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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
维修拿回的损坏配件可由售后服务部门自己确认,若需维修的就实施返修,若不能维修的可申请报废,然后再由品管人员确认.
若维修拿回的损坏配件由品管部确认后再做帐的话,这个流程就因简单而变复杂了,就违背了流程设立的简化原则,在这个过程中重点是及时提供服务给客户,损坏配件的回收目的是为了做帐,保持帐面的可追溯性和连贯性.
第二个问题:
针对客户发回的产品首先要确认是产质量量引起的退货还是其他原因引起的退货,假如是因品质引起的退货,售后服务部应该先要确认客户提供的信息是否正确,若不准确的话就涉及到维修费用的问题,这个需要和客户进行沟通,如报价确认等,至于维修后更换的配件的使用这个由品管部进行确认,如为供应商品质问题的可以退回给供应商,报废的也就有相关单位申请报废.
退货原因直接可借鉴售后服务部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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