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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临时职工或兼职人员的管理 [打印本页]

作者: bitwbq    时间: 2010-8-26 19:36
标题: 公司临时职工或兼职人员的管理
随着全民创业浪潮的掀起,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为降低用人成本,几个企业共享人力资源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何科学管理兼职人员或临时工作人员,成为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请大家就此问题发表高见!
作者: 007    时间: 2010-8-26 19:36
例如:电工。通常情况工作量不大,工资不高,如果附近的相邻2,3家企业业合用3人的话,电工工作量略有增加,但工资也有较大幅度提高。这样可实现双赢。如此等等。
不知大家有何观点?
作者: gggffff    时间: 2010-8-26 19:36
我觉得应该在企业内部发掘一专多能的人才来兼作工作量不大的事情,如果和其他企业合用的话会比较难管理
作者: ljhclxlxf    时间: 2010-8-26 19:36
是的。谢谢关注并回复!
电工只是个例子,如其它一些希缺专业人员,小单位只请能兼职的。你有何观点?
作者: yang13    时间: 2010-8-26 19:36
对兼职人员应有所规定(何种岗位人员可以用兼职或临时人员,何种岗位不能用)。
     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时,对一些特殊行业对产品有决定影响的特殊工种人员,除查其资质证明文件,现场实际操作能力外,必要时(有怀凝时)应要求其提供合同作为证实。防止极少组织临时借人应付审核,提高审核的效性。
     但是如何把握“度”,请大家发表见解,并提供依据?
作者: 007    时间: 2010-8-26 19:36
日前看到劳动局一个文件,鼓厉下岗行业人员做临工的方式就业,并出台了这部分人员养老保险金减半交纳的政策。
临时工也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承认。大多数企业都有临工性质的人员存在。为保证企业完成非常规业务立下汗马功劳。
作者: 007    时间: 2010-8-26 19:36
对公司临时人员的培训应从哪几方面着手,请看破表意见!

作者: ljhclxlxf    时间: 2010-8-26 19:36
每一条:安全,
第二条:产品情况
第三条:生产流程
第四条:岗位责任
作者: xar7879    时间: 2010-8-26 19:36
不错。
不知能否提供兼职人员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依据。如薪资与劳保方面的规定。
作者: l1116    时间: 2010-8-26 19:36
新劳法后的合同专门有这方面的规定,可能买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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