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出差途中,我不幸遭遇飞车党的袭击,所幸人无大碍,但随身所带全部物品(含手机1部,小灵通1台,现金400元左右,身份证1张,银行卡1张和其他物品)及挎包被抢走,惊魂未定后立即拦下路过一摩托车进行追赶,然而由于地形不熟,最终失去飞车党的踪迹.
在当地报警后,写下一份材料,留下公司电话后也一直毫无音讯.
此次事件造成本人损失近2000元,我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公司酌情赔偿个人损失,但因"公司无先例"、"我国法律也无规定"(某领导所言)为由,拒绝了我的"无理要求".
请教:诸如此类出差途中被抢公司是否应该赔偿?Tk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