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下载论坛

标题: 讨论 作废与废止的区别 [打印本页]

作者: 美堂    时间: 2012-3-21 15:05
标题: 讨论 作废与废止的区别
作废与废止的区别在哪里!是不是都不可以用了!
作者: 小韦    时间: 2012-3-21 15:06
查现代汉语词典:
废止:取消,不再行使(法令、制度)。
如:本条例公布后,以肖的暂行条例即行废止。
废除:取消;废止(法令、制度、条约等)。
如:废除农奴制

两者的区别在于,废止了一个法令(制度)之后,一般应当有一个新的法令(制度)取而代之,但废除一个法令(制度、条约),一般就是因为该法令(制度、条约)已经落后,不适应时代的发展,或已丧失存在的条件,有必要停止它,并且没有新的来替代它。
作者: bitwbq    时间: 2012-3-21 15:06
作废包含废止。
有四类标准属于作废标准:
1.已被新标准所代替的旧标准;
2.审批单位已宣布废止的标准;
3.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的;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的;
4.企业标准复审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到期不进行复审的。
作者: 老正    时间: 2012-3-21 15:06
不同小异,反正就是不能用了!




欢迎光临 标准下载论坛 (http://bbs.bzxzk.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