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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职业经理人生存状况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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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苦丁茶
时间:
2011-10-15 20:56
标题:
职业经理人生存状况思考
(一)职业经理人与汉儒困境
现代职业经理人的“现代”性实际上很可疑,职业经理人仍然如汉儒确立的士大夫一样,“学得文武艺,货于帝王家”,即便形成门阀势力,终归困于以皇帝为中心形成的外戚-宦官-士族三角关系的矛盾纠葛之中。现代职业经理人除了不需要因宫廷斗争失败而付出生命代价之外,其职业生涯以及归宿似乎还比不上士大夫
(二)金字塔上的失败者
准职业经理人总是被或明或暗的教导着要在职业阶梯上不停往上爬。且不说彼得原理是否真的让每一个人都停在那个上不去也下不来又不适应的位置上,单单就直观的看这个金字塔正三角形,就知道登山塔尖有多么艰难。这也就是说,如果以登上塔尖,成为总经理为职业经理人的成功标准的话,在这个金字塔上,99%的人都是失败者。
(三)高处不胜寒
职业经理人中的少数佼佼者和运气较好者,爬上了金字塔的塔尖。但到了塔尖又会怎样?理想的结果是遇上“明主”,成为其左膀右臂,这样的职业经理人算是修成了正果。不过达到这种境界的人屈指可数,因为出现这种情况需要职业经理人自身特质、所服务的老板的特质以及把他们联结在一起的机缘都必须“恰恰”具备,概率实在是太低了。次一等的是老板乐于当甩手掌柜,把家业交给职业经理人打理,这种样子也不错,但遇上这样的老板并赢得其信任也并非易事。再次者就是与老板“谈恋爱”的时候相见恨晚,“结婚”没几天就开始闹别扭,“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职业经理人壮志难酬,老板也不爽,多半是职业经理人卷铺盖走人,也有的与老板“龙战于野,其血玄黄”,这样的案例大家都知道。最不济的职业经理人被高薪聘来,本来就是为了应一时只需,处于不同需要、不同目的利用一把,这种短命“老总”如果有自知之明还好一些,如果浑然不知,往往会很受伤的。
(四)我是谁?
当代中国,绝大多数职业经理人一想到自己的未来都会感到迷茫和恐惧,是对自身命运毫无把握的那种彻骨的恐惧。那首《春天里》所以被热捧,并不仅仅表达了民工面向未来时的无助,同样表达了职业经理人(或者宽泛的说白领阶层)对自身未来的无奈。
迷茫和恐惧则源自职业经理人的“无自性”,没有解决好“我是谁”的问题。表面上看,职业经理人是企业的管理者,绝大多数职业经理人也这样自我认同,但企业却不是他的,很多企业中职业经理人的流动率甚至超过一线生产工人,因此职业经理人比民工更缺少归属感。
(五)重新定义“职业经理人”
西方如何定义“职业经理人”,其实和我们关系不大,翻译过来的定义只是文字,而文化、环境是不能同步“翻译”过来的。因此,我们需要自己来定义什么是“职业经理人”。
我们还是从职业经理人与汉儒确立的士大夫地位的对比中来看现代职业经理人的特征。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已经说过,再看区别在哪里?职业经理人与士大夫不同之处在于,士大夫只有一个“客户”可以选择,也就是不能选择,而且这个“客户”还握有生杀大权。职业经理人的“现代”性应该就体现在有多个“客户”可以选择上。有了这个选择,就形成了市场机制,就能够讨价还价,就成了一种交易。
那么,职业经理人与企业老板之间交易的“货物”又是什么呢?肯定不是职业经理人这个“人”,因为职业经理人与老板之间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那么,再与工人类比一下,工人向资本出卖的是自己的“劳动力”,那么,职业经理人向老板出售的就是自己的“管理能力”。
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职业经理人的定义:
职业经理人是企业的管理能力供应商。他所提供的商品就是“管理能力”,他的客户就是老板。
从这个定义出发,也许可以找到破解职业经理人生存困境的钥匙,至少可以更清晰的看到造成困境的根源。
(六)当好自己的老板
假设“职业经理人是企业的管理能力供应商”成立,那么,职业经理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当好自己的“老板”,经营好自己的“管理能力”,否则就对不住“职业”两个字。
职业经理人经营自己的“管理能力”,需要把“管理能力”产品化,做好产品开发、市场定位、营销策划,探究如何把自己的“管理能力”产品卖出好价钱、卖的更持久。也就是说,要界定清楚自己的产品能够给客户带来什么具体价值,与市场上同类产品有什么优势,在缺乏评价标准的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替客户开发一些能让客户信服的评价标准、评估方法之类。
作为“管理能力供应商”,出售产品的方式也可以多样化,应聘任职只是其中的一种,还有咨询、培训、教练、顾问等也是出售管理能力产品的常规方式,一个供应商可以把一种产品进行多样化的销售,还有可能弄出如管理“云服务”之类的新盈利模式。就算传统的应聘任职也可以有多种销售艺术,譬如苏秦张仪当年那些合纵连横的袖里乾坤就颇能凸显管理能力产品的价值。
(七)真正的职业化
职业经理人把自己看成“管理能力供应商”去经营自己的时候,可能也就真正的职业化了,这也许可以与家丁向职业杀手转化相类比。
“纯”职业经理人作为一个“管理能力供应商”,他在企业中所从事的活动边界应该是清晰的,对雇主所要求的资源条件、权力责任应该是有明文约定的,所需交付的工作成果应该是可考核的,应获报酬也是明确的,他就不需要陷入诸如“外戚-宦官-士族三角关系”的矛盾纠葛之中。这样的现代职业经理人才有“现代”性。
(八)职业经理的“命”
2010年春柳传志曾经说过“我要求职业经理人把企业当自己的命”,把柳传志这句话看做一个创业者对由自己一手创办的、作为自己一生事业的企业的感情投射是可以理解的,2009年柳传志重出江湖的时候也曾说过“联想是我的命,重新出山义不容辞”这样的话。但是如果以“把企业当自己的命”作为对职业经理人的普遍要求就过分了,也不符合“职业”精神。
假如企业是职业经理的“命”,然而这个“命”却不属于职业经理人,老板随时有权切断职业经理人与“命”的联系,这岂不是职业经理人把自己的命交到了老板的手上,岂不是重新赋予了老板对职业经理人生杀予夺的大权?“我要求职业经理人把企业当自己的命”还等于让供应商把客户的命当成自己的命,要求医生把病人的命作为自己的命。
企业的确是创业者的事业,但却仅仅是职业经理人的职业,假如老板乐意与职业经理人共享这份事业,那就要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分享企业的股权,否则只是学着柳传志的口吻说“我要求职业经理人把企业当自己的命”是没有用的(柳传志说这样的话是有资格的,他口中的职业经理人其实绝大多数已经是与他分享事业的老板了)。
职业经理人的“命”只能是自己的“管理能力”,而任何一个自己所服务的企业充其量可以算作职业经理人的“运”,服务于一家成功的企业,可以提升自己的无形资产含金量,进而可以把自己的管理能力卖出一个更好的价钱。而职业经理人对于自己的“命”——管理能力,则是丝毫不能马虎的,要时时维护,使其保值增值,也就是要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学习、研究、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让自己的管理能力对客户有更高的价值,这样,职业经理人才能保住“命”。
作者:
简单晃
时间:
2011-10-15 20:56
有新意,看了有很大收获,顶
作者:
旅游美人
时间:
2011-10-15 20:56
学习了,谢谢分享!
作者:
伤心小箭
时间:
2011-10-15 20:56
这个文章不错,谢谢分享!作为职业经理人,合作协议是必需的,要不然很多事务处理上问题就出来啦。。。。
作者:
他三叔
时间:
2011-10-15 20:57
有见地!绝大多数职业经理人一想到自己的未来都会感到迷茫和恐惧,是对自身命运毫无把握的那种彻骨的恐惧
作者:
神甫
时间:
2011-10-15 20:57
记得有个HR说:有天赋的管理者未必要坐上管理岗位,他们重的不是管理岗位本身,而是管理事物带来的快感.
这就引出一个大家觉得很正常,我个人觉得很奇怪的概念:
为什么公司必须要有属于你个人的一份(股票,关系),你才觉得被认可?
通过管理实现的是你想成为一名管理者的愿望,还是只是赚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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