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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号: GB17761-1999
颁布日期:1995年5月26日 实施日期:1999年10月1日
主要技术性能:
最高车速:电动助力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整车质量(重量):电动助力车的整车质(重)量应不大于40KG;
脚踏行驶能力:电动助力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行驶能力,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续行里程:电动助力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M;
最大骑行噪音:电动助力车以最高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电助动的以15-18km/h速度电助动骑行)的噪声应不大于62dB(A);
百公里电耗:电动自行车以电动骑行(电助动的以电助动骑行)。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
电动机功率: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的速度一般都高于国家标准,不知是国家标准需要修改了,还是这个行业发展的太快了!!不过,我感觉电动车行业是一个比较有市场潜力的行业!!国家应该尽快完善其标准!!以使这个行业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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