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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想被公司炒而补三个月薪水,每天做事很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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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1-4 05:2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题。
每天磨洋工,你说他他就说能力不行,做不快,每天只能做一个资料。
如果炒掉这个后面又怕有人效仿,大伙说说该怎么办?
8#
发表于 2011-11-4 05:24:21 | 只看该作者
经常处罚,时间长了就好了。
7#
发表于 2011-11-4 05:24:1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他或她无法胜任您现在给出的任务
可以调岗
知道调到操作工为止
让他来反省自己

现在有一份工作多么可贵呀
况且工作是多么好的学习和历练的机会呀
6#
发表于 2011-11-4 05:24:09 | 只看该作者
有制度就好办事,人也不会有借口了。
5#
发表于 2011-11-4 05:24:03 | 只看该作者
不如放他长假,眼不见心为静,让他在家闲的,时间长了自然会辞的
4#
发表于 2011-11-4 05:23:5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很显然是湖北人,磨洋工,很少人看的懂吧,哈哈
3#
发表于 2011-11-4 05:23:51 | 只看该作者
可以经常设置一些障碍刁难他,让他自动走人,或经常给小鞋给他穿,让他受不了。
2#
发表于 2011-11-4 05:23:45 | 只看该作者
主要是看你們公司的規章制度有沒規定,如果有規定這種情況的話,可依據第三十九倏來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的可以不給予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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