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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主管与生产线班长动手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感觉    时间: 2011-11-5 21:34
标题: 我的主管与生产线班长动手了.
昨天的事.生产线班长向检验员讨要曾借的东西,但语气极其恶劣,而且脏话连篇,正好被我们部门的一个主管撞见.结果这位班长仍故态对我的主管,双方随起争执,主管在气愤下推了那位班长一下.
其后,生产主管就向我要对我的主管的处理建议,上午我没有搭理;结果到下午,生产主管又找到我,说生产线已经罢工了,就是因为没有见到我对主管的处理结果.
最后,我让我的主管写了封道歉信,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公司所有员工.


昨晚一宿没睡,感觉自己这事处理的太窝囊了!

而制造部门至今却未对他们的班长作出任何处理.

[ 本帖最后由 江湖 于 2008-6-24 16:09 编辑 ]
作者: 坠网情深    时间: 2011-11-5 21:34
有什么窝囊呀,这就是理不正打掉的牙只能望自己肚子吞。估计你那个主管也是比较冲动类型。
作者: 孤独的鱼    时间: 2011-11-5 21:35
我觉得双方都应道歉.如果我是楼主的主管,以后会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作者: 天之心    时间: 2011-11-5 21:35
是够窝囊的。就不能把双方找出去吃个饭什么的。大家以后还要面对的嘛。
作者: 飞天英雄中    时间: 2011-11-5 21:35
竟然有这样的事??
不可思议
如果是我
1.道歉是必须的但是必须是双方的
2.争执的两个人都要滚蛋!
3.如果生产要罢工那就罢吧还要发表支持的建议
4.通知所有部下停止工作静观发展
5.通知上司事件起因和处理结果
6.做好 好日子谁也别好好过的准备
作者: 小帅哥    时间: 2011-11-5 21:35
同意5#观点,
作者: 晴天小猪    时间: 2011-11-5 21:35
哎,有借有还,再借不难。都没有人说明一下为什么借了东西都不还哦。
1、忘了?--如果是忘了,那么别人一说应该马上归还,基本可以排除;
2、有需要--需要继续使用,但本部门没有该物件,说明管理上有问题哦;楼主更多的应该考虑一下哦。
3、没什么理由,就是两个人不对路--那就两个一起罚。

但是 反对5楼说的罢工哦,那样老板可不高兴了,心想养你们这些主管白养了。
作者: 常乐    时间: 2011-11-5 21:35
如此事件,双方都应该给予重罚,甚至辞退...
作为领导干部,在员工面前大打出手,何以服众,谈何威严 ,更无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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