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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做管理需要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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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1-7 12:5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个真实的故事,请大家回帖,我有一些个人结论和感悟等着与大家共享!

在管理实践中,没有人反对“简单即是美”这样一个浅显的管理道理。可是能够做到简单做管理的人却不多,而且有时候越是希望简单做管理的人,却把管理做得越复杂。这样的例子绝不在少数。

我的一位企业家朋友,特别痛恨部门间的相互指责和推卸责任,期望简单做管理,可是最近遇到一个十分棘手的“复杂”问题。保安部长和人事经理为了一件关系到本部门员工去留的“重大问题”争执不下,我的这位朋友也没了主张,不知如何是好。

事情是这样的。某天深夜,人事部刘小姐从外面回到公司,叫保安开门,保安没有听见抑或“睡着了”,“十多分钟”之后忍无可忍的她一脚把门踢开了。当晚,两个人还因此大吵一架。第二天的情况可想而知,两份报告分别递到了总经理处,人事部门的报告结论是,保安员应该是通宵值班,值班过程中睡觉绝对不可原谅,必须参照《员工守则》把当值保安员除名。保安部的报告也有充分论据,人事部的人员十分霸道并不由分说把门踢烂了,损坏公物必须按照《员工守则》把刘小姐除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孰是孰非,老板也拿不定主意。这时候,总经理向副总经理发出指示,要求一定要彻查具体情节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却还是查不出到底是谁之过,人事经理放出话来,这次老总要是不能秉公处理,自己就没法做这个经理了。保安部长也说,如果不处理人事部员工的霸道行为,以后还有谁会配合保安部的工作。老总当然期望通过深入调查和严肃惩处责任人来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发生,可是问题却变得越来越复杂。
2#
发表于 2011-11-7 12:57:01 | 只看该作者
各打五十大板。《员工守则》里有没有规定员工夜晚最迟几点进公司。
3#
发表于 2011-11-7 12:57:07 | 只看该作者
直接利用这件事把保安和人事经理除掉,看起来他们都在本部门有了帮派或猫腻。
哪有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注意企业最高利益耍脾气的。
但是要注意策略。我的办法是先不动员工,让两位经理实现自己的承诺,自己走先!
4#
发表于 2011-11-7 12:57:13 | 只看该作者
1.人事部人員有權查崗,以查崗的方法對待,但得有證據.
2.保安無人受理或是不理會是嚴重失職.開門給他進來次日再上報處理.就算人事部人員不可深夜回廠也不可以不開廠門.作為保安要以員工的安全為重點.你認為保安做到了嗎?????????
3.就算是內訌之爭也是保安引起,
5#
发表于 2011-11-7 12:57:19 | 只看该作者
公司夜里还上班啊,看来是台湾的公司。都是不要命的。
6#
发表于 2011-11-7 12:57:25 | 只看该作者
按制度处置科员,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问题做检讨及改正计划,否则撤职,以示惩戒!
7#
发表于 2011-11-7 12:57:31 | 只看该作者
你有二件事:分開來更好處理
第一、先處理保安
第二、後處理人事部劉
8#
发表于 2011-11-7 12:57:37 | 只看该作者
同意3#建议,把两个人都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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