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进口一批内存颗粒 以前来货一直是HY57V281620ET(P),由于厂家此老型号停产,厂家告知HY57V281620FTP是原型号的升级版,可以替代.于是采购买回了这批货.在外检报验时,IQC没有得到型号更改通知,没有发现来料的更改.IQC对集成电路只检标识,对性能无能力.于是这批货成功上线,贴上板子.在调试工位时发现图异,有亮痕.判断是内存问题.
现追究责任.采购对新品用老物料号采购,新品处没有按新品认定,企划处没有按新品安排试流,IQC没有按标准检出,上料员没有专检,工艺员没有及时发现.现请问各位高手:主要责任是哪个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