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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IPPC”标识不能随意描摹 [打印本页]

作者: 亨利    时间: 2012-4-27 00:23
标题: “IPPC”标识不能随意描摹
由于检验检疫专用标识模糊不清,就自行用笔描摹了一番,却引起了不小的麻烦。日前,杭州检验检疫局开发区办事处的检验检疫人员对一票来自英国的入境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其木托盘上的“IPPC”标识有手工修正的痕迹,为了辨别标识的真伪,检验检疫人员着实忙乎了一通。这是该办事处首次从入境货物中查获手工修正“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
由于“IPPC”专用标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检疫标识,只有获得资质的木质包装生产和除害处理单位才有资格加施“IPPC”专用标识。那么,木托盘上手工修正的“IPPC”标识是否存在恶意伪造的可能?为弄清真相,该办事处检验检疫人员一方面对木托盘进行了有害生物疫情检测,另一方面要求报检企业尽快与发货方取得联系,提供国外除害处理机构的资质证明和木托盘熏蒸证明材料。经过与报检企业以及其国外发货方反复沟通和确认,开发区办事处最终排除了伪造的可能性。经查实,该批木托盘确实已经实施了除害处理,只因发货方在发货时见上面的“IPPC”标识比较模糊,就用黑色水笔进行了描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均不得伪造、变造、盗用、违规使用“IPPC”标识,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开发区办对报检企业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鉴于此,开发区办事处特别提醒相关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木质包装检疫问题,详细了解国家有关规定,敦促国外发货商规范对木质包装的检疫处理和使用。不得随意涂改、修正“IPPC”标识,避免由于同类问题而影响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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