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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产品是否必须做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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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日君再来
时间:
2011-10-17 03:16
标题:
新产品是否必须做型式检验
如果产品国家标准中没有规定型式检验这一条的话,是否要做呢?有无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作者:
太烂了
时间:
2011-10-17 03:16
能否具体点? 什么国家的标准?
作者:
芳芳
时间:
2011-10-17 03:17
如果有同类产品已经获得认证,只需要看当初申报时是否涵盖现在的这个新产品。如果有就可以不用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11-10-17 03:17
我觉得要具体产品,具体标准,才能更准确地说明你这问题
我的Q:625268098
作者:
竹叶
时间:
2011-10-17 03:17
我个人认为,从我国的标准化法来说,第十四条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第十七条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应当符合标准化要求。
第二十条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产品的违法所
得,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第十二条产质量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所以为证明新产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疑型式试验是一个较好的渠道。
作者:
音乐疯子
时间:
2011-10-17 03:17
如果原厂出来的时候,已经贴了合格标签还有校准或检定证书则可以不再校准或检定。
我们公司也是专业做校准的。如果有什么问题可直接联系我,我相信可以给您更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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