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下载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安全
查看: 26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T05房间空调器节能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4-5 22:56: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的测试方法、抽样方法及节能评价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带空气冷凝器、采用全封闭制冷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以下,以创造室内舒适环境为目的的房间空气调节器。不包括移动式、一拖多和变频空气调节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要求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文。在本技术要求发布时,所示版本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技术要求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T 7725-1996 房间空气调节器
GB12021.3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耗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送审稿)

3 定义

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
3.1节能评价值
节能型房间空气调节器(以下简称:空调器)所允许的能效比(EER)最小值。

4 技术要求

4.1节能评价值
节能型空调器的能源效率指标(能效比)应不小于节能评价值,节能评价值见表1。
4.2制冷量
空调器的制冷量应符合GB/T7725中5.2.2的要求。
4.3制冷消耗功率
空调器的制冷消耗功率应符合GB/T7725中5.2.3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一般要求
空调器试验一般要求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5.2制冷量测试
空调器的制冷量试验应按GB/T7725中6.3.2的规定进行。
5.3制冷消耗功率试验
空调器的制冷消耗功率试验应按GB/T7725中6.3.3的规定进行。

表1 节能评价值
类型
额定制冷量(CC)
W
能效比(EER)
W/W

单冷式
热泵式

整体式
CC≤4500
2.35
2.30

CC>4500
---
---

分体式
CC≤2500
2.85
2.75

2500<CC≤4500
2.70
2.60

14000>CC>4500
2.55
2.45



6 抽样、封样及送样

6.1抽样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派人在企业生产线末端、企业成品库房、企业销售中转库房或市场进行抽样,每一型号抽取三台样品,抽样基数不应少于50台,抽样方法为随机抽样。
6.2封样
样品的具体封样要求和形式由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确定,抽样人应保持样品封条上的字迹清晰,并应将封条编号,同时应对样品按抽样方案要求进行编号,清晰明确的标在样品或其包装箱上。
6.3送样
封样后,申请方应在认证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将每一型号指定的一台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其余两台留待复检,申请方应在收到《节能产品认证结果通知书》之前妥善保管余下的样品,并对样品负责。

7 检验程序及判定规则

7.1检验程序
检验程序按制冷量 制冷消耗功率 能效比计算
7.2判定规则
7.2.1合格判定
同一型号,首先对指定送检的一台样品进行制冷量试验、制冷消耗功率试验及能效比计算,性能试验及能效比计算结果均符合本技术要求的规定时,则判定该型号产品符合节能产品认证的要求。
如有一项指标经检验不符合本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则对申请方送达的另外两台样品重新进行检验,如果性能试验及能效比计算结果的每一台/项均符合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则判定为该型号产品符合节能产品认证的要求。
7.2.2不合格判定
同一型号,首先对指定送检的一台样品进行制冷量试验、制冷消耗功率试验及能效比计算,性能试验及能效比计算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则对申请方送达的另外两台样品重新进行检验,如果性能试验及能效比计算结果仍有一台/项不符合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则判定为该产品不符合节能产品认证的要求。

8 受控零部件及材料

8.1 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空调器须受控的零部件是压缩机。
8.2 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空调器,受控的零部件发生变更时,应向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申报,认证中心将依据本技术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及判定。经检验合格的零部件方可使用。如有违反,经查实将撤消该型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9 样品描述

企业申请节能产品认证时,应向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提供产品的外型尺寸、外型彩色照片、整机净质量、风机功率、循环风量等,以及制冷剂、蒸发器、冷凝器、温控器的规格型号和外型描述,如果是分体空调,应按室内机和室外机分别提供。产品铭牌包含的上述内容可提供产品铭牌,不在产品铭牌中的项目使用文字描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标准下载库

GMT+8, 2025-3-5 03:21 , Processed in 0.04019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