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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贴)200万名女员工起诉沃尔玛的警示 [打印本页]

作者: 可胜则胜    时间: 2011-11-7 17:39
标题: (转贴)200万名女员工起诉沃尔玛的警示
近日,近200万名女员工组成的“集体”正在以“性别歧视”为由起诉沃尔玛这家全球雇员规模最大、同时受非议最多的公司。然而,这场历史上最大一宗雇员集体诉讼案所涉及的远不止于性别,更是对跨国公司根深蒂固的企业文化的道德考量。(2月14日《国际金融报》)

沃尔玛像是捅了“马蜂窝”———曾经在世界各地拒绝组建工会,给自己制造了麻烦;沃尔玛公司在美国本土市场因贪“小便宜”又惹上大麻烦。在重重压力之下,沃尔玛上个月终于“认输”:不但为少算员工工作时间道歉,也与美国劳工部达成协议,向员工补发总计3400万美元薪水。如今,沃尔玛再次惹上了麻烦,看来这次的麻烦更大。

有关人士认为,沃尔玛根深蒂固的企业文化成为其深陷“歧视门”的导火索。女雇员在诉状中称,“自从1976年以来,无论什么管理岗位,女性的工资永远比男性低。”评论家认为,沃尔玛长期以来形成的文化是女性员工薪资低廉、晋升艰难的深层原因。由于公司70%的雇员是女性,为了降低总体薪资成本,沃尔玛不惜长期奉行歧视性薪资政策。

长期以来,企业不仅拥有用工上的自主权,还有制定薪资的自由权。但是,这些权力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之下。就沃尔玛招惹一系列麻烦来看,首先是他们制造了麻烦,之后才是法律找他们的“麻烦”。员工不再是维护自己权利的“哑巴”,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与法治化进程的推进,用法律来捍卫自己权利的维权行动将越来越多。

劳资关系的和谐奠定在法律上的平等与法律保护上的平等的基础上,要求企业要重新审视自己所谓的企业文化,比如,华为的“床垫文化”、沃尔玛的“女性低薪文化”等,是否符合现行法律要求?是否做到以员工为本?在追求效益最大化过程中是否充分尊重与保护了员工的权利?

200万名女员工起诉沃尔玛,同样给国内企业以警示:谁制造麻烦,法律就要找谁的“麻烦”。就目前国内企业来说,类似于性别歧视的种种歧视比比皆是,尤其表现在用人制度上,企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有的虽一时未形成“麻烦”,但潜在的“麻烦”总有一天会暴露出来,到时法律就会毫不客气地找你“麻烦”。谁主动消除“麻烦隐患”,谁就会避免“法律麻烦”。(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孤云    时间: 2011-11-7 17:39
在中国违反法律的企业就更不计其数了,
员工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也没这么强。
作者: 妖气冲天    时间: 2011-11-7 17:39
虽说处理了沃尔玛,但是还有很多的企业在欺负中国人呀
作者: 多春鱼    时间: 2011-11-7 17:39
女性在逐步进步 强烈支持
作者: 两头蛇    时间: 2011-11-7 17:40
这个问题是不可能解决的.这个世界哪里都有可能存在不公平的事。难呀!
作者: 金狮    时间: 2011-11-7 17:40
期望中国也能够发展的美国的法制地步!
作者: 菜鸟    时间: 2011-11-7 17:40
公平的待遇是相对的,这个社会别指望永远有制度或组织、人员做你的保护伞,等到你不被欺负的时候,就是你欺负他人的时候。
作者: 帅帅男孩    时间: 2011-11-7 17:40
没有绝对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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