧头对小麦的交换价值为10工/把,高于其价值0.6工/把,所以是铁匠这一行掠夺了农民。反过来,小麦对斧头的交换价值为0.03工/斤,低于其价值0.5工/斤,所以说农民被铁匠掠夺。


怎样计算掠夺和被掠夺的价值呢?如果是计算一个行业掠夺其它行业的价值,把该行业换来的商品的总价值与该行业换走的商品的总价值相减即可。也可用下面的公式计算:


甲行业掠夺的价值 =(甲行业商品的平均交换价值 - 甲行业商品的价值)×甲行业商品的数量……(3)


例如在上例中,开始斧头对小麦的交换价值为10工/把,斧头的价值为0.6工/把,假设某一个月内铁匠共换掉斧头150把,则在这一个月内铁匠掠夺的价值=(10-0.6)×150=1410工。


如果是计算一个企业掠夺外界的价值,把该企业换来的商品的总价值与该企业换走的商品的总价值相减即可。也可用下面的公式计算:


甲企业掠夺的价值=(甲企业商品的平均交换价值 - 甲企业商品的价值)×甲企业商品的数量……(4)


例如,在上例中,斧头的价值为0.6工/把,小麦的价值为0.5工/斤,后来当一把斧头只能换一斤小麦时,斧头对小麦的交换价值为0.5工/把,假设某一个月内朱五共换掉30把斧头,则这个月内朱五掠夺的价值=(0.5-0.6)×30= -3工。


贸易掠夺不仅能引起贫富分化,而且还能引起经济危机,暴利掠夺尤其明显。每当有新产品问世时,通常就会有暴利掠夺出现。从朱五的例子可以看出,暴利掠夺使社会财富很快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导致正常的商品交换无法进行,最终引起许多企业减产甚至倒闭。例如,在上例中,假如有些农民还想换帽子戴一戴,可是倾其所有换了斧头之后,就没有余粮换帽子了,导致帽子的生意不景气。而且暴利也会使该种产品的产量猛增,很快过剩,造成自杀。只有等一段时间后,其他消费者手里又积攒了一些财富,或者原来购买的该种产品需要更新,或者又有新产品出现,才会使商品交换有些恢复。这就好象用一台大水泵抽一眼小水井,当水泵开足后,很快就把井水吸干了,只好停机,等井水又泉一些,才能再开机。


贸易掠夺的特点:


贸易掠夺发生在两个互相交换商品的主体之间,例如国家与国家之间,资本家与资本家之间。贸易掠夺,通常情况下,都是生产新产品的一方掠夺生产传统产品的一方。如果我能生产的,你也能生产,而你能生产的,我却不能生产,那么我就要处于被动地位,你生产的新产品的价格就要由你说了算,交换时我就要受你的贸易掠夺,所以只有自己掌握新技术,能生产新产品,才能防止被贸易掠夺。


⒉ 剥削

剥削是私有制社会里造成贫富分化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剥削是雇主对雇工创造的或换取的价值的部分占有。估计剥削应当出现在贸易掠夺之后。在原始社会末期,社会本来是平等的,可是由于贸易掠夺,便出现了贫富分化,出现了贫富分化后,才出现了富人雇佣穷人,这才出现剥削。剥削的出现,进一步加剧了贫富分化。

好了,对于剥削,革命导师马克思已经剖析得淋漓尽致,我就不想再狗尾续貂了。但是,由于没能把价格与价值分开,马克思在对剩余价值的计算上出了毛病,我在次给予纠正。

首先得搞清楚雇工创造的价值到底是多少。
雇主把原料买来之后,雇工把它加工为成品要消耗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就是雇工创造的价值。这个价值就是公式(1)中的第二部分,它和原料的价值加起来构成了商品的价值,所以,

雇工创造的价值 = 商品的价值 – c ………………(5)
也可以表示为:

雇工创造的价值 =(单位商品的价值-单位商品消耗的c)×商品的数量…(6)

例:已知斧头的价值为0.5工/把,每把斧头耗铁一斤,每斤铁的价值0.1工;又知甲工人每天打造斧头两把,乙工人每天打造斧头三把。故由公式(6)可得:
甲工人每天创造的价值 =(0.5-0.1)×2=0.8工;
乙工人每天创造的价值 =(0.5-0.1)×3=1.2工。

马克思认为,雇工创造的价值是商品的销售额去掉购买原料款后的那一部分,这是不对的,因为这一部分是虚货币的增加量,不是价值的增加量。
雇工创造的价值既然已经确定了,那么应当怎样来计算剩余价值呢?能不能用雇工创造的价值直接减去薪水?当然不能,因为两者的单位不同。要把薪水折算成价值之后再相减。怎样折算呢?很简单,只要根据商品的售价,看薪水中包含多少商品,然后计算出这么多商品的价值,即为薪水中包含的价值。这个价值称为薪水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薪水价值=(薪水/价格)×单位商品的价值…………………(7)

那么

剩余价值=雇工创造的价值 -薪水价值
=[(单位商品的价值-单位商品消耗的C)×(总销售额/价格)]-[单位商品的价值×(薪水/价格)]……(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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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3:19 | 只看该作者
六 市场经济

㈠ 统述


市场经济就是产品的主人互相交换产品进行消费的经济活动方式。过去曾一直叫商品经济。


人类的经济活动方式共有三种,一种是自给自足,一种是市场经济,一种是计划经济。


人类的经济制度共有两种,一种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简称私有制;一种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简称公有制。私有制下,必然产生自给自足或市场经济;公有制下,只能产生计划经济。反过来说,要建立自给自足或市场经济,就必须先实行私有制;要建立计划经济,就必须先实行公有制。这就是经济制度和经济活动方式的必然联系的规律。


市场经济,就是相互交换产品的经济活动方式,而要交换产品,就要求产品必须分别属于不同的主人,所以我们说市场经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要建立市场经济,就必须先实行私有制。私有制,现在也叫非公有制。


私有制下,当生产力很低,产品没有剩余的时候,各个个体必然都是自给自足。当某些个体的产品出现一点剩余的时候,就必然会自动产生产品的交换,这也就产生了微小规模的市场经济。随着剩余产品的增多,尤其是随着剩余食物的增多,就会有一些人去专门生产某一种产品,用来换食物等,这就出现了社会分工。社会分工的出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增加了商品交换的数量和频率,增大了市场经济的规模。所以我们说,市场经济的基础有两个,一是私有制,二是社会分工。两者缺一不可。没有私有制,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没有社会分工,市场经济也发展不起来。


说到社会分工,我这里干脆顺便再把社会分工简要地说一说。


传统经济学一直把畜牧业和农业的分离看作是人类的第一次意义很大的社会大分工,而我不这么看。我觉得,畜牧业和农业,都主要是生产食物的,它们的分工意义不是很大;意义很大的分工,应该是工业和农业的分工,这样的社会分工,才能真正促进生产力的极大发展。


而要使手工业从农业中彻底分离出来,并不是说谁想让分离就能分离的,社会分工是需要客观条件的。它需要的客观条件就是农业上的食物必须有剩余,同时还要有科技,还要有资源。如果农业上的食物没有剩余,养活不了手工业者,那么就不可能有人从农业中分工出去。如果没有科技,除了食物之外不会生产其它的东西,那么也不可能有人从农业中分工出去。如果没有资源,也不能分工。所以上面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中国几千年来一直到解放前,社会分工都不明显,农牧渔民一直占劳动者的绝大多数的原因,就是因为前面两个条件实现得不好。所以,要促使社会分工,一就是要发展农牧业,使食物有剩余;二就是要研究科技。而资源,是人力很难增加的,所以这里就不说了。


而要研究科技,最好就是要有专门的研究人员。而这也是社会分工,也要求农牧业上的食物有剩余。所以要实现社会分工,焦点的问题就是有足够的食物,要发展农牧业等。


而要发展农牧业等,使食物增加,仅靠人的干劲是不够的,还得有其它条件。还得哪些条件呢?需要好的经济制度,能使农牧业上实现整体协作,不出现产品相对过剩等。但这是软件,我这里就不说了,单说硬件。在硬件方面,要发展农牧业,优良品种、高效肥料等是必需的,还得有足够的铁器,甚至农机等。而要有足够的铁器等,就必须有大量的工人来制造。而要有大量的工人,就必须有充足的食物。问题到这里,似乎进入一个无法解决的死循环里去了。而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让社会自然发展,那么发展速度肯定是十分缓慢的。因为,农牧业等的生产力低下,只能有少量的食物剩余,那么就只能产生少量的工人;少量的工人就只能生产出少量的农牧业等需要的工具,使农牧业等的生产力发展缓慢。而农牧业发展缓慢,工人的数量增加的就慢,就不能使农牧业发展速度快。过去,人类社会就是一直这样自然发展的,所以速度很慢。


那么如何解决上面的难题,使人类快速发展呢?办法还是有的,就是发挥人类的主观能动性。这个时候,就是要所有人都紧衣缩食,尽量节约食物,以养活尽可能多的工人和科研人员,使他们从事非农牧业工作,以尽可能多地生产出优良品种、高效肥料、农机等,加速农牧业的发展,使农牧业上的食物获得最大的剩余。然后就会有更多的人从农牧业中分离出来,这样才能去生产其它的生活消费品。我国在六七十年代,号召全国人民艰苦奋斗,勒紧裤腰带,把农业上大量的粮食征集出去,并从农业中招收了大量的工人,就是为了加快重工业的发展,促使农业等的发展。这样做的效果是显著的。同与中国基本情况最接近的印度来比,印度在1950年的钢产量是200万吨,中国是61万吨,而到1980年,印度的钢产量是943万吨,中国的是3712万吨,发展速度是印度的13倍。印度就是按上面说的自然地发展的,中国则是发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改变了自然发展的状况。


古代,政府也从农牧渔业上征集大量食物作为捐税,但是这些食物都被官员挥霍了,以及豢养他们的军队了,他们征集的目的不是为了扩大工人数量,所以这样的征集和上面的征集性质不同,这样的征集我们是要反对的,而上面的征集我们是要理解并支持的。


上面几段是本节插入的一笔。下面接着说市场经济。


㈡ 贫富分化的根源


在私有制社会里,各个人、各个地区、各个国家的发展都不一样,有的穷,有的富,贫富不均。穷人、穷国为什么穷,富人、富国为什么富?几千年来,经济学家都在寻找原因,但到今天穷的依然穷得莫名其妙,富的依然富得稀里糊涂。看了本节之后,各人各国就都能知道各自为什么穷或富了,穷人和穷国也就能对症下药了,免得病急乱投医,聋子治成哑巴,越治越重。那么造成贫富不均的根源是什么呢?


如果各个人或各个地区、各个国家的经济都是封闭的,相互没有财富流动,即没有经济贸易,是自给自足的经济活动方式,同时也没有侵略和被侵略的事发生,那么在这种前提条件下,造成贫富分化的根源就是科技水平的差异、地理环境的差异、能力与习性的差异等。例如,有两个国家,科技水平一样,但一个处在资源丰富、土地肥沃、风调雨顺的地方,一个处在资源匮乏、土地贫薄、气候恶劣的地方,这样必然是前一个富,后一个贫。如果两个国家所处的地理环境一样,但科技水平不一样,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低,有资源开发不出来,有原料造不出东西,这样也要造成贫富分化。有相邻而居的两个人,一个体质强,一个体质弱;或一个勤俭,一个好吃懒做,这样也能造成贫富分化。几百年前,交通不便,世界各国之间的贸易与侵略很少,所以那时世界各国之间的贫富差异主要是上面几个原因造成的。这些原因都不是人为的,不可避免,与社会的性质、制度也都无关。


当然,政治上的某些因素也能造成贫富分化,如有的国家发生内战或内乱或政府决策失误等,但这些原因都不在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之内。


如果各个人、各个地区或各个国家之间有财富流动,那么造成贫富分化的原因除了上面几个之外,还有掠夺和剥削。下面就重点来谈谈这两个。


⒈ 贸易掠夺


一提到掠夺,可能有人马上就会想到敌人用飞机、大炮轰开国门,将好东西席卷而去;或者歹徒用刀架在脖子上,逼着缴出财宝来。虽然这都是掠夺,不过这样的掠夺是暴力掠夺,非常直截了当,财富的得失一目了然,没有什么道道可讲。这里要讲的是一种面带笑容而且又非常隐秘的掠夺——贸易掠夺。


读者们要注意,在传统经济学里,据我所知,贸易掠夺和剥削基本上是被混在一起了,这里则把它们严格分开了,贸易掠夺和剥削是两回事。


那么什么叫贸易掠夺呢,它是怎样掠夺财富的呢?秘密在哪儿呢?


一提到贸易,大家就要想到商品交换,所以贸易掠夺是在商品交换时发生的,它的秘密就是不等价交换。对于不等价交换,想必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因为不等价交换必然产生赢亏,所以贸易掠夺是通过不等价交换实现的。赢的一方就是掠夺的一方,亏的一方就是被掠夺的一方。下面就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让大家看一看不等价交换过程中财富的流向,看清楚贸易掠夺是怎样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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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3:11 | 只看该作者
(七)公有制下的定价原则

上面讲的价值和价格都是私有制社会里特有的,公有制社会里则不存在,原因还在于供给制度和交换制度不同。公有制里没有商品,也没有货币,产品也没有价值和价格。虽然公有制里的产品也要消耗劳动时间,但是这个劳动时间不能叫价值。因为价值是随着商品交换产生的,它是经济学家们为了防止在交换时一家吃亏、一家占便宜而特意找出来的一个交换依据,而在公有制社会里,由于没有商品交换,所以公有制社会也就不需要价值,任何产品都没有价值。比方说,拳击比赛时,为了防止一方在体重上占便宜,就规定了重量级别,如70公斤级,可是我们平常人不参加比赛,虽然我们也有体重,但是我们的体重不算级别,就是算级别也没意义。

虽然理论上公有制里不需要货币,产品也没有价格,然而,在公有制下,如果直接分配实物,则很不方便灵活,所以公有制社会最好还是采用发放货币,然后让消费者自由购买的方法。既然有了买和卖,就必须先给产品定价。怎样给他们定价呢?最好是借用商品的价值来定价。借用又有全借和半借之分。全借就是完全按照商品的价值来定价,半借就是只按照产品消耗的原材料的价值定价,不把加工产生的价值计入。例如,造一辆马车要消耗木材一方,一方木材的价值为10工;把木材加工成马车又消耗100工,若按前一种定价原则,该马车应定为110圆;若按后一种定价原则,该马车应定为10圆。这两种定价原则各有利弊。前一种较合理,能使消费者有“一分钱,一分货”的感觉,心里平衡,但定价困难,政府不易控制;后一种容易,但定价不合理,消费者拿同样的钱买不到同样的东西,易产生矛盾。例如,有甲、乙两辆马车,均消耗木材一方,一方木材的价值为10圆。在把木材加工成马车的过程中,甲马车做工精细,消耗100工,价值为100圆;乙马车做工粗糙,消耗50工,价值为50圆。若按前一种定价原则,甲马车应定为110圆,乙马车应定为60圆。谁想买好的,就多花一些钱;谁想省钱,就买差的,合情合理。但这样定价很困难,因为全国不只这一种产品,有千千万万种,每一种产品的品质又千差万别,很难把它们严格区分开。若按后一种定价原则,则两辆马车都应定为10圆,这样显然消费者都想买品质好的,买不到的就只能买差的,这就必然引起一些消费者不满,但非常容易定价。这两种定价原则哪种好呢?综合比较起来,我认为还是第二种好。若这一种再能与票证相结合,即可弥补缺陷,尽善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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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3:03 | 只看该作者
因为赢亏是由不等价交换造成的,所以赢亏应当用相互交换的两种商品的价值之差来计算。换句话说,就是以价值的收支来计算。例如,一斤小麦的价值为0.5工,一尺布的价值为2工。当农民用五斤小麦换一尺布时,五斤小麦的价值是2.5工,意味着农民用2.5工换 了2工,农民亏了0.5工。反过来看,织布匠用2工换了2.5工,赢利0.5工。这个农民亏了0.5工,意义是这个农民白干了半天,这半天是给织布匠白干的。

上面讲的是物物直接交换时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因参与交换的对象少,只有两个,故对赢亏的计算较直接明了,没有弯子拐。可是当货币产生使商品交换出现了一个停顿之后,情况就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由于传统经济学没能排除货币的干扰,误把“将商品卖出去得到钱”作为整个商品交换过程的终结,用销售前后货币的收支来计算赢亏,而将原来的那个计算原则扔到九霄云外去了,致使它在赢亏的计算上犯了弥天大错。下面就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传统经济学究竟错在哪儿。

一天,有一个木匠花3圆钱买了一根木料,并用它打了一把椅子,卖了8圆钱,请问这一天木匠赢利多少?

传统经济学以及我们每一个人习惯上都是这样分析和计算的:这把椅子的成本为3圆,销售额为8圆,故木匠一天赢利为(8圆?3圆)=5圆。这样分析和计算看起来合情合理,但现在要明确告诉大家,这样分析和计算都是错误的。错在哪里呢?

货币产生之前,赢亏是用交换双方商品的价值相减来计算的,货币产生之后,仍应当这样计算。货币只是个媒介,赢亏和它没关系,不能因为货币在当中一搅和,就把原则忘了。所以上面的分析和计算有三点错误:

⒈ 错把价格当成价值。赢亏要用价值来计算,故不能用价格代替价值来计算。

⒉ 成本价值计算错误。在计算商品的成本价值时,不能只把原料的价值计入,还要把生产者新创造的价值计入。为什么呢?这要先明白原料价值的含义。虽然表面上原料是生产者买来的,但实质上是生产者用自己的商品换来的,即生产者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别人的劳动,所以生产者在原料上也花费了自己的劳动时间,这就是原料的价值。后来,当生产者把原料加工为成品之后,又花费了一段时间,这两段时间加起来,就是生产者花费在成品上的总时间。这两段时间同样都是生产者花费的时间,没有任何差别,所以在计算商品的成本价值时,应全部计入,不能只计入前一段,丢了后一段。在上例中,计算椅子的成本时,只考虑到木料,没考虑到木匠一天的辛苦,是不对的。

⒊ 错把销售当交换。生产者生产的目的是交换,而货币本身没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即使有,生产者的目的也不是得到货币,最终还是要用它购回商品的,所以销售仅是交换的前半步。因此计算赢亏不能在销售完成之后马上进行,而应该在整个交换完成之后再进行,也就是说,要等到生产者把销售额全部花出去,把需要的商品买回来之后,把买回来的商品的价值和卖出去的商品的价值相减来计算他在整个交换过程中的赢亏。这样,赢亏就与货币收支的多少没有关系了,这才符合它媒介的身份。在上例中,木匠一把椅子卖了8圆钱,不能代表椅子的价值,那么它能代表多少价值呢?不能确定,这要看他买什么东西。所以他的赢亏也暂时不能确定。假设他用这8圆钱买了一双鞋,就可以拿椅子的价值和鞋的价值相比较来计算赢亏。假设那8圆钱他只花了4圆,买了一顶帽子,剩下的4圆存到银行里,那么整个的赢亏就无法计算了,只能计算出半把椅子的赢亏,另半把椅子的赢亏要等到他再花掉4圆钱后才能计算出来。假设他把那8圆钱全部放在家里不花出去,等到后来战乱一起,他的那8圆钱作废,则他这一天白干,亏得一干二净,何来的赢利5圆?这样计算是不是更有道理?

下面用一个较全面的例子来说明以上的内容。假设在一个经济封闭的区域内,有甲、乙两个铁匠专门打造斧头,甲铁匠平均每个工日打造1把,乙铁匠平均每个工日打造2把,每把斧头均用铁1斤,售价为3圆;有一个织布匠,平均每个工日织布1尺,原料自产(自己种棉、纺线)[6],每尺布售价为4圆;有一个炼铁匠,平均每个工日炼铁10斤,原料自产(自己烧碳、采铁矿石),每斤铁售价为1圆。某一天,甲铁匠卖了一把斧头,买了三斤铁;乙铁匠卖了两把斧头,买了一尺布、两斤铁;炼铁匠卖了五斤铁,买了一把斧头,半尺布;织布匠卖了一尺半布,买了两把斧头,试计算在这一轮交换中各家的赢亏。
解:

先计算各家商品的价值:
1. 布:因为全区域内只有一家织布,所以布的价值 = 1工/尺;
2. 铁:同样,铁的价值 = 0.1工/斤;
3. 斧头:因为斧头的原料是购买的,所以其价值分为两部分。每把斧头的价值均由其耗铁的价值和铁匠新创造的价值构成。因在这个区域内,三把斧头要消耗两个工日,平均每把消耗0.67工,故铁匠在每把斧头上新创造的价值为0.67工,每斤铁的价值为0.1工,代入公式(1)中得:

斧头的价值 =0.1 +0.67 = 0.77工?把。

下面计算各家的赢亏:
甲铁匠:卖了一把斧头,买了三斤铁。一把斧头的价值为0.77工,三斤铁的价值为0.3工,故亏损0.47工。
乙铁匠:卖了两把斧头,买了一尺布、两斤铁。两把斧头的价值为1.54工,一尺布的价值为1工,两斤铁的价值为0.2工。故亏损0.34工。
织布匠:卖了一尺半布,买了两把斧头。一尺半布的价值为1.5工,两把斧头的价值为1.54工,故赢利0.04工。
炼铁匠:卖了五斤铁,买了一把斧头,半尺布。五斤铁的价值为0.5工,一把斧头的价值为0.77工,半尺布的价值为0.5工,故赢利0.77工。
在这一轮交换中,有两家赢利,共赢利0.81工;有两家亏损,共亏损0.81工。由此可看出,市场经济就如同赌博一样,结果也是有赢有亏,赢亏相抵,而且也需要本钱,也需要计谋,也需要运气,也可以耍奸使赖。

通过这个例子,大家肯定都已懂得了应该怎样拂去价格的迷惑来正确的计算赢亏了。为了彻底消除传统经济学在这方面的错误影响,下面再用传统经济学的方法对上例计算一次,以进行比较。

甲铁匠:打造一把斧头耗铁一斤,投入成本1圆,一把斧头卖了3圆,故赢利2圆;
乙铁匠:打造两把斧头耗铁两斤,投入成本2圆,两把斧头卖了6圆,故赢利4圆;
织布匠:因原料自产,故投入成本为0圆,一尺半布卖了6圆,故赢利6圆;
炼铁匠:因原料自产,故投入成本为0圆,五斤铁卖了5圆,故赢利5圆。

可见,这两种计算结果大不一样。这种结果只有赢利,没有亏损,皆大欢喜。而且在上种计算方法中几乎没赢利的织布匠,在这里却成了赚钱大户。这两种结果,究竟哪一种合理呢?我们不妨来比较一下,就以甲铁匠为例,用实物来说明。在某一天早上,甲铁匠投入了一斤铁,到晚上收回了三斤,去掉成本,还剩二斤,若按照我们的习惯或传统经济学的计算方法,会认为甲铁匠这一天净赚了二斤铁,可喜可贺。然而,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呢?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劳动者都应当是平等的,各种商品也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在同一个行业内,只要有相同的劳动效果就应当得到相同的回报;对不同行业的劳动者来说,只要花费了相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量)也就应当得到相同的回报。拿甲铁匠来说,他在一把斧头上花了0.77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一把斧头应当换7.7斤铁才够本,而他只换了3斤,因此说他亏损了0.47工。这就意味着他的0.77工中,有0.47工是在为他人做嫁衣,偶尔一次还没什么,长此以往,会穷断筋的,应该痛哭才对,何喜何贺之有?

(六)交换价值
从上例可看出,商品交换时,双方的赢亏不仅与双方单位商品的价值有关,还与它们各自的价格有关,因为价格决定了双方商品交换的比例。所以,若单从价值上或单从价格上,均不能看出双方的赢亏,必须从两方面综合起来考虑才行。这样就比较麻烦,还不直观。能不能将价格与价值结合在一起,使赢亏一目了然呢?为此,本经济学引入了一个新概念——交换价值(这个交换价值和传统经济学中的交换价值不同)。什么叫交换价值呢?答:交换价值是指一个单位的某种商品换取其它商品的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知道了一种商品对其它商品的交换价值后,就可把交换价值与这种商品的价值直接进行比较,计算出赢亏。例:假设小麦的价值为0.2工/斤,价格为0.8圆/斤;斧头的价值为0.3工/把,价格为2圆/把,那么当农民卖了小麦买斧头时,小麦对斧头的交换价值=(0.8/2)×0.3=0.12工/斤,意味着农民的一斤小麦只能换斧头0.12工的价值,农民每斤小麦亏损=0.2-0.12=0.08工。反过来,若是铁匠卖了斧头买小麦,那么斧头对小麦的交换价值=(2/0.8)×0.2=0.5工/把,意味着一把斧头能换小麦0.5工的价值,铁匠每把斧头赢利=0.5-0.3=0.2工。

交换价值与价格的区别主要有下面几点:

⒈ 一种商品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只能有一种价格,但可以有多种交换价值。一种商品与不同的商品交换,就会有不同的交换价值。例如:假设世上有三种商品——小麦、斧头、帽子,它们的价值分别为0.2工/斤、0.3工/把、2工/顶;价格分别为0.8圆/斤、2圆/把、4圆/顶,则小麦对斧头的交换价值为0.12工/斤,对帽子的交换价值为0.4工/斤。在这里,虽然小麦的售价为0.8圆/斤没变,但交换价值却有两种。

⒉ 商品只要一售出,价格即已确定,而交换价值则要等到商品售出再购进其它商品后,才能确定。如果商品售出后,主人把钱存起来不购物,则交换价值不能确定;如果只花一部分,就只能确定一部分。

⒊ 价格是用货币表示的,它体现的是商品在数量上的交换比例,体现不出价值上的交换比例。而交换价值货币的干扰,体现了物物直接交换时商品间的价值交换比例。

⒋ 价格体现的是虚假的赢亏,交换价值体现的是真实的赢亏。

因为一种商品可有多种交换价值,所以在计算赢亏时,应取其平均交换价值,用平均交换价值与其价值进行比较。在某一阶段,如果某生产者的商品的平均交换价值低于其价值,则在这一阶段该生产者亏损,否则赢利。例如,在上例中,当农民卖了小麦去买斧头和帽子时,他要卖2.5斤小麦才能买一把斧头,卖5斤小麦才能买一顶帽子,所以小麦的平均交换价值=(0.3+2)/(2.5+5)=0.31工/斤,那么农民平均每斤小麦赢利=0.31-0.2=0.11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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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2:54 | 只看该作者
用单位商品消耗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作为商品的价值,有什么好处呢?这比传统经济学里把绝大部分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商品的价值,更科学,更严格。例如,如果某人换得一顶帽子,这顶帽子的价值是5工,即每顶帽子平均消耗5工,那么我们就知道,全社会中,共有5个人在这顶帽子上付出了一标准日的劳动,或有1个人在这顶帽子上付出了5标准日的劳动。
由于商品消耗的劳动时间可以统计出来,所以在经济学的计算当中,可以认为价值是已知量。又由于生产力的大小和资源的多少都在不断地变化,所以商品消耗的必要劳动时间也在变化,因此商品的价值也是不断变化的。

⒊ 商品价值的构成
上面对于价值的计算,均没计入原料成本,或者认为原料上自产的,而且也没计入设备折旧。实际上,设备折旧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多数生产者的原料都是购买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商品的价值是由设备折旧价值、原材料的价值及生产者新创造的价值构成的,如图二所示。设:C=设备折旧价值+原料价值,那么商品的价值构成可用公式表示为:

商品的价值 = C + 新创造价值……………………(1)

举个例子来说,某织布厂的机器设备及棉纱等原料都是购买的,这些东西都有自己的价值,它们的价值都是原来各自的生产者创造的,是个已经确定下来的量。假设该厂织一匹布要消耗棉纱100斤,价值为10工;消耗设备的价值为1工,再假设织这样一匹布,整个织布行业平均要消耗两工,那么
一匹布的价值 = [ 1 + 10 ] + 2 = 13工

其中,新创造的价值为2工;其它行业的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为11工,转移到了这匹布上,即其它行业的劳动者在这匹布上消耗了11工。如果再用这匹布做10件衣服,那么这匹布的13工的价值就转移到了10件衣服上。


㈡ 价格
什么是价格?

传统经济学认为,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例如,一件衣服卖了1两银子,或卖了10圆钱,那么这件衣服的价值就是1两银子,或10圆钱。在商品交换时,它的价值通过货币表现出来,就是它的价格,它的价格就是1两银子或10圆钱。

大家能看出来传统经济学在上面犯了什么错误吗?

传统经济学在开始说,商品的价值(量)是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是到这里,却一下子把劳动时间抛弃了,转而认为价值(量)是商品所卖的价格,这就造成价值(量)有两个定义。在这里传统经济学犯了概念不统一的错误。而且传统经济学还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也就是说,传统经济学认为,商品的价值是多少,价格就是多少;价格是多少,价值就是多少。

那么,我们就要问了,如果一件衣服的价值是10工,那么它卖了1两银子,一两银子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正好是10工吗?如果同样的一件衣服,换了个地点,或换了时间,卖了10两银子呢?显然,一件衣服的价值和它换得的银子的价值是不可能相等的。既然这样,那么商品的价值就不可能由其价格表现出来,价格也就是不是价值的货币表现。那么,价格又是什么呢?

因为商品之间是以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换的,所以价格体现了各种商品间的交换关系。一种商品的价格高,它能换到的其他商品就多,反之就少。例如,若每把斧头的价格为1圆,每斤小麦的价格也为1圆,那么一把斧头就可以换一斤小麦。当每把斧头涨为2圆时,一把斧头就可以换到两斤小麦。可见,价格反映的是商品的交换能力,只不过这个能力是用货币表示的。所以价格是用货币表示的商品的交换能力。这就好比物体的长度是用“米”表示的,商品的交换能力是用“圆”表示的。价格体现了各种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例如,当一把斧头的价格为1圆,一斤大米的价格为1圆时,则斧头和大米的交换比例是一把斧头换一斤大米。

价格虽然是用货币表示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货币出现以前,商品没有价格,那时的价格是由对方表现出来的。例如,用一只羊换50斤大米,那么一只羊的价格就是50斤大米,50斤大米的价格就是一只羊。所以,在货币出现之前,价格应定义为:一个单位的某种商品换取其它商品的数量。在货币出现之后,也可以这么认为。例如,有一个人的一只羊卖了40圆钱,他用这40圆钱买了50斤大米,就可以认为这只羊的价格是50斤大米。而传统经济学却认为商品交换的双方表现出来的是对方的价值,这是错误的。怎么这么巧,偶然的一次交换,或者是每一次交换,都能把对方的劳动时间表现出来,双方消耗的劳动时间都正好相等。

弄清楚价值与价格的含义之后,我们再回过头去解决第四节遗留的一个问题:历史上有没有出现过等价物?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首先要知道,商品的价值是由它消耗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不是靠它的交换对象表现出来的。商品一旦被生产出来,它的价值就确定了,不会随着交换对象的变化而变化。例如,假设有一口袋大米价值是40工,那么当它与一只羊交换时,它的价值仍是40工,不是表现为一只羊的价值;换了一个地方,当用这口袋大米换两只羊时,它的价值还是40工,也不是表现为两只羊的价值。而实际上,等价交换几乎是不存在的,所以实际上,任何一种商品都不能表现出其他商品的价值,它表现出来的只是其他商品的价格。所以说,不管在什么时候等价物都是不存在的,一般等价物就更没有了。当然,货币就不可能是等价物,更不可能是一般等价物。


㈢ 价值规律的错误

传统经济学里有个价值规律,该理论认为: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该理论还认为,价值规律是通过价格围绕价值波动表现出来的。如果仔细推敲,就会发现这个观点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前面它说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意思是价格和价值是相等的,价格和价值只不过是一种东西的两种表现形式,可是后面它又认为价格常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意思是价格有时和价值也不相等,这就出现矛盾了。在上下波动的多种价格中,究竟哪一种表现的是价值呢?传统经济学也没有交代,它也无法交代。举个例子来说,同一个人在同一天制造的三把斧头,价值都是一样的,可是其中的一把斧头可能卖8圆,还有一把可能卖5圆,第三把可能卖3圆,那么这三种价格表现的都是斧头的价值吗?不可能,因为这与价值的定义相矛盾。可是如果说其中只有一种表现的是斧头的价值,那么是哪一种呢?另外两种价格表现的都不是斧头的价值,那么价格的定义又怎样处置呢?对于这些问题,传统经济学是不能圆满解决的。另外,我们还可以想到,在价值这个概念出现之前,人在商品交换时根本就不可能知道去考虑自己的产品和对方的产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多少,商品交换全是凭感觉进行的。卖方觉得“这样卖合适,我有赚头”,买方觉得“我需要,我能买起”,于是买卖就成功了。价值出现之后,它也只是躲在书本里,买卖双方也均没有人去考虑商品消耗的劳动时间,商品买卖仍按老习惯来进行。况且生产者生产的目的是赚钱,他们总要把价格抬得高高的,直到卖不出去时才慢慢往下降,结果就造成双方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差很大。这时就不能很死板地认为双方的交换是等价交换了。虽然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交换要以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即根据价值来定价格,但是实际上没有做到,而且也是不可能做到的,这只是经济学家的理想。现在我们应该彻底摆脱传统经济学的这个错误影响,在心中重新树立这样的观点:价格和价值没有任何关系。价值表示的是商品消耗的劳动时间,价格表示的是商品的交换能力。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不是由价值决定的,价值低的,价格可能很高;价值高的,价格可能很低。虽然平时我们常看到价格上下波动,但是它是围绕某一价格波动的,而不是围绕价值波动的。而且,价值的单位是工,货币的单位是圆,两者的单位不同,不能比较大小,所以不能说价格围绕价值波动。例如,我们不能说3米和5米围绕4斤上下波动。

在经济学中,价值固然是个很重要的概念,但在实际生活中它没有任何作用,商品从生产到交换均用不到价值,只有经济学家在探讨贫富分化的原因、计算赢亏时才能用到它。传统经济学之所以理论与实际脱节,就在与它看错了价值的作用,把“商品交换必须以价值为基础”,看成了“商品交换是以价值为基础”,即把理想当成了现实,始终认为价值与价格一样,在商品交换中作用非凡。当看清了价值的作用及把价值与价格分开之后,读者们下面就会发现,经济学的前景随即豁然开朗了。

㈣ 商品交换的完整过程

在货币出现之前的物物直接交换时代,一个人用衣服换另一个人的大米,换完之后,两个人各自都得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故整个商品交换完成。
在货币出现后,一个人卖了衣服得了钱,然后再用钱去买大米,买来大米后,这才是一个完整的商品交换过程。他卖衣服得了钱,只是整个商品交换过程的一半,这时就等于他把衣服送给大米生产者,从大米生产者家里拿来了一张欠条,并没有得到他需要的东西,所以不能认为这是一个完整的商品交换过程,只有他买来大米后,整个商品交换过程才完成。

可是,由于传统经济学把货币也当作商品,所以传统经济学就把那人卖衣服得到钱看作一个完整的商品交换过程,这就不正确了。因此,这也就引起了后面一连串的错误。


(五)赢亏的计算
商品交换时,商品的主人最关心的是他赢利还是亏损,这就涉及了赢亏的计算问题。本来赢亏的计算是很简单的,可是由于传统经济学在这方面的指导思想有误,最终导致了计算结果与实际不相符。为了改正大家在这方面长期形成的错误习惯,本经济学特意在此单辟一小节来论述应该怎样正确计算赢亏。

要正确计算赢亏,首先得弄清楚赢亏是怎样产生的。在物物直接交换时代,这个是非常明了的。当一个人用价值1个工日的商品去换其它商品时,若换回来的价值等于1工,则他不赢不亏;若超过1工,则他赢利;若低于1工,则他亏损。由此不难看出,赢亏是由不等价交换产生的。所谓不等价交换,就是价值不相等的两种商品进行交换。价值不相等的两种商品进行交换,必然造成一家赢一家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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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2:47 | 只看该作者
金银和羊不一样,羊的肉可以吃,皮可以穿,它能满足人的最基本的两个需要,因此,用羊作为一般等价物,不管怎么说,大家都还能接受。而金银呢?在当时什么用处都没有,最起码对普通老百姓是这样,所以,如用它作为一般等价物,肯定没人愿意接受。还是让我们设身处地地来想一想吧。假设你处在那个时代,在金银成为货币之前,某一天,你拿一口袋小麦到市场上去想换点什么。这时突然有个人冒冒失失地拿一大块金子要和你交换,你能同意吗?你肯定得先想想,你要金子有什么用,垫桌子腿?所以,你肯定不会同意。只有那个人给你说明用那块金子可以换其它商品,你才有可能同意,不过,这时金子的实质已经是欠条了。因此说,金银自然而然地取代羊成为货币是不可能的。金银成为货币的途径只有两条:一是官府或民间常将它作为信物使用,或达官贵人喜欢金银美丽的质地,愿意用物质财富换老百姓的金银作为玩物、装饰物,遂逐渐演变成货币;二是政府强制使用。可是这两条途径,不管是通过哪一条,金银的本质都是欠条。第一条就不说了,单拿第二条来说,如果金银是一般等价物的话,就不存在强制使用的行为,传统经济学上也是这么认为的。

既然货币的本质是欠条,所以凡是不易伪造、便于携带、久藏不坏、易表示多少的东西都可以作为货币,并不是非金银不可。因此货币天然是金银的观点也该修改了。况且,现在使用的纸币、硬币和即将广泛使用的电子币,都符合货币的四个条件,它们都是很合格的货币,比金银还要合格,所以用它们彻底取代金银是很有必要的。那么,纸币、硬币和电子币比金银好在那里呢?第一,纸币、硬币和电子币由国家统一制造,统一管理,不经过发行,不会进入市场。但是金银很难管理。无论是谁,从地下挖出个金元宝出来,或者偷偷摸摸到深山老林里掏座金矿,挖出来金子,都可以直接拿到市场上买很多东西,爆发起来。这些金子都没经过发行,会对市场造成不良的冲击。这可不是可以忽略的个别现象。自从金银成为货币之后,几乎都是这样进入市场的。然而,好就好在金银的产量很低,而且市场的缓冲能力都很大,每年有一些金银非法进入市场,市场很快就会把他们消化掉,不会受多大影响。金银之所以能久居货币的宝座不下,受众生的膜拜,主要原因就是产量低。如果它们的产量也象煤炭、铜铁的产量那样突飞猛进,市场早就被冲垮了,它们也早就被撤职了。第二,金银的流通量不稳,随着科技的进步,金银的作用逐渐被挖掘出来,如做耐腐蚀材料、特殊的导线,这就要造成金银在流通过程中,有一部分可能要被消费者截留,从而退出流通领域,使流通量小于发行量,影响市场交换。纸币、硬币、电子币又都没这个缺点。所以它们都是比金银还好的货币,让它们彻底取代金银是完全应该的。而传统经济学却不承认它们是货币,把它们说成是货币符号,纯粹是为了迁就货币原来的那个错误定义,这在科学上是不应该的。该彻底砸烂就要彻底砸烂,要象相对论砸烂经典物理的老框框一样,这样科学才能有飞跃。

因为货币的本质是欠条,所以发行货币不能违背打欠条的原则。打欠条有什么原则呢?答:不能超过自己的偿付能力,更不能耍“空手道”欺骗人。这点前面其实已经讲过,此处不在罗嗦。然而,世上什么样的角色都有,所以违则发行货币是难免的。不仅私人有这么做的,政府更厉害。因此,用货币参与交换,方便是方便,就是有风险,忽而贬值,忽而作废,总不如物物交换实在。不过,政府如能对自己和私人严格约束,会好得多。

以上讲的都是关于私有制社会里的货币,公有制社会里的货币和它大体上相同,但略有下面三点区别:

⒈ 发行者不同。在公有制社会里,财富都被政府掌握,一无所有的是私人,故货币的发行权在政府手里,由政府发行,由政府收回。

⒉ 发行量不同。公有制社会实行的是供给制度,不是交换制度,故货币的发行量必须与待分配的消费品的总价格相等。发行量不合适,将造成币值不稳。

⒊ 作用不同。在私有制社会里,货币是交换的媒介,在私人与私人之间起作用;在公有制社会里,货币是供给的媒介,在政府与私人之间起作用。

最后给大家说明一点:本节主要只是建立了“货币欠条论”,并没有对“货币等价物论”进行直接批判,因为这还要用到后面价值的知识。所以如果您看了本节之后,还有点摇头,对“货币等价物论”仍恋恋不舍,那就请您硬把“货币欠条论”记下来。到后面您会感到,从此开始,经济学的研究就好比倒吃甘蔗——渐入佳境。


五价值与价格

(作者说明:本经济学是从2000年9月份动笔的,在动笔之前,我以为“劳动价值论”已成定论,所以就没加说明,直接将它继承。但今年自我到网上转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现在对价值的争论还是很激烈的,有“技术价值论”“资本价值论”“机器价值论”“心力劳动价值论”“创新价值论”等。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新论,我以为是这些理论的创立者们还没有真正理解传统经济学中价值的作用,也没把价值与财富分开。财富是物质,能看得见,也能摸得着,但价值是附着在财富上的劳动时间,既看不见,也摸不着;财富越多越好,但价值并不一定是越多越好。本经济学仍坚持传统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当读者们看到第六节的贸易掠夺之后,您就会知道“劳动价值论”是多么正确了。)

㈠ 价值、定价值
当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斧头进行交换,应按怎样的比例呢?值得庆幸的是,经济学界的前辈们找到了商品交换的原则——等劳动时间交换[1],给我们后人省了不少力。知道了这个原则,我们就容易找到商品生产者赢亏、贫富的原因了,所以,这在经济学上是最大的功劳。
⒈ 价值的含义
传统经济学中,把价值定义为: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另外还说价值的大小叫价值量,价值量由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和价值量是不同的。然而,在这上面,我们都犯了错误,传统经济学自己也犯了错误。例如,我们平常好说,某某商品的价值是多少元,这句话实际应该说成“某某商品的价值量是多少元”。我们平常都把价值和价值量搞混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把它们区分开来意义也不太大。为此,本文删繁就简,而且也为了迎合大家的部分习惯,就取消了价值量这个概念,把价值和价值量两个定义融合在一起,重新给价值下了定义。
我给价值重新下的定义是: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如果一把斧头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1个工日,那么它的价值就是1个工日。大家注意,价值的单位就是时间的单位,如日、时、分、秒,而不是我们平时说的圆。把价值的单位说成货币的单位,说价值是多少多少圆,是错误的。
在价值的这个定义下,商品的等劳动时间交换,就是等价值交换,简称等价交换。


⒉ 定价值的方法
明白了价值的含义之后,我们就可以把所有商品的价值都确定下来,这就是给商品定价值。只有确定了各种商品的价值后,才能按各种商品价值的大小,进行等价交换。商品的种类成千上万,怎样给它们一一定上价值呢?这就要看每种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多少。那么怎样确定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
传统经济学里,是把每种商品的绝大多数消耗的劳动时间作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例如,织布,有的布是用手工织的,织一匹布要用10个工日;有的是用机器织的,织一匹布要用1个工日,如果社会上绝大多数的布是用机器织的,那么布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取机器织布所消耗的劳动时间,为1个工日/匹(为了简单,没计原料的价值)。
我不太同意上面的观点,我主张取平均劳动时间作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还拿织布作为例子。假如全社会在一年内共织1000匹布,共消耗必要劳动时间2000个工日,我不管其中有多少是手工织的,多少是机器织的;不管其中有多少是笨人织的,多少是灵巧人织的,反正是取总平均,即拿2000个工日除以1000匹布,得到2个工日/匹,这就是一匹布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就是一匹布的价值。

按理来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应该用标准工日来衡量。这里说的标准工日指的是在一个经济封闭的区域(与外界无贸易的区域)内,一个具有全区域内所有劳动者平均劳动能力的人(标准人),正常工作一标准天(如8小时)。简单地说,一个标准工日就是一个标准人工作一标准天。每个标准工日生产的商品均是等价的,可以互换。例如,有一个标准人(当然是全才),让他种地,他平均每天可产小麦5斤;让他打柴,他每天可打100斤;让他捕鱼,他每天可捕10斤,那么这5斤小麦、100斤柴、10斤鱼的价值就都相等,可以互换由此类推下去,就可把各种商品的价值及交换比例测试出来。为什么要用标准工日来衡量呢?因为人的劳动能力差别很大,不用标准工日衡量会有人吃亏,有人占便宜。例如,有一个人,比较笨拙,干什么都笨,他打柴一标准天只能打50斤,而另一个人则是心灵手快,他一标准天可打柴150斤,或做一件衣服,那么如果我们认为前一个人打的50斤柴和后一个人打的150斤柴或一件衣服的价值相等,可以互换,那么显然后一个人吃了亏。所以只能用标准工日来衡量。然而,话虽这么说,但是事实上这样全才的标准人是找不到的,也很难让他一一去试验。

那么怎么办呢?办法还是有的。我们知道,人的个头相差很大,但是我们从任意两个行业来看,两个行业内的工人的平均身高则差别很小。同样的道理,人的劳动能力虽然差别很大,但是各行业的工人的平均劳动能力差别是很小的,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我们就可认为各个行业的工人的平均劳动能力一样。这样,各个行业的一个工日(例如都是8小时)就全是标准工日了,价值就是一样的了。然后我们就可以用每个行业的单位产品平均消耗的劳动时间来定价值[3]。这个劳动时间就是我这里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4]。例如,可以认为农业上的一个工日和挖煤的、织布的、炼钢的等所有行业的一个工日的价值都相等,都可以互换。假设全区域内一斤小麦平均要消耗0.2个工日,则一斤小麦的价值就为0.2个工日;假设一吨钢平均消耗100个工日,则一吨钢的价值就为100个工日。

在后文中,1个工日就简称1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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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2:39 | 只看该作者
(作者说明:传统经济学之所以会误入歧途,主要原因是它们都把货币的本质搞错了。为了消除各位读者心中的痼疾,使货币的本质得到重新认识,本节不厌其烦地对货币最可能的起源作了阐述。这是使经济学步入正轨最关键的转折点。)

本来,民富与国富、生产与消费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很简单明了的,跟货币没有任何牵扯,我在前面几节中的了了几千字就已经阐述得很清楚了,因此经济学也简单得称不上什么学问。可是自打货币从半路上杀进来之后,古往今来各门各派的经济学都把它也拉进来,致使问题就变得异常复杂起来,于是经济学也就俨然成一门很高深的学问了。问题之所以会变得异常复杂,是因为以往的经济学家们,据我所知,除了大卫?李嘉图(Ricardo David)之外,都把货币的本质弄错了。他们普遍认为“货币天然是金银,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这个观点不妨叫“货币等价物论”。那么这个观点错在哪里呢,它是怎样产生的呢?

因为货币产生以后,货币插入了商品交换之间,使原来的物物直接交换变成了商品——货币——商品的间接交换,可是货币要插入商品交换之间参与交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交换双方都愿意接受才行,所以以往的经济学家们认为,货币要插入商品交换之间参与交换,只有一条途径,即:“货币本身就是商品,且能表现其它商品的价值,”于是就产生了“货币等价物论”。该理论认为,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然而,以往的经济学家都没有想到,货币要参与交换,还有另外一条途径,即货币以欠条的身份代替商品参与交换,这就是本经济学要阐述的“货币欠条论”。可是这个观点又见得正确吗?要彻底弄清谁是谁非,最好还是让我们一起回到原始社会,亲眼看一看货币最有可能、最合理的起源吧!

假设我们所处的是原始社会的末期,那时产品的种类已有很多,商品交换已很普遍,但还没有货币,还处在物物交换阶段。物物交换非常麻烦,不一定一次就能交易成,有时需倒换几次才行,把货物带来带去很不方便,于是就有人开始动脑筋了。

这一天,有个织布匠叫张三的,想用一匹布换一口袋小麦吃,但他又不想把布扛到市场上去,或者是他没有现贷,因此他就想了个法子,拿自己家特有的一样东西作信物到市场上去交换,或者在一片龟甲上刻上“一匹布”的字,并把龟甲砸成两半,拿其中的一半到市场上去交换。到了市场上,碰到个想拿小麦换布的,叫李四,他们就要交换。当时市场上布和小麦的正常交换比例是一匹布换一口袋小麦,于是张三就要用那半片龟甲或那个信物换一口袋小麦。当然他要跟李四讲明:“以后拿这半片龟甲(或这个信物)就可以到我家换一匹布。而这个时候李四肯定不愿意。所以这次交易能成功的条件有三个:⒈这两个人必须相识,或有中人介绍;⒉李四知道张三是个织布的,家境富有,确实能支付起一匹布;⒊李四知道张三一贯很守信用。有了这三个条件,这次交易才能成功。第一次明显要费不少口舌。当李四把龟甲或信物拿回家后,到需要做衣服穿的时候,他就可以拿着龟甲或信物到张三家去换布。如果他不急需衣服穿,而是急需镰刀、锄头用,他就可以拿着龟甲或信物到铁匠铺找朱五去换。当然朱五也不会同意,所以这次能不能交易成功,也取决于朱五对张三和李四的了解程度。同时,朱五还要到张三那儿去核对,李四拿的龟甲或信物是不是他给的,能不能换一匹布?当查证属实后,这次交易又成功了。后来,朱五就拿着龟甲或信物到张三家里换了一匹布用,这一轮交易就算完结了。张三把龟甲或信物收回后,可以销毁,也可以保留起来,下次使用。往后,张三每次交换都用龟甲或信物作替代,一次比一次好用。原来他给雇工的报酬都是用实物支付的,这时也一律改用信物或龟甲支付。工人拿着信物或龟甲,可以到张三家去换东西,也可到市场上去换。什么时候需用什么时候去,要多少换多少,格外方便、灵活。随着使用次数增多,人对它越来越熟悉,愿接受它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后,不管是谁,不管他了解不了解张三,只要见到这样的信物或龟甲就给货。这时,这种信物或龟甲就可算作货币了。再后来,又有几家大户跟着仿效,于是市场上就同时有几家的信物或龟甲在流通,又产生了新的不便——各家的不能通用。例如,有人拿杨六家的信物或龟甲到张三家去换布,张三不同意,这人没法,只得去找人兑换。为了解决这个麻烦,几家经过协商,各家的信物或龟甲可以通用,然后各家再交涉。再后来,经过发展,各家都采用了统一的信物或龟甲,上面不注明实物及数量,改成统一的单位,于是真正的货币就诞生了。接下来,随着对货币数量和品质要求的提高,又出现了专门别造货币的工厂。谁需要货币,谁就到它那儿租借,用完后要悉数归还,并付租金,它就靠这个生活。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现在。

回过头去,再看看一开始张三使用过的信物或龟甲,就可知道这样的信物或龟甲就是现在说的欠条。因为人家手里拿着他的信物或龟甲,就说明他欠人家一匹布。所以说货币起源于欠条,其本质就是欠条。

从货币的整个使用过程来看,货币的一生分为四个阶段,即:制造——发行——流通——销毁或终止流通。
1.制造。货币在统一之前,都是各家制造各家的;统一之后,由专门的工厂制造。对制造量的限制不严,但要够使用,多一些无妨,只要不发出去就行。

⒉ 发行。货币制造出来后,不能直接使用,需经过发行之后才能使用。货币不经过发行就使用,和假币没什么区别,可以把它列为假币。请大家注意:这里说的货币的发行与我们通常说的货币的发行不同。我们通常说的货币发行是指货币被制造出来后,政府把它发到银行或者银行放贷,而这里的货币发行是指商品的主人赋予货币以商品的实质,用它代替商品进行交换或者用它来支付报酬、偿还债务等的行为。例如,织布匠张三指明信物或龟甲就代表一批布,用它来代替一批布进行商品交换,使信物或龟甲在市场上流通起来,这才叫发行货币。对于货币的发行,其中有几个要点要搞清楚:

① 只有商品的主人才有货币的发行权。物物交换就是拿商品换商品,你一无所有就换不到别人的商品。货币参与交换,只是使交换更方便、更灵活,并没有破坏物物交换的这个原则,所以只有你手里有商品才能发行货币,你没有商品就没有资格发行货币。而且,从一开始张三发明货币的前提条件来看,如果他家里没有布作担保,别人肯定也不会接受他的货币。然而,要是真出现了没有商品而发行货币的情况,会造成什么结果呢?假设张三发行的信物或龟甲在市面上已使用得很顺利之后,他的织布坊倒闭了,家里的布也卖光了,但他仍然拿信物或龟甲去换东西,假使他换的还是李四的小麦。李四看信物或龟甲很熟悉,而且他还不知道张三家里已无布,于是就很痛快地把小麦换给了张三,然后李四再到朱五那儿去换铁器。可是当朱五到张三家去换布的时候,张三只好闭门谢客,朱五也只好大骂一场而去。朱五为什么换不到东西?根源就在张三的欺诈。张三家的小麦是怎么来的,是交换来的吗?不是,是骗来的。所以,没有商品而发行货币,这种货币就是空头货币,它的介入,破坏了“一物换一物”的交换原则,纯粹是“空手道”式的掠夺行为。在货币统一之前,谁发行了空头货币,众人都可以直接找到他的头上,可是在货币统一之后,谁发行了空头货币,究竟是政府还是哪一个私人,就不好找了,所以这样的货币照样流通不误,但最后市场上必然要多余一批货币出来,引起货币贬值,甚至造成有人拿钱买不到东西,守着一大堆钱冻饿而死。既然没有商品就无权发行货币,那么显而易见,在私有制社会里,政府也无权发行货币。同样,银行也无权发行货币。银行只是货币的仓库,银行发放贷款是租借行为,贷款者将钱花出去才是我这里讲的发行货币。如果政府和银行用刚制造出来还没经过私人发行的货币购物或发放薪水,就和上面张三的行为一样,属于欺诈,要引起货币贬值。政府购物和发放薪水只能用税,银行购物和发放薪水只能用利息。

② 在等价交换的前提下,全社会对货币的需要量至多为待售商品总价格的一半,故不需每个商品的主人都发行货币。通常,谁急需购物谁发行货币,但是他要考虑他的商品是否畅销。

③ 对每一个货币发行者来说,他发行的货币量必须和他的待售商品量相当,也就是说,货币和商品之间一定要保持一一对应的关系。例如,某人有总价格为100元的商品,他就只能发行100元的货币;他发行100元的货币,就必须有总价格为100元的商品,或不久之后就能制造出来填补也可。

⒊ 流通、销毁或终止流通。当货币从发行者手里出去,在市场上流通一圈又回到发行者手里后,如果货币是他自己制造的,就要把它销毁或留作下次有了商品后再发行使用;如果是借贷来的,应将它归还。总之,该批货币已完成了使命,应终止其流通。

综上所述,可知:货币是代替商品进行交换或支付的信物,它是商品的代表,它的本质是欠条。货币就是货币,不是商品,没有价值,更不是一般等价物。

那么,“货币等价物论”又错在哪儿呢?我姑且不说用一般等价物参与交换比物物直接交换还麻烦,它只是以往的经济学家们为探究货币的起源而臆造出来的,就假设历史上真出现过一般等价物,而且还假设是羊,那么金银能取代羊充当一般等价物吗?

乍一看,这只是某人一句话的事,或者是瓜熟蒂落的事,所以一直都没有引起以往经济学家们的注意,从而就使上面的那个错误结论名正言顺地坐上了真理的宝座,最终导致了经济学上疑难重重。因此,对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绝不能忽视。它就和几千年、几万年来天经地义的“苹果落地”也很不天经地义一样,从这里入手,就可以发现另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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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2:31 | 只看该作者
(本节讲的是生产和消费对民富和国富的作用规律,生产和消费必须有社会的统一计划的原理。)

生产的目的是消费。有人说:“不,商品生产的目的是交换。”其实,交换的目的还是消费,所以生产的最终目的都是消费。

生产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原材料的生产,一类是消费品的生产。原材料的生产是创造财富,使财富的数量增加的过程。而消费品的生产则不能使财富增加,不过是把各种原材料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只相当于把鸡蛋与面粉混合在一起做成蛋糕。这个过程中,物质财富的价值是增加的,即人消耗在物质财富上的劳动时间增加,而物质财富的数量,或者说它的总重量不增加,只是其形态发生改变。

原材料的生产使国家(或社会)富裕;消费品的生产使国家(或社会)贫穷,但使人民富裕;消费使消费品减少,使人民贫穷;生产制约着消费,消费引领着生产。这就是生产和消费对民富和国富(或社会富裕)的作用及生产和消费的关系规律。

懂得了民富和国富(或社会富裕)的关系以及生产和消费对民富和国富(或社会富裕)的影响之后,就很容易知道应当怎样调节生产和消费的关系来使人民和国家(或社会)尽快地富起来。

一个国家内的原材料的来源有两个,一个是自己生产,另一个是从外国掠夺。这两个来源的量加起来,就是这个国家内的原材料的总产量。如果从整个社会来看,那么原材料的来源就只有一个,就是人类自己生产。当原材料的产量大于消费品的产量时,国家(或社会)积累的原材料就越来越多,国家(或社会)的机动性也就越来越大,这就表明国家(或社会)越来越富;当两种产量相等时,国家(或社会)的贫富就始终保持在同一个水平上,这就是我们常说“挣一个,花一个”;当消费品的产量大于原材料的产量时,不仅要把原来积累的原材料耗尽,而且接下去还要借债,这就表明国家(或社会)越来越穷。对公有制国家来说,这三种情况都有可能必须出现,所以不能笼统地说,哪种应该,哪种不应该。但对私有制国家来说,由于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消费量必须与生产量相等,不存在积累原材料的情况,所以通常只有第二种情况出现。然而,这并不等于说人民和国家的贫富也始终保持在同一水平上,因为它除了与消费品的生产速度、消费周期有关外,还与坏损速度有关。这在第二节中己进过了。

当消费品的生产速度大于其坏损速度时,消费单位对消费品的平均占有率将增大,也就是消费群体将增大,这就表明人民整体的生活水平在提高。以此类推,当消费品的生产速度等于其坏损速度时,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不变;当消费品的生产速度低于其坏损速度时,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将下降。

生产与消费对民富与国富(或社会富裕)的影响总起来可用图一表示。在这个图中,泵1表示原材料生产厂,也可以认为表示的是重工业;泵2表示消费品生产厂,也可以认为表示的是轻工业;阀门A表示政府对消费品生产速度的控制;B处的流速表示消费品的分配速度,D处的流速表示消费品的坏损速度(也可以认为是消费速度)。左边容器内原材料的数量越多,表示国家或社会越富裕,生产供应能力越大。右边容器内生活消费品的数量越多,或流经该容器的消费品越多,表示人民越富裕。从这个图还可以看出,泵1的流速制约着泵2的流速,泵2的流速制约着分配速度,即制约着人民的生活水平。故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必须增加泵1和泵2的数量或功率。当然,这还得有前提条件,即资源不成问题。



鉴于民富和国富(或社会富裕)的特殊关系,及生产和消费对民富和国富的作用,国家或社会应当特别慎重地对待生产量和消费量之间的比例问题。什么时候该增加消费量,什么时候该降低消费量,国家或社会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调节,既要让人民和国家(或社会)都能尽快地富起来,又不能让它们产生太大的矛盾。那么什么时候应当增加消费量,什么时候应当降低消费量呢?下面就谈谈这个问题。

任何一个国家或社会,开始时重工业的规模都很小,即泵1很小,这时的原材料的生产速度根本都不能满足全体人民的需要。这时应该怎么办呢?应该尽可能地控制生活消费品的种类和生产速度,只生产一些非常急需的生活消费品,即把阀门A关小,而把阀门C开大,让大量的原材料沿C管回流,用这些原材料生产重工业设备,例如机床、炼钢炉、采矿机,以增加泵1的数量或功率。当然,这段时间里,人民的生活应该是非常艰苦的。其实,就算不这么做,广大人民的生活仍然是非常艰苦的,因为本身原材料的产量就不够,不这么做也不能生产出充足的生活消费品,最多只能满足极少数人的需要。所以,这段时间里,政府要教育人民,使他们懂得这个道理,懂得艰苦的必要,不能一味迁就人民,讨他们的欢心,拼命地生产消费品,甚至不惜借债。等重工业的生产规模扩大,原材料的生产速度能满足全体人民的生活需要之后,再制造轻工业设备,即增加泵2的数量或功率,然后才能生产出充足的生活消费品源源不断地提供给人民。如果原材料的生产速度虽然已经很大了,但是还达不到全体人民的需要,这时就不能冒然提高消费品的产量,只能把这些原材料用在刀刃上。因为一提高消费量,原材料的生产速度就会跟不上,就必然造成短缺,这样国家就保持不住消费品的这个产量,消费者的富裕也就只能是那么一阵子。这就和一个穷人把房子、土地都卖了,到高档饭店里大吃大喝一顿是一样的没意思。而且消费者的胃口一旦被吊起来,再一突然断线,他们的怨气会更大。中国正在吃这个亏。1980年以前,中国曾经通过发行票证,提倡“越穷越光荣”等多种手段限制人民的消费,来建设重工业。这一段时间,虽然重工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还不够全体人民的需要,还应该继续发展。然而自1980年工业普遍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之后,轻工业得到迅速发展,自然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也迅速提高,可惜,好景不长,原材料供应不上,许多工厂都紧缺原料,政府不得不靠借债来应急,后来借债不济就“吸资”,“吸资”不济就“入世”,一直残喘到今天,真是难为它了。上面所说的道理和一个家庭的生活情况一样。在一个家庭创业的开始,家长应该对生活开支控制很严,应该教育家庭成员懂得这么做的道理,不影响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家长绝对不能光想陶醉于家庭成员们盲目的欢呼声中,飘飘然地不管三七二十一,挣一个花两个,这就成败家子了。但是这一阶段,对非常必需的花消不大的生活消费品,如果有能力的话,还是应该添置的,不能太抠门。

借债,对一个国家来说,也是不能避免的。不过,借债也讲究原则,不能说借就借。借债的一般原则是:只可用于生产原材料,不可用于生产消费品。一个穷国如果资源很丰富,病根就在生产力不发达上,就可以借债购买设备,购买或钻研技术等开发资源,提高自己的生产力,但是就是不能用它买吃的、买玩的,建什么高楼大厦、园林美景。还有一点要注意,一定不能与外国合伙开发,有你的一半也有它的一半,这样的生意做不得,除非你的资源无限;除非你是一个想普渡众生、愿拿自己的血肉喂蚊虫的大慈善家;除非你是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朝无酒蒙头睡”,一切吃了用清,不替后代着想一点的混子。当然,与外国合伙开发比自己单独开发要快得多,所以就富得快,一开始是满诱惑人的,可是这么做,实际上是拔苗助长,不会长久,和上面说的把房子、土地都卖了,到高档饭店里大吃大喝一顿的那位的行径一样。就拿中国来说,如果把江南那一半卖了,江北那一半肯定很快就能富起来,可是我们能这么做么,又能富多久呢?同样,如果我们把地下那一半卖了,地上这一半虽然也很快就能富起来,但我们能这么做么,又能富多久呢?一个穷国如果资源又很贫乏,这个国家可以说是瞎子害眼——没治了,永远都富不起来,除非去掠夺。但掠夺也需要本钱,“空手道”是不行的。需要本钱就得借,这种借债也算作用于生产。当然,原则也有例外的时候。假设有一个国家穷到连吃的、穿的都没有,老百姓饥寒交迫,都快要死了,这时就必须借债,买来原材料生产吃的、穿的,或者直接买来吃的、穿的,以解燃眉之急。这和小家庭过日子的道理也一样。比方说,有一户人家,穷得连一粒粮食都没有了,这家人借钱买吃的,谁都不能说什么。可是如果这家人虽然比较穷,但是温饱还不成问题,然而他们却借钱买大鱼大肉猛吃猛喝,买汽车游山玩水,就是些地地道道的败家子。不过,如果他们买汽车是做生意的,不管结果是赔是赚,都算是走正路的。

还可能有一些无赖一样的国家,虽然很富,但是它们也借债。它们借债不是为了用,而是有意放在那里闲着,目的是阻碍其它国家发展。不过,这属经济战术上的事,另当别论。

上面讲的提高重工业和轻工业的生产力,是有前提条件的,得资源无限才行。可是,实际上,资源是有限的,所以生产力的提高也是应该有限度的,这就要求必须限制人民的消费量,而不能放纵人民的消费,甚至刺激消费。政府应该一边限制人民的消费量,一边研究寻找新资源,不能让青黄不接。

但是不管是资源无限下的发展生产力,还是资源有限下的限制生产力,都要求生产和消费必须有社会的统一计划,受统一安排。没有统一计划,没有统一安排,生产力也发展不好,也限制不住。在私有制下,生产量和消费量是受经济规律制约的,政府无权过问,也没能力过问,所以就不能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而使重工业始终都发展不起来,不能满足全体人民的需要,只能满足少数人的需要,好象专门给富人架设了一根加粗的管道供应他们消费。这样就限制不住生产力的畸形发展和富人的过量消费,只能眼看着地球上的资源一天天枯竭下去,而新资源还没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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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2:23 | 只看该作者
消费品是用原材料制造的,自身就包含着原材料,它们的多少能不能作为国家贫富的标志呢?不能。因为消费品一旦被生产出来,马上就要到消费者手里,而一旦到了消费者手里,就象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样,国家已经无权支配它们了,而且它们也很快就要被消费者消耗掉,不管它们有多少,都等于没有。例如,生米一旦被煮成熟饭,就意味着它快要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如果想把它长期存放,是不允许的;如果再想用它来生产米粉,是不可能的。即使某些消费品自生产出来后始终都被锁在仓库里,或者某些消费品的寿命很长,没有很快被消耗掉,可是,由于它们包含的原材料都已固定在它们自身上了,不可能再有其它的用处,故它们仍和不存在一样。例如,在某一年末,当国家把最后一批钢铁投入生产,制造出来一批汽车后,突然发生战事,急需一万辆坦克装备部队,可是再到哪儿去弄钢铁呢?虽然刚制造出来的那批汽车身上包含着大量的钢铁,但是却不能挪去制造坦克,不到万不得已,不能拆东墙补西墙。这时国家如果有一批现成的钢铁,该有多好。可见,消费品只对消费者有用,对国家、对政府一点用处都没有。只有原材料才对国家和政府有用。国家手里只有时时刻刻都攥着充足的原材料,或者时时刻刻都预备着一批用于应急,才可以游刃有余,遇变不慌。

既然原材料的多少决定了国家的贫富,那么国家的收支也就只能从原材料的产与耗上去看。国家生产多少原材料就收入多少,消耗多少原材料就支出多少。

私有制国家和公有制国家的情况完全不同。在公有制国家里,财富完全由国家掌管,私人一无所有,生活用品全靠国家发放。当然这里指的是理论上的纯粹的公有制国家。而在私有制国家里,财富完全掌管在私人手里,一无所有的是政府,政府每花一分钱,都得向私人伸手,所以私有制国家政府的贫富是由税收的多少决定的。私有制国家政府的税收多,就是我们常说的国家富裕。人们常把国家和政府混同,私有制国家所说的“国家富裕”“国库充盈”,就是指的政府的税收多。这里的国家,指的其实是政府。当然,现在也有一些私有制国家办企业赚钱了,所以这些私有制国家的收入不光有税,还有这些国办(其实是政府所办)企业的收入。

尽管私有制国家在谈国家的贫富时,只以政府的收入的多少来衡量,从不提原材料的多少,但是原材料的数量仍然在暗中起作用,原材料的多少仍然制约着人民的贫富,并且还制约着私有制国家的贫富,因为没有原材料,神仙也造不出来东西,孙悟空变小猴子,还得揪一把猴毛呢。所以,私有制国家里的国富仍然应该指其国民原材料的产量。

(四)民富和国富的关系

到这里,大家对民富和国富的含义都应该明白了,那么它们有什么关系呢?前面已经说过,要使人民富裕,国家非有充足的原材料不可,所以国富是民富的基础。反过来,人民富了,国家必然要消耗许多原材料,国家就会穷下去。这时国家如果能及时生产出那么多原材料补充过来,倒还显不出来;如果补充不了,就到“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地步了,这样人民的富裕也就只能是那么一阵子,没有多大意思。所以说,民富定使国穷,民富是国富的障碍。这就是民富与国富的关系。它们的这种关系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按照通俗的话说,就是锅里有饭碗里满,碗里有饭锅里干。原材料的数量越少,这个矛盾就越明显。“人民富了,就可以多缴税使国家富起来”,这种财富倒流的歪理今天实在害人类不浅。碗里的饭如果需要往锅里倒的话,不如当初就少盛一点。而且税收发生在分配环节,税收是武力抢夺的分配制度中的一种形式,它不过是财富的转移,不管税收有多高,国家内的财富也不会增多,只是政府的财富增加而已。而且还有,许多税是纯消费行业交的,例如旅游、餐饮,这些税收越多,则意味着国家越穷。之所以会有人认为税收增加可以使国家富裕,是因为这些人是在私有制社会里长大的,赚钱、缴税等观念已在他们心中扎下了根,而且他们都从个体的收入多少来衡量个体的贫富,而不能从整体上来看问题,所以就误以为政府(政府是国家内的一个消费个体)的税收多就代表了国家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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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1:12:16 | 只看该作者
(要使人民富裕,就必须有充足的生活消费品,而要生产出来充足的生活消费品,就必须有充足的原材料。这是很简单的倒推过程,也是本节要讲的一个基本原理——原材料的数量制约着人民的生活水平。)

富国富民是我们常提的口号,可是,究竟什么叫民富,什么叫国富,它们又有什么关系,从目前各国的做法以及传统经济学的理论来看,这些问题并没有弄清楚。世人基本上把它们混为一谈了,以为民富就是国富,国富就是民富。其实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但它们也有联系。那么它们有什么区别,又有什么联系呢?这个问题在经济学上是至关重要的,若不把它弄清楚,经济学就不配叫经济学,谈不上对经济建设有正确的指导作用。

(一)民富的含义

上面说过,人活在世上,就是追求吃穿住用玩这五个方面的满足,只有这五个方面都满足了,或者说至少要满足前四个,而且必须是长久的满足,不是只痛快一时,才能称得上富裕,否则就不富裕。所以,民富指的就是人民长期拥有充足的消费品,使吃穿住用玩各种欲望都得到满足。例如,有一个人,当他饿的时候,米饭、馒头、鸡鱼肉蛋任他挑;冷的时候,厚的、薄的、棉毛皮缎任他选;住得宽敞明亮,生活用品一应俱全,这不叫富裕叫什么?如果他天天忍饥受冻,各方面都是死努硬凑乎,或者顾此失彼,不叫贫穷又叫什么?

然而,这里说的富裕很少有人能实现。实际上,与之相比,几乎每一人、每一家或每一个群体都处在程度不同的贫穷状态。怎样衡量它们的贫富程度呢?单个人或单个家庭的贫富程度,要从它们占有的消费品的种类、数量及档次上去衡量;一个群体的贫富程度要从该群体中的消费单位对各种消费品的平均占有率上去衡量。什么叫消费单位呢?答:对某种消费品来说,至少要拥有该种消费品的一份才能满足需要的人群,就叫该种消费品的消费单位。例如,电视机一家至少要有一台才能满足需求,所以电视机的消费单位是家庭;鞋一人至少要有一双才能满足需求,所以鞋的消费单位是个人;假设拖拉机一个村至少要有一台才能满足需求,那么拖拉机的消费单位就是村;假设一颗通讯卫星能满足1000万平方公里地域的通讯需要,那么通讯卫星的消费单位就是每1000万平方公里内的人。

第一节中已谈过,一个群体中的消费单位对消费品的平均占有率受生产力的制约。除此之外,它还和消费周期以及坏损速度有关。什么叫消费周期呢?答:某种消费品的消费群体,全部更新该种消费品一遍所需的时间就叫该种消费品的消费周期。在数值上它等于该种消费品的平均寿命。例如,假设中国每年电视机的产量是一千万台,电视机的平均寿命为十年,那么第一年就有一千万户拥有电视机,电视机的消费群体就是这一千万户;到第二年又增加了一千万户,电视机的消费群体增为两千万户。一直到第十年,电视机的消费群体就达到了一亿户。可是到第十一年,社会上虽然又生产了一千万台电视机,但这时电视机的消费群体却不再扩大了,因为这时第一批用户的电视机已坏,这批电视机全部用于补充消耗了。而且从此以后,电视机的消费群体将不再扩大,固定为一亿户。它们每年对电视机的需求量为一千万台,全部更新一遍需十年,这十年就是电视机的消费周期。消费周期对于消费单位对消费品的平均占有率影响很大。还接着上例来说,在上例中,电视机的消费周期为十年,消费群体为一亿户。若再假设中国共有四亿户人家,那么对电视机的平均占有率就是25%,可是如果把电视机的平均寿命提为二十年,那么在同样的条件下,平均占有率可达50% 。

什么叫坏损速度呢?答:在一个消费群体中,某种消费品在单位时间内的坏损量即为该种消费品的坏损速度。理论上,其值等于一个消费周期前,该种消费品在单位时间内的产量。在上例中,第一年生产的电视机要到第十一年才坏损,坏损量等于第一年的产量,故在第十一年电视机的坏损速度为一千万台/年。坏损速度同样也影响消费单位对消费品的平均占有率。若坏损速度低于生产速度,占有率将增大,否则将减小。

从上例还可以看出,当一种新产品刚刚问世时,社会对它的平均占有率增加得很快,可是当一个消费周期过去之后,增加得就很慢了,这是因为这时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产品要用于补充消耗。所以在比较两个国家或两个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增长速度时,不能光看数字,还要看它们各处在什么时期。

这里还要顺便就消费群体讲几句。每种消费品都有自己的消费群体,消费群体的大小与消费品的产量和消费周期成正比。所以越是高档消费品,其消费群体越小。可是,别看这些消费群体小,社会上大量的原料及生产力都被它们消耗了,致使社会财富很难积累,永远有许多人处在贫困状态。

这里还要顺便对高级和高档消费品讲几句。既然高级和高档消费品受众人的关注,而且又是很有限的,那么应怎样分配呢?自古以来就有两种主张。一种主张是竞争,谁争到归谁,别人不准眼红;另一种主张是平均分配,即按照贡献的大小、需求的多少进行相对的平均分配,有人不服也不行。以这两种主张为基础,人类自然就产生了针锋相对的两大派,一派主张私有制,如国民党;一派主张公有制,如共产党。由于受各自理想的驱使,这两派的阶级斗争永远都不能停止——在私有制社会里,穷人为了平等,要进行斗争;在公有制社会里,能人为了不平等,也要进行斗争。

高级和高档消费品是很少的,怎样进行平均分配呢?这也应当弄清楚。因为经常有人说:平均分配,就是把一辆轿车拆散,你拿一只轱辘,他分一块玻璃。这是对公有制的诬蔑,或者是绝对平均主义的流毒。实际上,正确的做法是:在高档消费品刚问世时,公有制社会应当禁止对它们的生产,或者只生产极少量的用于奖励有功之人,省下的原料及生产力用于生产中、低档产品,以满足更多人的需求。例如,两吨钢铁只能造一辆轿车,只能满足一个人,但可以造一百辆自行车,可以满足一百个人。但是这不等于说公有制社会就不生产这些高档消费品了,它要时时刻刻为生产这些高档消费品作准备。什么时候原料的产量及生产力都达到要求了,什么时候再大张旗鼓地生产。不过,这时它们已只能算中档的了,因为更高档的新产品又已经问世了。所以,实际上,公有制社会只生产中低档产品,不生产高档产品。公有制社会是不应该让产品更新换代过快的,一是制度不允许,二是不利于节约。

(二)民富的前提条件

前面说了,要想使人民富裕,社会就必须能生产出来充足的生活消费品。而要生产出充足的生活消费品,就必须有充足的原材料。只有原材料充足,才能生产出充足的机器设备、厂房,然后才能生产出充足的生活消费品。没有充足的原材料,就生产不出来充足的生活消费品。所以,原材料的数量制约着人民整体上的生活水平。

除此之外,科技水平和经济制度对生活消费品的数量也都有制约作用。如果只有原材料,没有科技,也生产不出来生活消费品。如果没有良好的经济制度,生活消费品的数量也生产不足。但是,科技是自然科学上的事,这里就不谈了;经济制度这里也不谈。这里只谈原材料的事。所以这里要说的是,民富的前提条件就是社会必须能生产出来充足的原材料。

而原材料一般都是重工业生产出来的,所以,一个社会要使原材料充足,就必须有发达的重工业,没有发达的重工业,要想使人民都富裕,是不可能的。因此一个社会,要想使人民都富裕,就必须优先发展重工业。而发展重工业,也需要原材料,重工业需要的机器设备都需要用原材料来生产。因此,一个理想的社会,应该把初期的原材料都尽可能多地投到重工业上。只有等重工业发展起来了,生产的原材料很多了,然后才能把原材料投到轻工业和农业上,这样才能生产出来充足的生活消费品。

原材料中,最重要的有两种,一是粮食,二是钢铁。所以,毛主席曾说过:“一个粮食,一个钢铁,只要有了这两样东西,就一切都好办了。”这句话真是至简至真,不懂经济学的人,说不出来这样的话。本文中,是把粮食当作原材料来看的,馒头、米饭等直接入口的,才被当作生活消费品。

(三)国富的含义

什么叫国富呢?因公有制国家与私有制国家不同,故把它们分开来谈。

在公有制国家里,在经济建设方面,国家有三大任务:一是给人民提供生活用品;二是国防建设;三是公益事业。国家要完成这三大任务,必须生产出充足的消费品(这里的消费品是广义的,包括生活用品、军用品、生产和运输设备等)才行。而要生产出充足的消费品,必须有充足的原材料才行。只有国家拥有充足的原材料,才能生产出充足的消费品源源不断地提供给消费者(这里的消费者也是广义的,包括人、军队、工厂等),满足它们长期的需要,它们要什么就造什么,要多少就造多少。例如,部队需要更新装备,国家马上就能生产好送过去;道路需要改善,钢筋、水泥立即调齐,很快就铺好了;老百姓需要汽车,抓紧建几万条生产线,一眨眼就造出来了。相反,如果原材料很有限,那就要窘态百出喽!顾了百姓,就顾不了军队;顾了生活,就顾不了教育;顾了东部,就顾不了西部;顾了张三,就顾不了李四;面面都顾,就等于面面都不顾。再假设到了极点,国家一点原材料都没有,那就成了真正的穷光蛋,想干什么都不可能。如果老百姓叫喊:“我们要汽车”,国家只能说:“很抱歉”;部队强烈要求:“我们要武器”,国家只能回答:“先凑乎凑乎再说吧”;学生说:“我们要纸笔”,国家只好推脱:“请耐心等一等”。什么叫贫穷?这就叫贫穷!这些供应上的不足,表面上看好象是消费者自己没钱造成的,而实际上则是国家的原材料不足造成的。可见,原材料的多少就决定了国家的贫富。国家有原材料,什么都好办;没有原材料,什么都办不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所以,国富毫无疑问应当是指国家时时刻刻都有充足的原材料。试想想:假设现在我国年产粮食十亿吨,年产钢铁二十亿吨等等,我们还怕什么呢,我们还有什么要求不能满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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