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下载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安全
查看: 310|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看后很感慨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1-6 01:1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八个巧妙奖励的原则及十大错误的奖励方法

十大错误的奖励方法

来源:《世界营销评论》作者:


美国著名的管理专家米契尔?拉伯福认为,当今许多企业、组织之所以无效率、无生气,归根到底是由于它们的员工考核体系、奖罚制度出了毛病。“对今天的组织体而言,其成功的最大障碍,就是我们所要的行为和我们所奖励的行为之间有一大段距离。”拉伯福说,“人们会去做受到奖励的事情。”
不可否认,员工确实会去做受到奖励的事情,但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这个奖励必须能够被受到奖励的人所认可,以及其他人的认可,才能称得上是好的奖励,才可以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
许多企业为了激励员工,想出了各式各样的方法来奖励员工。但是结果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有时候适得其反。为此,许多管理者深感迷惑。米契尔?拉伯福将企业在奖励员工方面最常犯的也是最应该避免的十大错误归纳如下:
1. 需要有好业绩,却去奖励那些看起来最忙,工作最久的人;
2. 要求工作的品质,却设下不合理的完工期限;
3. 希望对问题有治本的答案,却奖励治标的方法;
4. 光谈对公司的忠诚度,却不提供工作保障,而是付最高的工资给最新进入或威胁要离职的员工;
5. 需要事情简化,却奖励使事情复杂化和制造琐碎的人;
6. 要求和谐工作环境,却奖励那些最会抱怨且光说不做的人;
7. 需要有创意的人,却责罚那些敢于独行的人,而且奖励墨守成规的人;
8. 光说要节俭,却以最大的预算增幅,来奖励那些将他们所有的资源耗得精光的职员;
9. 要求团队合作,却奖励团队中某一成员而牺牲了其他人;
10. 需要创新,却处罚未能成功的创意,而且奖励一成不变的行为。
这十种奖励方式,不但不能起到应有的奖励效果,反而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造成一部分员工的工作情绪消极,心里不平衡,怨声载道,这样的奖励无异于饮鸩止渴。


八个巧妙奖励的原则
来源:《世界营销评论》

老板巧妙运用奖励的招数,选择恰当的奖励方式比增加奖金的数量更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科学的奖励方式应该具有如下几项原:

1. 具体性。即对具体的人和工作奖赏,应使人们明白为何得奖,怎么才能获奖。

2. 及时性。什么时候做出成绩就什么时候给奖,这样能因老板及时关心员工的工作而激发出持久的工作热情。

3. 广泛性。获重奖的人毕竟是少数,大批认为自己应该得到而没有得到的人会感到丧气。小规模的象征性的奖励是积极的庆功表彰目标,不应该成为争持的焦点,所以应尽可能的扩大奖励范围。

4. 经常性。定期的奖励往往会失去作用,因为人们可对它做出预测。不可预期的间歇性的奖励效果会更佳,人们为了经常得到奖励,会时时努力工作。

5. 关心性。纯物质刺激,其作用终难持久,而当管理者用宝贵时间关心下属,它应成为强有力的手段,关心比奖励本身更为重要,这也就是常说的更有“人情味”。

6. 多样性。物质奖励以外还应有精神奖励,如给予荣誉称号,承认人的个性、自立性,给创新工作予以保护,提拔担任更重要的工作,给机会深造等等。

7. 公开性。秘密奖励易产生神秘感,增加相互间的猜疑,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和团结,并且获奖者不能作横向比较,只能作自我纵向比较,不易造成力争上游的气氛。

8. 合理性。论功行赏,功大奖高,功小奖低,有大贡献的给予重奖,这样能鼓励人们尽力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果奖励不当,小功大奖,大功小奖,倒不如不奖。

上面所述仅仅是针对生产企业的员工激励而言,对于知识型的公司来说,更要进一步对员工需求进行细分,以采取恰当的激励手段。总而言之,重要的是要深入地了解员工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奖励,使奖励的效能达到最大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帖最后由 maozd2003 于 2008-5-15 15:50 编辑 ]
2#
发表于 2011-11-6 01:19:05 | 只看该作者
"4. 光谈对公司的忠诚度,却不提供工作保障,而是付最高的工资给最新进入或威胁要离职的员工;"

对这一条很有感触啊!
3#
发表于 2011-11-6 01:19:11 | 只看该作者
" 8. 合理性。论功行赏,功大奖高,功小奖低,有大贡献的给予重奖,这样能鼓励人们尽力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果奖励不当,小功大奖,大功小奖,倒不如不奖。"

很喜欢这一条啊!
4#
发表于 2011-11-6 01:19:17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深有感慨,支持!
5#
发表于 2011-11-6 01:19:2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顶下~~~~~~~~~~~~~~~~~
6#
发表于 2011-11-6 01:19:29 | 只看该作者
have a look~~~thank you for your consideration!
7#
发表于 2011-11-6 01:19:35 | 只看该作者
看后有一定感触, 自己还没有达到那种高度,考虑的也没那么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标准下载库

GMT+8, 2024-10-28 11:26 , Processed in 0.04038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