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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监管家具及其他木材产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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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7 00:11: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8年10月17日,欧洲委员会公布一项关于监管木材或木材产品进口或销售的法案,对从事木材、木制家具、纸张、木框及木质包装业务的人士或有影响。法案的附件列出法案涵盖的木材和木材产品,及其合并名目编号,其网页连结列于文末。

欧委会发现,在欧盟销售的木材及木材产品,不少是源自非法砍伐的木材。这情况不但影响了欧盟与其他国际机构推行可持续树林管理计划的成效,更导致碳排放量上升,大约相当于全球总排放量的20%。因此欧委会决定采取行动,以减少市场对非法伐木的需求。

建议条例规定,在欧盟市场销售木材或木材产品的人士(或营运商),必须实行「尽责制度」。在这制度下,营运商必须就其进口或销售的木材产品收集资料,包括木材说明、砍伐地、木材体积及/或重量、供应木材或木材产品的营运商名称及地址,以及显示木材为合法伐取的资料。

营运商亦可选择聘用一家由欧委会指定的监察机构,代其推行尽责制度。

欧盟成员国当局会定期评估尽责制度是否符合条例规定。若营运商的尽责制度或其聘用监管机构的尽责制度符合有关准则,能有效消除非法伐取木材或木材产品被推出市面的风险,则视为合乎规定。有关准则尚待欧委会制订。

建议法例并无条文监管伐木的合法性。伐木的合法性仍由木材伐取地的国家法例决定。因此,营运商建立尽责制度时,必须熟习其木材或木材产品各个来源地的法例规定。

除建议法例外,欧委会并公布一项通报,建议采取措施以遏止树林消失,目标是2020年把热带树林的消失速度减半,2030年令全球树林面积不再减少。措施包括:确保合法伐木、提倡环保公共采购政策,以及建立树林碳储存量货币化制度,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奖励,不再过度伐木等。

欧委会的法案及通报内容分别载于以下网址:
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forests/pdf/proposal_illegal_logging.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M:2008:0645:FIN:EN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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