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我們被HW三個SQE審核了三天, 其中供應商管理這一塊差不多花了一天的時間,SQE被SQE審核,感覺到對供應商管理上要求的差距,也迷惑於對品質體系運作要求尺度的把握.
1. 審核供應商一定要QSA, QPA不行嗎? 基於供應商近三年品質穩定提升,評估供應商的品質體系運作沒有出大問題,因此主要依據QPA對供應商作年度審核, HW SQE說不行,一定要依QSA審核.每年按QSA對供應商的體系做審核,有必要嗎? 真的不能用QPA代替QSA作為供應商年度審核的依據?
2. 月統計報告的改善回復跟進,用下一個月的統計結果作為上一個月改善報告的改善措施的有效性跟進, HW SQE判定NG, 說要對每一項改善措施都要去跟進確認.不太明白,自己對供應商的進料品質統計不能說明問題,而供應的改善證據能說明問題?或者到供應商現場看到的就能說明問題?有這個必要嗎?
客戶有要求啊,只能按客戶要求改,但仍想和朋友們探討下如何做更合理.
這里沒有誰對誰錯,面對不同的個體,如何變通,如何做更合理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