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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不合格”与“缺陷”的区别与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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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拥抱阳光
时间:
2011-11-3 15:22
标题:
请教——“不合格”与“缺陷”的区别与区分
各位前辈:
有一些质量的基本概念我还没弄清楚,请各位不吝指教。
如:“不合格”与“缺陷”的区别与区分
在张公绪的《品质工程师手册》中是这样定义的:
“不合格”是未满足要求——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与期望。
“缺陷”是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
“不合格”包含了“缺陷”;
但是我怎么把“缺陷”与其他的不合格项区分开来。
或者打个比喻:
产品的外观不良,到底判定为“缺陷”还是一般的“不合格”?
作者:
小卡
时间:
2011-11-3 15:22
1.缺陷,某一产品特性未符合要求;不合格,产品特性集合未符合要求。
2.缺陷按严重程度分的时候,具有轻微缺陷的产品可能是可以接受的合格产品,入外观缺陷好于极限样件。
作者:
阿J
时间:
2011-11-3 15:22
同意上层楼主的说法·#############
作者:
北风之神
时间:
2011-11-3 15:22
每道工序的完成,都有几个产品特性需要满足。一般情况,针对产品而言,当有特殊特性未达到要求时,都判不良。针对工艺而言,未满足该道工序的主要特性判不良。例:有一道工序要求钻一个孔,它至少要满足1 孔径 2 相对于基准的位置(X.Y) 3 粗糙度 其他可能还有深度和形位公差要求等多个特性。 具体到哪一项特性未达到要求需判不良,由该工序需达到的主要用途及后续加工的工艺情况决定。除判不良外,其他要求都判缺陷。
作者:
北风之神
时间:
2011-11-3 15:22
产品的外观不良,到底判定为“缺陷”还是一般的“不合格”?
若未将外观定为特殊特性,还是要针对产品的要求来定。如果产品是装饰件,外观缺陷就应判不良。如果产品本身就是外观件,也应判不良。当外观判定不良时,必须有接收准则。
作者:
凌晨
时间:
2011-11-3 15:22
举个例来说明:如零件的外观,规定如下:2个5mm以下的划伤,判定合格
1、零件出现1个5mm以下的划伤,此产品按标准判定为合格品,但划伤就是属于该产品出现1个缺陷
2、零件出现3个5mm以下的划伤,此产品按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品,但划伤就是属于该产品出现3个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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