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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管理模式,能否長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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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10:1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司終於將新合同發到各位同事手中了,將原來的工資拆分成了兩塊,一個是正班工資=原工資/1.598 ,原工資-正班工資=加班工資=正班工資*0.598,這個加班工資必須保證每個晚上加兩個小時(淡季時一個月允許四個晚上不加班,旺季時可以六個晚上),而本人從事管理工作的,晚上多是不加班的,正如如果正常8小時利用到了80%的話,效率就蠻高了,但總經理就希望公司職員能多工作兩小時(免費),我認爲這衹是爲完成時間而非完成工作,從以結果爲導向的管理分析這樣的做法,肯定是不合適的。現在本人新合同上,將工資拆成了正班工資和加班工資,因爲我不喜歡這種管理思維模式,所以,拒簽合同,而且因爲這企業管理方式相對落後,OEM產品,利潤是低,但總是從工人身上降成本,不愿花時間對職員培訓,舍不得花福利(我申請公司的住房,總經理衹是說要我排隊等,而實際上有空房子,而我們主管以上的職員卻要住到集體宿舍),再有,我就是對公司失去了原有的熱情和激情,因爲沒有有效保障本人的工作環境和福利。所以,如果不改合同,我是不準備再簽的。請問,企業這樣的做法,這樣的合同,是否合理?不簽的話,企業要不要賠償(我進公司有半年了,之前有簽合同)

公司所有大大小小事都要經過總經理,請假超過三天的、每天晚上開所謂的生產效率會(但多是開完,沒有有效的PDCA)、批住房的、批加班的、批這批那的。

[ 本帖最后由 bbkdgh 于 2008-1-25 17: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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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6 10:12:19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分房,是公司在外統一租的房子!暫時住而已,所有權仍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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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6 10:12:13 | 只看该作者
剛才發錯了,算法是這樣的:原工資-正班工資=加班工資=正班工資*0.598,其實工資是一樣的,沒有變成1.2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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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10:12:07 | 只看该作者
每天增加两个小时的工作时间,按一个月24天工作日来算的话就会有6天的加班多出来,这样一算薪水应达到1.25才持平哦。不划算,大大的不划算。
2#
发表于 2011-11-6 10:12:01 | 只看该作者
正班工資=原工資/1.598 ,加班工資=原工資*0.598。
加起来算了一下总数是原薪水的1.224倍。单从这点看,我想一线员工会满意的,但对于楼主这样的管理人员就损失了。一般公司怎么会不到一年就给你分房呢,如果要分房都会签一些强制性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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