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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处罚是不可替代的但要少用,承担责任分担损失要多用 [打印本页]

作者: 九号半    时间: 2011-11-3 19:51
标题: 处罚是不可替代的但要少用,承担责任分担损失要多用
有些错误可能没有直接的经济损失但影响不好,或者是有些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但犯错者已经无法分担了,只有这些才需要通过处罚来起到警示作用,处罚是比承担责任分担损失要严重得多的一种额外措施,是不可替代的,但处罚要少用。
承担责任分担损失要多用,平时凡是因过错而发生的可以衡量的损失就应该由责任人按其所承担的责任来分担损失,自己的错自己担责,天经地义,所以还是要细化责任制度,尽量不用笼统的处罚来解决问题,管理者对下属的错应该承担领导责任,管理者应该尽到帮助下属防错的责任,下属发生错误后管理者也应该要帮助下属防止错误再次发生,出错者本身也是不愿意出错的,这是能得到帮助将有助于其不再持续出错。不要让错误的损失全部由责任者来承担,除了其上级管理者分担了部分损失外企业也要分担一部分甚至是大部分,这样出错者不仅对因自己出错使自己遭受损失而痛心,还会感到因自己的错连累了别人及企业都因此遭受损失而感到愧疚,从而提升自己的责任心尽量避免出错,最终少出错不出错而皆大欢喜。
奖励做得好的永远比处罚做得差的有效,奖励不一定都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或者两者结合起来。
平时常听到人们为是否要处罚的讨论,主张处罚的比较多,不管是采取什么措施,其目的都是为了避免出错,但是往往事与愿违,处罚有时候不仅无助于达成目的,总是错误不断,关键是没有找到出错的根源,没有进行防错,防错才是减少出错的根本途径,承担责任分担损失及奖励应该比处罚更能够起到正向的作用,希望上面这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作者: 伯乐跑车    时间: 2011-11-3 19:51
同意楼上的看法,支持
作者: 雪中浪客    时间: 2011-11-3 19:51
"处罚是不可替代的但要少用,承担责任分担损失要多用",标题前后都是罚,后者是前者的补充,重罚轻奖我是一直持反对态度的.在考虑惩罚的同时更多的应该去考虑怎样完善激励机制.品质是不出来的.
作者: 小齐    时间: 2011-11-3 19:51
同意你的观点
处罚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要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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