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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三权分立和检验(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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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04:5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距离看美国》我是去年看完的,这是一部好书,能让你多了解一些美国的社会背景和文化。我觉得最有意思的不是美国梦和美国时的自由,而是美国人的政治制度是从收款机,从收款的过程受到的启发,继而指定出三权分立的制衡方法。

收款的过程,从店员清点货物,列清单,到顾客付款,店员交付商品,全过程都是由顾客和店员共同核对完成的,因为立场不同,两者自然相互监督,而正是由于有这种相互监督,因此店主的利益能够得以保证。也就是老板只要设定好一个收款机,制定好价格体系,明码标价,剩下的过程老板就不用担心了,顾客和店员在执行过程中会相互约束,自我监督,是一个完美的制衡的过程。如果把这个过程看成检验过程就更为简单些,检验过程是由制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共同完成的,只要标准一致,就能相互监督。

这个体系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价格必须明示,二是顾客和店员的立场是对立的。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会出现问题,如价格不明,顾客就没办法监督店员的清点过程,如顾客和店员的立场一致,那么就可能出现内外勾结的窃取行为。换作检验过程就是检验标准和方法是否能清晰地被双方理解,检验员和制造人员的立场是不是为对立的?检验方法不清楚,就会产生争议,如职责不对立,也难以形成监督,最终就可能会导致不合格的产品外流。

现在再把这个收款过程换作三权分立,老板,制定价格,设置收款方式(立法),店员,按设定的收款方式,设定的价格收款(司法),顾客用正确的价格获得正确的商品(行政)。唤作检验过程,工程、技术、研发等部门制定检验标准(立法),检验部门实行检验(司法),生产部门依据标准制造(行政)。

如果换成收款的过程,你肯定不会提出,为什么顾客已经核对了商品和价格店员还要再做一遍的疑问,但是到了实际工作中我们却总是能提出这样相似的疑问,原因是店员和顾客的立场的对立是自然对立,约定俗成的对立,大家都习惯了,不会有异议,而检验过程的对立是认为制造的立场矛盾,从心理上就难以接受。

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很普遍的,至少在国内是这样的,这是文化的差异造成的。我们很不习惯有司法过程的存在,我们更喜欢变通和人情,如有认证审核机构严格依据标准审核,你肯定会认为这家机构有病,不上道儿。翻开水浒,红楼梦,儒林外史,你会发现没一场官司是能按照司法程序去打的,连科举这样的制度,也是需要人情面子的,要想获得相对的公正,只能该出手时就出手,像武松那样的快意恩仇,这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现实。

比这更严重的问题是我们更不习惯或这说不知道如何去立法,该谁去立法,因为这牵扯到一个授权的问题。我们再回头看收款的过程,店员天天都在收款,自然对商品价格非常熟悉,但是制定商品价格和折扣权利却不能授与店员,这是老板该做的事情,要买多少钱是老板才能决定的,他可以甩卖,也可以提价,是经营策略的问题,是技巧问题,怎么可能因为店员熟悉商品,就让店员越俎代庖哪?如果老板以为整天拿着价目表清点商品的店员就该自己出价目表,再反问店员连价目表都不清楚的店员怎么是合格的店员哪?店员和顾客都会崩溃了。可惜,产品不是商品,换作生产过程,我们却常常会问,如果质检部门不出检验标准,那么检验部门还能做什么?我们理直气壮得很。

我在外企多年,也曾应朋友的要求,帮助他看过几个民营企业,也管理过多个国内的供方,但是我一直就没找到一个解决文化差异的方案。如果美国说三权分立用一个收款过程就可以解读话,我借鉴这个方法来解读一下文化差异的作用,连这样一个简单的检验过程我们都不能落实的话,我们搞哪么多认证能做到实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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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04:51: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让老板宣布:检验以及检验之前发生的问题是制造过程的问题。经过检验合格后发生的问题,责任在检查,当然如果属于非检查项目就由相关工程师负责。然后加入绩效评估中就可以了。
3#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04:52:02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我们很熟悉的现象,就是研发部门,工程部门,这样的直接决定产品和过程的特性的人不出检验项目和测量准则,而是让检验部门自己制定检验标准。其实这是违反三权分利原则,检验部分应给检验项目制定抽样方案,而该检什么,怎样检验,这不是检验部门应该做的事,是该由研发,技术提出的,因为他们是他们对客户的需求进行了分解,那些关键特性会影响产质量量他们也知道。他们是立法,检验是司法。换成收款机就是,老板负责定价,店员按价收费,绝对不能因为店员熟悉商品就让店员自己标价。即便是店员有这个能力也不能这样授权。在ISO9001:2008中,检验标准是7.3.3 设计输出,检验是在7.5.1,7.5.2。 这先后数序和负责部门已经再清楚不过了,但是我们很多人就是宁愿把它们绞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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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04:52:09 | 只看该作者
检验标准,检验规范应该有研发设计部门出,这是必须的,因为产品他们最熟悉,产品他们最了解。检验人员只是和工人一样按标准工作就是了。这方面很多公司就是检验人员来做检验规范,其实检验人员不知道要检验什么,只是检表面的东西。一种方法是检验人员写草稿,设计人员审核,然后形成规范。还有就是检验规范要都统一,生产用的和检验用的要一样,否则问题争吵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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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04:52:16 | 只看该作者
精彩文章,期待钻石更多更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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