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覺得供應商管理與河流治理有太多的相似之處
對河流的疏導和提岸的加固治理
沒有洪水的壓力.很難落到實處.
沒有洪水的檢驗,也無法檢驗治理的效果
對河流的治理,需要理論聯系實際,也需要經驗的積累
不合理的治理措施,很難執行,也沒有效果
當洪水過小時,無法檢驗河流治理的好處
當洪水過大時,也不能正確評估河流治理的作用
在洪水和治理的雙種力量均衡作用下
才有美麗壯觀的山河美景
供應商的管理同樣時如此
不給供應商壓力,供應商的輔導及開發做不到實處
不給供慶商壓力.也不能檢驗供應商輔導及開發的效用
沒有一定的綜合管理知識及對供應商行業的了解
也無法制定能執行,有效的適合供慶商發展的輔導及開發方法
當給供應商壓力過小時,將不能全面體現供應商輔導及開發的效用
當給供應商的歷力過大時,供應商將抵制輔導及開發而無法正確評做輔導及開發的效用
只有給供應商壓力和有效的輔導和開發雙種力量均衡作用,
才能讓供應商充分展現其產品的完美
不同的是洪水這壓力是天給的
大小由天定
供應商的壓力是客戶給的,
壓力的大小在客戶的掌握中。
最近聽過這樣一句話
品質是客戶給的(好像是卡卡講的課)
確實沒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