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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工作,采取不正当手段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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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0-25 22:59: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人在现在这家港资企业任质量主管2年。前几天时间去一家外企面试。待遇也谈好了。发展前景和薪资待遇我都比较看好。但是在这边离职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我纠结中。正常离职肯定是办不到了,如果正常离职意味着我将失去那个已经洽谈好的机会。想听听大家的建议,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我其实本人已经打算:借支一个月的薪资然后自离,老板非常信任我,这点完全不成问题,但是自己心里过不去。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个事情
2#
发表于 2011-10-25 22:59:38 | 只看该作者
那就请假一个月了。。。。。。。。。。。想想办法,
这样也不会有什么不好的。
3#
发表于 2011-10-25 22:59:44 | 只看该作者
借支一个月的薪资然后自离,老板非常信任我,这点完全不成问题

那么你直接去跟老板说你找到一个新工作,需要尽快离职,又有什么问题?
这有什么好纠结的?按公司的要求该办的办该扣的扣呗
4#
发表于 2011-10-25 22:59:50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建议,说了不行再说。
5#
发表于 2011-10-25 22:59:56 | 只看该作者
从法律角度来看,自离没有薪水,但借钱是需要还的。
6#
发表于 2011-10-25 23:00:03 | 只看该作者
还是说了好些,做人要厚道哦,,
7#
发表于 2011-10-25 23:00:10 | 只看该作者
先辞职吗?让公司找接替你的人来吗,等接班人到了交接清楚可以提走吗,
8#
发表于 2011-10-25 23:00:16 | 只看该作者
建議正常手續離職,否則相關的手續辦理不好,影響新單位的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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