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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品质事故是否应由责任人全部承担损失 [打印本页]

作者: 得过且过    时间: 2011-11-3 01:41
标题: 品质事故是否应由责任人全部承担损失
公司产品激光刻字,产品标识打标错误后,产品不能出货,那么印错字的产品所造成的损失是否由责任人全部买单!请教各位大侠,您认为此类品质事故应如何处罚责任人的。
作者: 漂亮蓝影    时间: 2011-11-3 01:41
没有问题的
但你一定要找出所有的责任人
不要漏了
也不要多了
作者: 闲人一个    时间: 2011-11-3 01:41
从上到下一个不落
作者: 良子    时间: 2011-11-3 01:42
问题是你们责任人承担的起吗?
我想承担最多,最大的还是老板!
作者: 尘影踪随    时间: 2011-11-3 01:42
应该有公司内部的品质事故处理规定流程,按照品质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就可以了;不能凭老板或经理的一时之言去处理............<品质事故处理规定>是公开的,员工是明白的,所以处理起来是可以行的通的.
作者: 冬夜思春    时间: 2011-11-3 01:42
同意楼上,一般情况不可能是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全部买单,最多是按公司<品质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以示警告。如果所有的质量事故都要责任人买单,那么公司的盈利是不是要与员工平分。
作者: 幽灵处处飘    时间: 2011-11-3 01:42
应该找出全部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根据公司的奖惩制度相应的处理一下,以示警告就可以了.我想不不用员工全部赔的吧,员工也赔不起啊.
作者: 绝对零度    时间: 2011-11-3 01:42
我认为全部赔偿不实际,应以10%-30%的比例赔偿即可
作者: 菜蜂    时间: 2011-11-3 01:42
这个要看你们公司的管理层,去年我司也出现了一起品质事故,按照以前的惯例管理层是不会有事的,但是新来了一个厂长,把工厂的最高
管理者给开除了,事故直接责任人倒没事
作者: 提米拉苏    时间: 2011-11-3 01:42
非常认同这种观点!当出现品质异常的时候,直接责任人固然要问责,管理层更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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